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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增值税到了消费者手里就不能抵扣了?

电脑版   2020-11-26 17:24  

为什么增值税到了消费者手里就不能抵扣了?企业甲把1000万产品卖给零售商乙,需要缴纳130万增值税,已贷了1000万商品,以2000万的价格卖给消费者,需要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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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滴提问“为什么增值税到了消费者手里就不能抵扣了?”,实际上是你把消费者的范畴理解错啦,认为消费者仅是自然人,在税法中消费者实际上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法人企业在税法中又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回答你滴问题。

一、自然人消费者

自然人是终端消费者,是流转税税负的实际承担着,但不是纳税义务人;其销售已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消费者

一般纳税人消费者就是你问题中所述的情况,购进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货物、服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税款可以申请抵扣;

三、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或取得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货物、服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税款不可以申请抵扣;原因如下:

(一)销售购进商品和提供服务应按3%的征收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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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是乙企业将产品卖给了最终消费者个人,增值税是不能扣除的,因为增值税的实质就是对消费课税。

增值税的实质虽然是对消费课税,但为了便于征管,征税环节设计是在生产、经营环节,生产、经营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这样形成一个链条,整个链条上的增值税税负最终传递给消费者,不再抵扣,最终实现对消费的课税。

可以看一下增值税的抵扣政策:对于企业购进货物,如果用于个人消费和福利,其进项都是不能抵扣的,其原理就是因为增值税对消费课税。

以题主的举栗,可以通过计算证明一下:

①甲企业将产品卖给乙企业,不含税价格1000万

甲缴纳增值税=1000×13%=130万

乙企业购进货物支付价税合计货款1130万

②乙企业购进后再以不含税价2000万卖给消费者

消费者需要支付价税合计货款=2000+2000×13%=2260万元,2260即为零售价

其中: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增值税=260万元

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2000×13%-130=130万

③整个链条甲、乙共计缴纳增值税=130+130=260万

消费者最后承担增值税=260万元

也就是说,甲、乙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在最终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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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题。

能买2000万的,怎么可能只是消费者,而不是公司或者其他的实体??

如果这2000万的货是要拿来销售的,肯定可以抵扣。

如果这些货是洗浴、按摩,那肯定抵不了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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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增值税的设计机理,即谁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谁是增值税的负担者。

增值税计征时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纳税人与实际税负承担人相分离。

所以增值税又是流转税,它随着商品逐环节转移而相应选择不同的纳税义务人,直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由消费者全部承担。

那消费者承担了增值税,为什么生产销售的企业却说自己税负重?

这需要从实际增值税计算和商品竞争环境来考虑。

劳动者为企业生产商品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多,增值税越多,同时由于每个环节处于竞争市场地位不一样,议定的价格传导给商品价值,导致各个环节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义务不均衡,从而导致税收负担轻重不一。

同时又由于消费者虽然是增值税最终负担者,但市场供给大于消费,即商品未被消费,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只好垫付这部分税款。

另外我们从经济学原理也知道,消费是物质资料再生产总过程存在的最终目的和动力,在物质资料再生产中,生产、交换都会付出劳动力价值,即产生剩余价值,因此这些环节都是增值税基本纳税义务人和抵扣环节。

从以上可以看出,民富国强是很有道理的,只有百姓富了,才有钱消费,国家才能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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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税制基础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是由消费者,也就是国民承担的,纳税是义务,所以说咱们叫纳税人。

企业也好,商业也罢,同样也是纳税个体。

说白了,税就是大伙凑钱给政府管理国家,养军队保护我们财产的劳务费。

西方国家主要是消费税,商场买点东西,结账小票你就会发现有一栏消费税的标注,但因为你不是所在国的居民 没义务替他上税,所以离开时机场可以办退税。

增值税是苏联发明的流转税,只在红色国家流行。

设计理念是降低产品流转时的税负增加。

举了例子

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如果经过10个贸易商,最后到消费者手里,假如按照西方税费,每过一遍手就按原价加税,那到最终税负会很重。

但增值税只看你期间的增值部分作为纳税基准,也就是无论转了多少道手,赚多少钱,上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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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到了消费者手里就不会增值了,所以就没有增值税了。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消费掉了,没有拿去销售给下一个环节的生产者,没有增值部分,自然就不用缴纳增值税销项,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自然也就不能抵扣了。增值税讲究抵扣链条完整,如果销售货物、劳务链条断了,相应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也就跟着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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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本来就是消费者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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