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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困共享汽车30分钟,砸窗得救却被要求赔钱,你认为她应该赔

电脑版   2020-11-26 17:16  

女子被困共享汽车30分钟,砸窗得救却被要求赔钱,你认为她应该赔钱吗?:这件事情,我认为共享汽车公司的责任更大一些。首先明确一个问题:陈小姐并不是因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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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我认为共享汽车公司的责任更大一些。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

陈小姐并不是因为系统故障被困车中的。

而是因为她在车内进行了结算,租车环节终止,所以车门锁死。但车内解锁设置和家用车一样,有设置解锁按钮,即使落锁了,车内人员也可以通过解锁按钮打开车门。

但是,车内没有贴任何的安全标识,解锁按钮的位置等也并不醒目。

而这辆车的空调系统存在问题,也没有得到检修,依然在租赁处等待被人领走。

据陈小姐说,当时事发特别慌张,也没有仔细观察车内的解锁按钮,而是第一时间拨打了运营商的电话。

然而打了5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试想一下要是你,被关在车子里,车内气温逐渐升高,有中暑死亡的危险,电话也打不通,你怎么会不着急?

无奈之下,陈小姐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和汽修师傅赶到,砸破车窗将陈小姐救出。陈小姐当时的已经有脱水症状,情况已经很危险了。

在我看来,运营方既没有安全警示指示牌,也没有安排客服专员在线解决问题。是极大的疏忽。

陈小姐报警砸窗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已经是求生的本能了。

假如解锁按钮的标志够醒目、假如5个客服电话可以接通一个,指导陈小姐找到解锁按钮,陈小姐也没必要报警砸窗。

因此,既然客户选择了你家的共享汽车,运营方就应该对客户的体验和安全负责。像这种安全疏忽的情况,我觉得是运营方的责任,陈小姐反而可以向运营方索赔精神损失,死里逃生,怎么不叫人觉得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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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困共享汽车,砸窗得救被要求赔钱,挺委屈,难道不怪你吗?

今天看到了一篇报道,讲的是一个女士使用共享汽车,不小心在车内进行了结算,结果被困在驾驶室内长达30分钟。而且驾驶室的温度一度增加到了40多度,拨打了5个客服电话没人接,最后无奈之下,让民警帮忙砸窗获救。

就是这么一篇报道,结果引发了大讨论。

今天杨角风将从几个角度评价这件事,到底这位女士要不要赔钱?

1、焦点一,因为我不会开车窗,所以我砸车窗出来

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举个例子,大家都去银行取过钱,进去自动取款机那里取钱,然后那个小门自动关上。由于不会开门,在里面又感觉心脏病要犯了,于是把银行的门给砸烂了出来。我想这就不仅仅是赔钱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不用讲什么没有提示怎么开窗,那是不是开共享汽车违反交通规则出了车祸,也怪共享汽车的公司没有教会你怎么遵守交通规则吗?说到底,是女士自己不会开车,不懂车,不懂车的人去开共享汽车,本身就是违规的,你获得了驾驶证,那默认为你会开车!共享汽车公司没有义务去查验你的驾驶水平符合不符合驾驶证。所以车窗都不会开,就不要开共享汽车了!

2、焦点二,因为我打5个客服电话没人接,所以我砸车

杨角风反对这个观点,首先,这是一家公司,一家共享汽车公司,如果说我没打通电话就砸毁这家公司的财物,这明显站不住脚!

举个例子,我去自动售货机那里买东西,口渴的不行不行的,因为不知道怎么买,于是打客服电话,结果没打通,于是我堂而皇之的把人家的自动售货机砸烂了,不然我会渴死的!谁叫你不接电话呢?这理由不荒唐吗?

没有一家公司敢保证客服电话你一打就能通,不能说我打不通电话,我就砸汽车。你打打银行的客服电话试试,打不通你敢砸吗?

3、焦点三,因为是用的你家车,你就得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人,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其他人的过错,而不是从自身找问题。出门摔跤怪土地不平;吃饭噎到怪饭店切菜太粗;酒驾出车祸怪朋友不劝酒!这类型的事情太多了,如果自己不懂操作就肆意毁坏别人的物品,那么这家公司不用开了,铁定倒闭,竞争对手派一群人去砸玻璃好了!

杨角风并不看好共享汽车行业,就像自己的汽车不能借给朋友一样!借给他,他给你弄坏了,还怪你汽车不好!出了车祸还怪你为什么借车给他,岂有此理!

所以这件事的本质是女士不会使用汽车,并损坏了汽车,却不想赔钱,觉得自己委屈,不怪你怪谁呢?

我叫杨角风,更多精彩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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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女子被困汽车内,是突发意外事件,就象交通事故一样,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该女子没有主观恶意损坏汽车,而是为了自救或求生。在没打通共享汽车客服电话的情况下,砸窗逃生,为共享汽车公司避免了更大的责任损失,也挽救了自己,该女子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共享汽车公司,因服务不周,汽车断电故障,导致女子被困车内30分钟,应该向客户公开道歉,对客服造成损失和后果予以赔偿!共享汽车,其实就是出租服务,客户花钱购买你的服务,你必须提高服务质量,排除汽车的故障,发生客户被困车内,共享汽车经营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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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根据产品开发中的设计安全评审要素以及安全一票否决制思想。

从产品安全设计,劳动技术安全,共享汽车紧急状态社会救助处理管理三个方面,谈谈这个问题:

第一,共享汽车作为客户自主驾驶租赁服务业务的安全救助流程看。该共享汽车缺少规范的安全操作规范指导书。产品服务存在潜在安全隐患,或者说不符合劳动技术安全规范。

劳动安全监管以及交通运管应该强令该共享汽车停业整顿,补齐所有安全运营规范。

此次,仅仅是人被锁在车内 假如是车内起火等安全事件发生时客户应如何应对?制动失灵,转向异常时,客户应弃车逃生还是保车?

这些应该有细致的规则。

2.共享汽车安全操作规范应该采取运管备案,平台APP,网站公示。而不能默认客户应该知道。

警察和维修人员采取破窗而不是指导车内人员开锁,说明该公司产品安全解锁并不被一般人员甚至专业人士所知。

因此,该公司负有主要责任。破窗客户是受益者,但破窗是救援人员所为。

综上,根据个人安全产品设计履历破窗是由于共享汽车服务存在潜在安全缺陷造成,不主张客户赔偿。相反:

3.客户应该进行公益起诉,要求该平台依规完善运营安全规范。并赔偿客户损失(社会救援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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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并为接触过这款车,并不了解实际情况,仅分析两种可能。

1 共享汽车公司称 这款车在内部结算后仍然可以正常开门,开门方法和普通家用车一致。(这点开车人并没有反驳过)。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开车人自己不会开门,无论如何不能算人家公司的错吧,在车可以正常开门的时候,用非正常手段开门,开车人必须赔偿自己砸车的损失。(不过提醒租车公司,下次在车内喷字说明怎么开门,可以推不少责任,虽然不能杜绝说自己不认字的)

2 该车确实有问题,无法再车内开门的。这种情况下,砸车是自救的举动。开车人不但不应该赔钱,租车公司还应该赔偿开车人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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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你的问题有错误。这位女士被困车里这么久好意思让这位女士赔钱。赔钱的是这位民警。打坏东西自然要赔钱又不是这位女士打坏车玻璃的。想要钱找民警去。让警察叔叔赔给你。共享车在这件事情中没有出现意外就好偷着笑了,还好意思赔钱。闷死一个人我看你公司扛的住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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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误操作、情况紧急、打不通客服,这些都无法掩盖汽车被算坏的事实。

2、破窗自救是这位女士在自身安危及破坏对方财物之间做出的选择,选择破窗即接受损失换自身安全,其实很划算。

3、对于汽车或者共享汽车软件使用的不恰当是导致这种尴尬局面产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是不小心结算了,又联系不到客服,那为什么不能重新再租一次进行开锁?很多车辆的后备箱都存在逃生开关,是否尝试过(虽然不一定有)?

4、破窗造成实际损失,该赔,扯别的都是没担当,都是耍流氓。

5、该共享汽车的结算流程肯定存在不人性化的地方,会出现车内结算完全就是自身软件体验差导致,结算前提醒用户必须离开车辆再结算不可以?客服长时间无人接听说明服务脱节,试想要是出个事故什么的,他们能及时响应?恐怕到时候也是扯皮的多吧。这种服务脱节的共享服务会逐渐被市场淘汰的。

6、最后,智力不足、心理素质不好、缺乏担当的人不适合共享汽车,否则害人害己,这必将是要用血去书写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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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应该赔偿女士。这个事件只能说明他们提供的服务有明显缺陷。试想你买个车,从里面各种打不开门,说出大天来也是有问题。共享汽车也一样,如果行驶过程中无意中碰到或是乘员操作结算了,难道直接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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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赔钱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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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付账后车会断电自锁是没有问题的,是租赁公司对车的保护,前提是要告知租赁人必须拉起手刹关好车门车窗后付账,如果租赁人没有做到规定程序时,付账时会有提示,这样就会避免出现意外麻烦。认为本案租赁公司有责任,租赁人不予赔偿,租赁公司应完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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