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23年前杀人潜逃 当寺庙住持生儿育女身家千万
电脑版 2018-09-06 21:51
(原标题:23年前在津杀人潜逃,混成“寺庙住持”,身家千万今受审)
1995年2月25日深夜,33岁的薛印福在自己静海的工厂已经熟睡。26岁的刘某某气冲冲地来到工厂,见厂房内有一块铁板,拿起来便冲向薛印福睡觉的值班室,将铁板带角的一面向背对着自己的薛印福脑袋上砸去,据刘某某回忆,大概砸了3、4次,见薛印福身体动了两下,本想拿起桌上的手表逃走的刘某某又上去补了一下……据警方透露,薛印福当场死亡。23年前的这一幕,至此改变了他们,以及他们各自家庭的人生轨迹……
23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1993年,30岁的薛印福和自己妻子的两个兄弟合资100万元开办了天津静海福华炼钢厂。据薛印福的弟弟薛印祝回忆,哥哥当年的厂子效益很可观,所以工厂24小时作业,工人两班倒。哥哥和几个亲戚轮流在厂里值班。值班室通常是不锁门的,工人们有时去拿东西一般都是推门而入。那时候,嫂子在家带孩子,6岁的小侄女薛莲活波可爱。“我哥哥厂里雇了十多个工人,有静海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来自河南的刘某某就是其中之一。他和她对象住在厂子的宿舍里,但她对象不是厂里的正式职工,只是负责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薛印祝说。
刘某某的对象叫罗某某,用他自己在庭审现场的说法:“我们在河南老家办了酒席,但是没领过法律意义上的结婚证,当时也不太懂,后来就有了孩子,1995年的时候孩子大概一岁多吧。”
而在罗某某的证词中则提到:“刘某某那时候时常回宿舍和她抱怨,薛厂长偏心,总是把重活分给外地的工人,一些轻松的活就分给本地的工人。”
据几位当年的工友回忆,刘某某话不多,但是有脾气,总体来说性格偏内向。而薛厂长说话很直,工人要是活干不好他会批评,但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属于刀子嘴豆腐心,最重要的是他从不拖欠工人工资。
1995年的春节,刘某某和罗某某回老家过年。在老家,两人发生了口角。“我们俩发生争执的时候,罗某某告诉我,她被薛印福强暴了,而且就在我有一次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在我们住的厂房宿舍内。我听完简直五雷轰顶,当时就和罗某某发生了肢体冲突。此后的几天,一想起这事就觉得很气愤,所以后来又和罗某某发生了几次肢体冲突,罗某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我之后买了回天津的火车票,准备去找薛印福。”刘某某向法官讲述当时发生的情形。
1995年2月25日,农历正月二十六。刘某某在庭审现场回忆:“大概黄昏的时候吧,快晚上了,记不得几点,我从静海唐官屯火车站出来,到厂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在地上看到一块铁板,也没想太多,就去了薛印福的值班室。他当时正躺在单人床上睡觉,背对着我。我当时脑子里只想着罗某某对我说的话,再加上自己当时年轻,很激动,所以就拿着手中的铁板向他砸去。砸了大概3、4下,我就想走,看到桌上有块表,我当时心想薛印福欠我的,他应该赔偿我,所以就把表拿走了。就在我准备走的时候,看到他身子动了两下,我脑子特别乱,就又向他的脑袋砸了一下。”
后来据现场勘查的警方透露,在刘某某逃逸之后,在办公室放现金的抽屉上,有被撬过的痕迹,抽屉里了少了一百多元钱。而刘某某口中的铁板,有2.8公斤重。
事发之后,他们过得怎样?
薛印福的弟弟薛印祝告诉记者,刘某某给自己的家庭造成了不可饶恕的重击。哥哥的突然离世,让当年只有50岁出头的父亲在第二年就猝然离世。今年70多岁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现在不到70斤。自己的嫂子在哥哥去世后改嫁了,小侄女当时和嫂子一起离开生活过一段时间,后来被自己接回家里,他和妻子一起照顾。“我侄女13岁的时候,我们把她从她母亲那里接了回来,一直到她结婚前。侄女自从哥哥去世后,精神就崩溃了,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这些年她常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爱说话,不能上学,也不能工作。到她23岁的时候,精神状态渐渐有些好转,后来认识了一个石家庄的男孩,结婚后就和男孩回石家庄的一个村子里生活了。”
被害人的母亲
而对于哥哥当年是否强奸了罗某某,薛印祝表示,罗某某在此前的供述中描述的施暴人的体态特征和哥哥完全不一样,“罗某某说施暴者体态较胖,没有胡子,但有胡茬。但是我哥哥并不胖,而且有非常明显的八字胡,当时厂里的几个负责人只有他留胡子,是非常明显的特征。” 薛印祝说。
2017年12月,有媒体爆出“11月29日,仙游警方通报一起故意杀人案情况。身背命案的刘某某潜逃22年,其身份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竟成了仙游枫亭一寺庙的住持法师。其在福州、厦门和莆田市区购买了多套房产,价值数千万元。其妻购买了价值百万元的豪车,并投资千万元在厦门和他人合股开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2017年11月23日,仙游警方在该寺庙将其抓获归案。”
那么这些年刘某某都去了哪,又干了什么呢?2018年9月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薛印福被杀一案,刘某某在检察机关的公诉举证下,承认自己自逃亡之后,来到了福建仙游的一家寺庙。为逃避抓捕,入寺为僧,法号“释真机”。因为没有身份证,就找人给其办了一个名为孙小杰的身份证,其花了一千多块钱。2010年前后,刘某某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子女姓“刘”,又找人办了一个名为刘伟的身份证,花了一千多块钱。随后,在2012年8月,刘某某以刘伟的身份与郭小妹登记结婚。
记者在百度百科中,还发现了“释真机”的词条,词条上介绍:释真机法师,俗名孙小杰,一九七二年生人,祖籍河南。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五日中秋佳节,在西隐寺礼上明下修老和尚剃度出家。开始在西隐寺踏上农禅并重的佛门修行之路。在曾任职务一栏写道:真机法师,青年出家,宿植慧根,爱国爱教。现任福清市佛教协会秘书长,福清黄檗山万福寺监院,福清弥勒岩瑞岩寺住持,仙游枫亭西隐寺住持等职务。而在最后一项身背命案一栏注明“2017年11月23 日,仙游警方证实在该寺庙将其抓获归案。”
时隔23年,法院今日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从原籍返回天津,于深夜到了被害人值班的厂区,进入值班室后直接采取作案行为,通过其客观行为足以反映其真实意图。而对于本案中被告是否有坦白情节,公诉人指出,刘某某在到案初期并没有如实反映情况。对于其辩护人提到刘某某的供述对警方破案起到重大作用,公诉机关表示侦查机关在20多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已经采集了非常多的有效证据,并通过证据确定了刘某某的罪行,本案不是根据刘某某到案之后的供述去取证,而是根据其供述与现有的客观证据对比是否相吻合。而对于本案中薛印福是否实施了强奸行为,并没有有效证据。
检方给出的理由如下:罗某某在刘某某到案之后的供述中,前两次并未提及薛印福对其进行强奸,在第三次供述中表示因前两次供述中碍于面子,所以没有提及。除此之外,目前并没有其他有效证据。
从左至右为代理律师、被害人弟弟和被害人女儿
此案中,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志勇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因琐事预谋杀人,而且实施杀人行为时手段极其残忍,力度非常之大,七处伤痕均是位于被害人头部,每一次击打均是追求被害人死亡,充分证明了被告人刘某某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被告人在犯故意杀人罪后,又盗窃被害人薛印福的手表和工厂的现金,没有任何悔罪表现。而且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又伪造居民身份证,虚构身份,出家为僧。尤其过分的是,即使刘某某出家为僧,也不守戒律,身为寺庙主持却育有一子一女。同时侵吞寺庙资产,为其妻子在厦门市中心购买高档住宅;刘某某到案后,在侦查机关做了十余次供述,其中在前八次供述中及第九次的供述前半段,一直试图把自己的故意杀人行为描绘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过失犯罪,从而想从根本上改变案件的行为性质。把故意杀人变成带有防卫性质的过失致人死亡;张志勇律师认为,因其妻子被被害人强奸而杀人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也是违背常理的。在被害人薛印福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这种理由可以说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死者及其家人的侮辱。除了公诉人所指控的故意杀人罪之外,刘某某的行为还构成重婚、伪造和使用居民身份证、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而被告辩护律师则认为,刘某某的供述对警方破案起到重大作用,而且被告一再指出双方之前没有矛盾,所以杀人动机无从谈起。且刘某某及其家属多次表示愿意对受害人家属予以赔偿。除此之外,刘某某在出家为僧期间一直广结善缘,做善事,也捐助了很多人。
庭审最后,刘某某在最后的陈述中对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对被害人家属我愿意做积极的赔偿。我对不起你们。”这是刘某某在潜逃23年后第一次直面受害者家属表达忏悔之情。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择日宣判,而薛印福的家属也期待着法律的公正能够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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