社会热点

男子酒后驾车冲撞路人致7死10伤 庭审时当庭认罪

电脑版   2018-11-24 21:15  

(原标题:酒后驾车在唐山连续冲撞碾压路人致7死10伤,嫌犯当庭认罪)

唐山“6.06”重大案件系一起被告人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本市多条道路连续冲撞、碾压路人,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及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男子酒后驾车冲撞路人致7死10伤 庭审时当庭认罪

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关注的“煤医道撞人案”即被告人刘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男子酒后驾车冲撞路人致7死10伤 庭审时当庭认罪

李学军副检察长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

举证质证阶段:

因本案涉及的案发现场广泛、被害人数众多,公诉人运用多媒体还原案发经过,并按照各犯罪现场和证据法定分类进行分组示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法庭辩论阶段:

李学军副检察长围绕犯罪构成、行为性质、社会危害、量刑情节、警示教育意义等,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公诉意见,向受邀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生动形象地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制宣传。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

检察官出庭公诉,还原事件真相,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2018年6月6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唐山市路北区凤凰道、展览馆路、文化路、龙泽路、煤医道冲撞、碾压路人,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此案经网络传播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8年6月7日,刘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0日,经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6月12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带领市院公诉部以及路北区检察院公诉科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前介入侦查。

2018年10月8日,唐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依法移送唐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院成立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为组长的办案组认真审查此案。

2018年10月19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刘某某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正义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商业用途或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