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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已经放款一年多了,现在银行向自己索要首付款凭证,说是要看

电脑版   2020-11-26 18:04  

房贷已经放款一年多了,现在银行向自己索要首付款凭证,说是要看自己有没有能力交首付,你觉得这合理吗?为什么?:不合理,但你最好是配合。你这种情况,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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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你最好是配合。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银行在做贷后检查,而且级别还挺高,一般是总行级别的抽查,看贷款是否有违规情况。

所谓违规情况无非是两种,第一是否有信贷资金投入楼市的情况,第二是阴阳合同、零首付。

第一种比较简单,之前银监局发过一个文,禁止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和楼市,就是其他贷款如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用卡不得用于买房,当然做首付款再申请房贷也是不允许的,所以很多银行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发票,看这个钱花哪去了。

第二种稍微复杂一些,现在有一些房屋买卖,会采取高评高贷套取银行贷款,打个比方说,本来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成交价也是100万,凡是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表面上签的是125万成交,背地里前的是100万成交,这叫做阴阳合同,那么有什么用呢?按照首付比例20%,最多能贷80%算,需要交首付20%*125=25万,贷款80*125=100万,也就是说买方可以一分钱不出,房款都是银行贷款支付,这就叫0首付,要求严一点的会走个过场,25万作为首付款先冻结然后支付给卖方,等贷款下来后后卖方再返还给买方,因为卖方实际收到100万放款对他没损失,而有的干脆连过场也不走,直接告诉银行首付款已收到,买方在没有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单凭欺骗银行贷款就完成了交易。

现在你知道银行为什么会查首付款收据了吧?

但我说不合理,是因为这个行为应该是贷款时就查清楚,而不是一年以后;我说最好配合,是我担心如果你不配合提供资料,银行有可能会认为贷款有问题而日前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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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针对谁,在座的回答都是。。。。。。

不够严谨的

怎么就不合理了,明显都对业务不熟悉。

这笔业务肯定是被检查组抽查到了,检查组检查都是极端细致的。一年前的按揭,通过检查发现这个客户似乎首付款证明不是很清晰,虽然当时可以审批放款,但是仍有必要再次证明,因为银监会查的话更为细致。自己查实了放心踏实,被监管查实了,天崩地裂。起步五十万罚款,谁都扛不起。

银行在贷款发放后本来也是需要贷后检查的,这是制度,更是法律。贷后检查可以是关注你的还款情况是否正常、收入情况是否变化,也可以再次对贷款的合理审慎性再次推理。

贷款合同上是写明的,如果你确实在贷款首付款证明里有瑕疵,是可以提前收贷要求你还款的。如果证明你是恶意提供虚假证明,严重的说,可以报案作为骗贷案件进入刑事流程的。

不过一般不会这么做,何必为难你又为难自己呢。检查出来了,提供合理的证明过去了就过去了,你安心我安心,党国也放心。

朋友们,隔行如隔山,做川菜的不要改行搞粤菜,广东人民不喜欢吃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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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银行当初为了争夺房贷降低放款条件,事后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不得不找客户补充材料,可以说是欲盖弥彰。

从道理上来说,房贷放款一年多,说明银行已经经过审查认为借款人符合放款条件。如果说事后又以怀疑借款人没有能力交首付为理由,来要求客户补材料,完全是自相矛盾,蛮横无理的行为。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无非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之前银行放款时放松条件,没有对首付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因此缺少对首付环节审查的资料,而这又偏偏是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为了能通过检查,银行不得不要求客户补充首付款的有关资料,于是出现了题主所说的情况。

我觉得,对于银行的要求,如果觉得自己的首付款毫无问题,可以置之不理。监管查得是假首付,只要首付是真的,监管部门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借贷合同已经生效,只要按时还款,银行就没有理由对借款人采取什么行动,否则就是违约。

当然,对于首付款确实是有问题的借款人,可能会有一些麻烦。不过,错主要在银行审查不严,因此银行也会给你一条路走,建议配合一下,毕竟借贷双方都不想被打板子。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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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合理,但是还是要配合一下。

我去年曾经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倒是没要我的首付款凭证,但是要收款方的一些补充资料,因为我是消费贷款,银行怕我是贷出来买房用,再次调查一下贷款的去处。

说实话我不是买房用,不过假如就是买房用,也会提前想好办法,不会让你查出来的,几家银行几个朋友倒腾一下就可以了。

另外贷款已经几年了,你让人家咋去找对方要资料,万一人家不干了或者是转场了怎么办?

幸亏我的那家卖场还在,人家也乐意配合,否则真不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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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诚邀!我在银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当然不合理。既然已经放款,说明你当时符合放款条件,首付款都已经缴纳,要交的材料都是齐全的。现在可能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或者银行内部审计,不得不找客户补充材料。

不过,对你来说,你反正已经具备支付首付款的能力,而且已经有支付凭证,配合银行提供一下材料也没有什么不好,对不?

而且万一外部监管机构检查,认定你也有责任,到时候要提前收回贷款,对你个人而言也是个麻烦事。予人玫瑰手留香,顺手人情的事情,你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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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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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也是非常不符合银行信贷管理流程的。为什么,我给你讲讲。

首先,明确表示,你的房贷已经是放款状态。什么事放款状态?就是银行对你提供的还款能力的资质证明、你的房屋交易手续以及银行对于房屋抵押权的他项权利都已经核查完毕后,才能进行的最后一步操作,就是你已经具备银行要求的还款能力了。

所以,银行想你索要首付款凭证的理由是有没有能力交纳首付,这个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除非你一年内发生了逾期,而且次数、连续期数特别严重,这样是银行会怀疑你的资质能力,尤其是1Y的贷款,也就是一年内的贷款就出现逾期,银行会优先排查你是否是骗贷的,这样银行要你提供首付款收据也就正常不过了。这个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但愿你不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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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的首付款收据应该在办理房贷的时候提供,以确定你的首付已交齐,银行才能按照规定放贷比例对你进行贷款审批。

第二,后期再向你要首付收据为了放完贷款再交首付无论银行是否真的这么操作的,都是逆流成,我相信银行也不会傻到这个程度,为了你逆流成放款。

所以,银行这么做是不合理的。

那么银行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让我大胆的畅想一下,银行有可能是弄丢了你来的房贷档案中的关键手续或者当初留存的时候忘记留存或者不清晰等,也就是这个首付款首付的复印件,而银行目前正在面临信贷检查,而其在自查中发现缺少要件,需要你提供从而编造了一个假的自己都不信的理由。当然其实银行弄丢要件也是相对比较多的事情,而这种东西作为贷款客户很多时候也是愿意帮忙补齐的,(我见过的很多客户都很好,可以帮助做很多事情,只要实话和客户沟通大多数都是好人,甚至很多逾期客户,根他们说在年终岁尾还点钱,大家好过年都挺配合,感觉心里暖暖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但是编造这个理由着实有点过分,实话实说,又不会多丢人。(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猜测,不算数的啊)。

遇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去银行询问清楚,在询问的时候问好接待你的人的姓名工号等,然后将事实咨询明白,如果真的是银行缺少要件什么的该给就给他们,大家都不容易,而且贷后管理是20几年的事,谁也难保不会遇到点麻烦。但是一定要说明,实话实说大家都开心,别去骗我,该我做的我就做,不该我做的,蒙我也不行。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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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首先认为银行这种行为不合理,银行早干嘛去了?当然我觉得你可以配合银行也可以不予理睬银行。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贷款一年之后再来看首付款凭证,明摆着银行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或失职,错不在贷款人而在银行,即便贷款者提供虚假贷款证明材料以欺骗手段获得银行贷款都应由银行自己负责。

我说的可以理睬银行,对银行的要求予以配合,那是出于你个人的涵养,还有如果你的首付款真的有问题,还是积极配合一下银行为好,将相关手续完善和该交的首付款进行交付,让银行和贷款人都能过关就行了。因为银行此时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可能很大部分原因是银行监管部门对房贷进行审查,看是否有零首付、违规放款情况的发生。因此,要学位换位思考,对银行的这一不合理要求给予积极回应,以便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关系,毕竟今后还贷,两者还有很长的交道要打。

你可以不理睬银行,那是因为你的首付款没有任何问题,而是实实在在自己掏出的真金白银,无论银行怎么检查或其他核查方式,你的首付款已交付在先,然后才取代银行房贷,是正规的贷款流程,银行也是拿你没办法的,更不会对你怎么样。这一点你放心好了。

我就说这么多了,但愿能消除朋友心中的疑惑,不足之外请批评。生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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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暖男曾国藩。银行业从业十年。关注我,@暖男曾国藩 带你了解更多有趣有料的金融知识。

首先。对于银行而言是合理的。对于你而言的话,我个人的建议还是配合银行。虽然现在银行已经给你放款还款一年。但是如果银行抽查资料显示数据作假或者有问题,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造成你房贷需要一次性全额还款。

其次,对于银行而言,每年都会进行所有的数据抽查,很明显你是被抽查到了。你的所有资料包应该是出现了一点问题,所以银行才会让你出示材料。如果你是真实的,有那个首付比例。有实力的,我建议你配合好银行是应该的。因为银行毕竟也是工作者。相互配合对大家都有好处。

再次银行所有的数据。都是对外保密的。虽然我们在本能意义上是可以拒绝掉银行。可以不提供任何材料,因为银行已经签署完合同了,但是我们要从反面来想一个东西银行他既然有活动期限债但是在此期限之内大家都是相互合作的关系。但是也不要冒冒失失的就直接提供材料,要问清楚银行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提供提供对自己有什么坏处?如果说和银行所签署的合同中有明文规定需要配合后续的一些工作,这直接需要,如果合同中没有任何明文规定要配合银行的后续工作的。你要是真的不愿意也没有关系。但是我不建议。

所以对于银行工作者而言,他需要客户提供一些材料是正常的工作流程,对于客户而言可能就会觉得这是个麻烦事,因为要花时间精力。银行工作是比较严谨的,因为有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对于客户而言的话我的建议是能配合就配合实在不愿意配合就直接微信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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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做法确实不合理,不过也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无奈之举,理应配合。

按揭贷款的审批材料里就包含了首付款凭证,既然银行已经放款一年多了,那就说明你之前已经提供过首付款凭证,否则贷款不可能会通过审批,并且发放。

而贷款发放一年后,银行却来找你索要首付款凭证,其原因应该是银行工作人员把之前你所提供的首付款凭证弄丢了,想要找你拿,又怕你不愿意配合,所以只能出此下策,找了这个借口来让你提供首付款凭证。

银行每放完一笔贷款,材料都要整理归档,银行之所以贷款发放一年后才来找你索要首付款凭证,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为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没有发现首付款凭证丢失。

一年后被银行稽核检查贷款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贷款存在问题,稽核就会要求工作人员整改,既然要整改,那工作人员就必须要把丢失的首付款凭证补回来,这个自然要找当初申请贷款的你索要。

可是贷款已经发放一年,钱也已经到你手上了,银行工作人员担心你会不配合,于是就随便扯个理由来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虽然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过失,但基层工作人员也不容易,理解一下,可以重新给他提供首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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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好!

这样做挺合理的啊!房贷已经放款一年多了,现在银行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这样的事情可能是监管部门核查贷款情况需要的。因此,还是应该配合。下面来分析一下。

银行是贷款方,有权利掌握首付款信息

银行作为贷款一方,是有权利知道你首付款的相关信息的。而且银行只是向你索要首付款的凭证,也就是开发商给你开的首付款收据或者是发票,这个也不算什么大事,可以说你能够给银行提供一下,也算是举手之劳,也没有什么太麻烦的。

房贷已经放款一年多了,银行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虽然你觉得有点不合理,但是实际上银行既然需要这样的手续,那么你还是要配合一下。其实,如果你首付款确实是自己付清的,自己具有首付款的能力,那么只需要把首付款的交款凭据给银行复印一份就好了,这样就能够证明自己具有首付款的能力了。

这肯定是银行正在进行贷款核查等工作,避免银行贷款放给了付不起首付款的个人,这样可能给银行贷款带来一定的还款风险。

这个可能是银行内部检查或者核查贷款的需要

银行核查首付款的情况,有可能是银行内部风控部门在抽检银行贷款质量,也可能是上级部门要求银行严格核查过去的房产抵押贷款情况。无论是哪种情况,你只要是接到了这样的通知,那么最好还是尽快配合银行的调查,尽快提供相关的首付款付款凭证,这样就能够轻松通过了。

现在银行系统信贷要求非常严格。第一是不允许个人信用卡等消费信贷资金作为首付款去买房子,或者是用于房产价款的支付。第二是严禁虚构购房合同实现零首付。比如100万的房子,虚构成150万的房子。这样客户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首付款,按照70%的贷款比例,就可以在银行贷款贷到100万房款了。这样开发商其实也没有损失,房子卖出去了,但是对于银行来说,风险就比较大了,毕竟银行贷款100万面临着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因此,银行肯定是要严禁这样的贷款行为的。

因此,银行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肯定是要核查是否存在上述两个问题的。


综上所述,银行向你索要首付款凭证,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事情,这个可能是银行正在核查贷款质量。因此,最好还是尽快配合提供首付款凭证。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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