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网上信访系统可举报不同职级干部
电脑版 2018-09-01 22:16
(原标题:退役军人事务部网上信访系统试运行,可举报不同职级干部)
又一项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措施正在落实。
9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称,该部网上信访系统和门户网站“部长信箱”、“纪检监察举报”栏目已于当天上线试运行,“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公众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表达诉求、建言献策、反映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称,该网上信访系统的开通,进一步畅通了退役军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实现了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回复的全流程网上流转,其受理办理程序与来信、来访受理办理一致。
门户网站“部长信箱”主要接收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纪检监察举报”主要受理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9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分别登陆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网上信访系统的“部长信箱”(www.mva.gov.cn/hudong/bzxx/)和“纪检监察举报”(www.mva.gov.cn/hudong/jjjcjbxx/)栏目。
其中,“部长信箱”栏目首页介绍称:“部长信箱主要用于接收社会公众对我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共性问题,我们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不定期在我部网站上作统一公开答复,请您留意。为了方便与您联系,请您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外,“部长信箱”栏目首还备注了6条必读条款: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相关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不当言论引起的法律责任;二、尊重网上道德,请勿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和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三、所提意见、建议须与退役军人工作直接相关;四、举报违法违纪线索请通过“纪检监察举报”栏目办理;五、反映个人利益诉求请通过“网上信访”栏目办理;六、请务必准确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在具体的内容填写页面中,包括以下多个必须填写的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意见建议类别(政策法规、思想政治等)、标题(不超过30字)、内容(不超过500字)、手机号、验证码以及是否同意公开选项(默认为是)。
而“纪检监察举报”栏目首页则明确备注了举报须知——受理范围、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三项。
受理范围包括:1.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2.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对本人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3.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4.按照纪检监察举报办理相关规定,对范围外举报将不予受理,请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反映军休退伍、军转安置、优抚褒扬等退役军人事务部业务问题的,请返回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主页,登陆网上信访系统办理。
上述须知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此外,须知还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在具体举报信息填写页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举报人信息均为非必须填写项目,而被举报人(单位)信息中的姓名、职务、职级均为必须填写项目,举报正文包括标题、问题类别、问题细类、内容(不超过1000字)。
其中,被举报人职级选项包括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般干部、事业以及其他。而举报正文问题类别则包括: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强调,该网站作为联系退役军人的重要桥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信息平台,将持续优化互动栏目,搭建与退役军人交流的“直通车”,确保网上信息渠道畅通,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工作的透明度。
今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北京正式挂牌。孙绍骋任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党组书记,钱锋任副部长,方永祥兼任副部长,林国耀任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退役军人事务部是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整合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安置职责、人社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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