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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最恨的人可能就是我妈了,你怎么看?

电脑版   2020-11-26 16:59  

我这辈子最恨的人可能就是我妈了,你怎么看?:一切有因有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的老公最恨的也是他的妈妈,我的婆婆做过太多错事,可是至今都没想过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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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因有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的老公最恨的也是他的妈妈,我的婆婆做过太多错事,可是至今都没想过要回头。

老公四五岁时,我的婆婆要追求自己的幸福,背叛了家庭,扔下了十几岁姑姐和几岁的老公。

老公曾对我说,他记忆中总有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光着膀子穿着棉袄,穿着开口的鞋子,跟着姐姐在寒风中找妈妈。

长大一些有了独立生存的能力,老公成了半个“小流氓”,抢劫小同学,在社会上帮大哥撑场面打架,为的就是能吃顿饱饭,能活下去。

直到20岁那年,我们相遇了,爱情长跑十年我们结婚了,他最令我感动的话就是我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比起老公姑姐可能要更惨一点,原本姑姐有一个初恋,有正式工作,未来公婆不论从人品家世和工作上都没得说,可是对方不知怎么了解到婆婆的过去,说什么也不肯让姑姐嫁过去。

后来姑姐的婚姻是婆婆帮忙安排的,那段婚姻持续了几年就结束了,走出离婚的阴影姑姐从新找到了幸福,第二任的姐夫年龄虽然大一点,可是对姑姐很好,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房子。

我们都认为慢慢来,都不到四十,终究有一天能好起来,可是没想到姑姐像着了魔一样听了婆婆的话,开始逼着姑姐夫买房子,这第二次的婚姻也将岌岌可危。

童年的遭遇,加上姑姐两次不顺利的婚姻,让老公对婆婆本就没有多少的感情变得更加不堪一击。

老公给了婆婆机会,只是没想到婆婆还会像年轻时一样不管儿女的生活,依旧选择自己的幸福。

原本在我的劝说下老公已经开始接受婆婆了,也做好了要为她养老送终的准备,我们已经开始为年龄日渐增长的父母存钱了。

老公也希望婆婆能够过来跟我们一起生活,帮我们照顾一下孩子,让婆婆享受天伦之乐,也弥补一下老公不曾享受的母爱。

可是婆婆再一次拒绝了,按照老公的说法,打了10次电话,婆婆就有10个理由。

其实我们都知道婆婆是舍不得她现在的男人,也就是当年那个让她抛夫弃子的男人。

我也找婆婆聊过,我告诉她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她和现任的丈夫没有结婚手续,以后她的生活没有保障。万一哪天她生病了或者老了不能动了,随时都会被送过来找我们,与其那个时候灰溜溜的过来,不如现在就来跟我们一起,跟老公培养一下感情。

可是不管怎么说,婆婆就是不为所动,始终相信她自己当年的选择。

本来事情也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只是没想到公公在这个时候忽然离世了,走的很突然,原本我们计划7月份把公公接过来一起生活,可是5月份公公就离开了。

从那以后这段母子感情真的是冰冷到了极点,老公把公公的死归罪于婆婆,他说如果婆婆当年不背叛家庭,他和姑姐都不会遭那么多罪,公公也不可能在59岁就匆匆离开了。

说实话,我很为婆婆的将来担忧,不知道老公能不能在婆婆老去的时候再一次接受她。

每一个孩子对母亲的爱都是纯真而拼尽全力的,哪怕曾经叛逆、不听话或者受到伤害,也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向母亲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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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惊讶,因为这个问题只有我才能回答,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人才能感同身受,那是一种椎心的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能理解的,他们只会人云亦云地给你说教,但那只会让你更加痛苦,犹如隔靴搔痒。

我父母一共生了三个儿子,我排行老二。可能是因为我生性倔强吧,这让我从小就不受待见。小时候我挨打最多,在这方面我弟弟就比我幸运多了,他几乎没有挨过打,因为他的性格比较讨我父母喜欢,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然后我上中专,远离家庭去外地上学。后来工作,结婚,再到离婚,最终单身一个人,这期间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的,只是口头上承诺留给我,但没有过户,他们说不值得花那几万元过户费(虽然我提出由我交过户费,但他们仍不同意),打算等他们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留给我,至于会不会写在遗嘱里我不得而知,后来他们又改口说谁对他们好就把房子给谁。而他们给老大和老三都买了房,并且房产证上都写了子女的名字。

我哥和我弟的条件都比我好,他们过后又各自买了一套房,为了帮我弟弟买新房(第二套房),我父母没有跟我作任何商量就直接把我住的这套房子拿去银行抵押贷款给我弟弟。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我父母的做法太让我心寒了。这么多年我不想回家,不想再跟他们有任何联系,做父母的可以有如此强烈的区别对待,可以完全漠视其中一个子女,完全当他不存在,就好象从来没有生过他一样,那这个家对他而言,也只具有象征意义了。以前回家,跟父母就没有交流,在一张桌子上吃饭都没有话说,现在发生了这些事,我更不愿意回家了,家给我的印象是冰冷,没有温馨。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是最重要的内容,孝敬父母首先要爱父母,可是面对这样的父母,我实在是爱不起来,也做不到孝敬他们。都说既然不爱,请别伤害?可为何他们要这样对待我?恐怕现世中永远找不到答案。

是我上辈子造的业,注定这辈子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偿还。

虽然如此,我还是要劝你放下,放下心中的怨恨,或者仇恨,试着从因果的角度来理解它,接受它。“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不是你过去世伤害了他们,今生又怎么会有这样的果报呢?如果你问我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我告诉你,是报答他们,如果你愿意平心静气几分钟听我讲解,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释怀,能够消除心中对她的仇恨。

不管父母对我们做了什么让我们不能容忍的伤害,只要他们没有剥夺我们受教育的权利(九年义务教育)并且尽到了抚养责任(到18岁,在这18年间没有虐待我们),那我们就应该报答他们的生养恩(为什么不是养育恩,我下面会讲到)

至于父母在我们18岁以后是否偏心,有没有一碗水端平那是后一码的事,我们先要把这个生养恩报了,再谈别的,你不能说因为父母后来的做法不公平让你痛心难受所以就不报这个生养恩这是不对的,因为父母先生了你,才有后来的你,所以你得先报这个生养恩,报完这个生养恩再来看你怎么“报复”他们对你造成的伤害。

谈到父母一定要先谈母亲,因为母亲所受的痛苦更多,比父亲要多。十月怀胎之苦、分娩之苦是没办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也是多少钱都不能补偿、替代的,然后经历了千刀万剐死去活来的痛苦之后,母亲生下了你,你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接下来是漫长的18年的抚养,教育(18岁成年,但其实父母对子女的照顾可能会伴随着子女一生)这18年间要操多少心?如果换算成金钱是多少钱?还不说实实在在的用钱(衣食住行读书工作),要报答父母,肯定要思考这个问题,而且是认真思考,所以你觉得要在父母身上用多少钱,投入多少感情才能够回报父母的生养恩?父母养你18年(是实实在在的18年,不是你一年回家看父母几天。按天数计算,你要陪伴父母照顾父母至少6570个日日夜夜,因为他们之前就是这样陪伴你照顾你6570个日日夜夜的,不要想当然地说因为他们是父母啊,他们应该这样。没有那么多应该,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你最起码也要在他们身边照顾他们18年,然后父母18年间对你投入了多少金钱、感情,精力你都要一一回报,不然就是不孝。道理就是这样。

你只有全部做到这些,才能够再谈对父母的报复(他们对你造成的伤害,如果你还想报复他们的话)

什么叫忘本?什么叫恩将仇报?

如果你不先报答父母的生养恩,而是固执己见地认为他们对不起你,他们亏欠于你,所以你对他们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可能你会说我不记恨他们已经很不错了),这就是忘本,这就是恩将仇报。

如果你不想做一个“罪人”,如果你内心还有一丝善良,你就应该从现在起尽力挽回,补救,因为父母年迈了,属于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你能够做的就是在有生之年尽己所能让父母安心、开心地走完最后的岁月,不让他们伤心,不给自己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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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还年轻,对爱恨总是来得快去得慢,因为爱之深恨之切,经过人生之路磨砺之后,等你做了爸爸或者是妈妈之后,就能体会到什么叫做用心良苦,什十叫做爱儿女之心切,到时这个结也就自然解开了,也不恨了,甚至更爱你妈妈;理解妈妈是做儿女的本分,爱妈妈是儿女们的终生义务。[祈祷][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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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最亏欠的就是我妈。两岁的我父亲因病去世,年紧39岁的母亲,独自一人嫁了姐姐,给两个兄长取妻生了子。含辛如苦把我养大,嫁人生子。母亲老了,我虽尽所能孝顺母亲。终于有一天82岁的母亲因病离世,别我而去,我嚎啕大哭…母亲走了。尽3年时间我心空空,脑袋一片空白。这种思母之情无人可知。很是不解,竟有说最恨的人是母亲?世上最伟大的人,只有母亲,无人可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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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遭儿女怨恨定有可恨之处。比如:在处理儿女之间的事情上有可能过于极端,过于偏向或过于冷落某一个,逆天理而行。甚至有的母亲图一时快乐生而不养等等,都会给儿女留下深刻怨恨,这种怨恨可能在儿女的脑海里一辈子都抹不掉。

所以做母亲的要关爱每一个儿女,处理事情保持不偏不倚基本合理,在儿女面前说话做事不出尔反尔,有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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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题主竟然这辈子最恨的人是妈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我心里,妈妈:就是温暖与神圣的代名词!

不知你经历了怎样的委屈与伤痛,才这样恨你的妈妈!恨一个人,是痛苦的。何况是一个给予了自己生命的人,更加痛苦!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你对妈妈的怨恨,可能来自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以后你当了妈妈,便能体会做妈妈的辛苦!

我小时候,特别调皮,正值我妈更年期,被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是常态。别人来告状,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暴打。打完才问我是怎么回事?当然不会回答她,因为已被打过了才问,就不想说了。

小时候总是想不通,为什么我妈老打我?我是捡来的?一直没想明白!只是暗暗发誓,以后长大了做妈妈,绝不会打我的孩子!(我做到了,从没打过孩子,她们都养成了听讲道理的习惯)

长大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才知道做一个妈妈有多辛苦!从十月怀胎到孩子出生后,每天的吃喝拉撒、都要悉心照料,事无巨细,操心之极。才能体会自己的妈妈当年带我们几兄妹有多辛苦!

所以,不管你的妈妈对你做过什么,都原谅她吧!你既然向大家提出这个问题,想必你也想让大家帮助你说服自己。

放下恨,就是放过自己,放下内心的煎熬,去快乐的生活。我们不能选择父母,但我们可以选择做一个宽容,豁达的人!

当有一天,你从恨中走出来,你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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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些话,也是一直压在我内心深处,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恨我的妈妈,我不理解她的所作所为,我更看不好她的处理事情方式,她是我的妈妈,我尊敬她,可是我无力反驳,她非常爱面子,她希望所有的人都喜欢她,整天围绕着她转,儿子,儿媳妇,女儿,女婿!丈夫!都要听从于她,她不在乎别人的想法,我在她眼里,一无是处,因为我的身材矮小,她把我看的一文不值,总感觉我嫁不出去,所以,我的生活里全是自卑,我总感觉我在人群里抬不起头,因此,我除了不能让自己身高增高以为,我处处要求自己做的更好,就怕被人瞧不起,这么多年以来,自卑的心理一直围绕着我,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这么矮,在我大学刚毕业那年,妈妈到处找人给我说媒,迫不及待的把我嫁出去,老家一个邻居,找我妈,把我介绍给一个做了10年牢的一个男人,大我9岁!当时,她在城里有房子,不嫁都不行,因为她感觉我不嫁他,只能回农村了,农村人没人要我,我又不能干农活,我嫁了,又离了!12年的婚姻生活,我无法想像是怎么度过的,总之,感谢老天爷赐予我一个好女儿,在我女儿慢慢长大,我开始理解妈妈,她为了我好,但是,方式方法欠缺,总之,她是爱我的!我感谢她给予我生命,把我养大!供我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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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呗,心里有障碍。

需要治疗,看心理科。刻不容缓。

另外,你可以偿式着站在对方经历想问题,从身边每个人去体验,找他们的优点,找他们的不容易,努力去发现。

无论你现在是好是坏,都要独立,不要有任何吃老、等靠、攀比思想,你自己的事情就应该是你自己的,怨天忧人是自己无能最具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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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你妈妈,应该有你自己的原因。但我希望你解开心解,放下仇恨。

无论你的妈妈做了多么对不起你的事,但她毕竟十月怀胎,孕育了你,给了你生命。你有了生命,才能得以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你可能有很大的一个心结,并且这个心结如果打不开,将成为死结,将会困绕你的一生,让你内心备受煎熬。

当你恨你的妈妈的时候,你自己将承受着多大的痛苦,别人无法想象的到。我十分同情你,也可怜你!

我劝你放下吧,把恨放下。放下仇恨,立地成佛。也愿你想开些,大肚能容天下难容之事。也愿你,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对自己的妈妈包容包容再包容。

带着仇恨生活,你将没有快


乐。放下仇恨,快乐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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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说出“最恨的人可能就是我妈”这样的话,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只是在公众平台上不方便说而已;也相信你的理由不是一般的理由,一般的理由你也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按照我对社会的了解,可能情况是:

1.你妈没能给你想要的;

2.你妈严重干涉了你的婚姻,导致不幸的苦果;

3.你妈严重不负责任,抛弃了你们,或者是背叛了家庭。

以上仅仅是“猜想”,说的是社会上有这些情况,不是针对你的,说错了请你原谅,更不要“对号入座”。

我想说,世界上有“爱”就有“恨”,有“恨”就有“爱”。不论“恨”或“爱”都不是无缘无故的。

在这世界上,亲情是第一位的,特别是母子(女)之情,父女(子)之情。为什么呢?因为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不论父母做了什么,血缘是永远无法分割的。

话分两头,父母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就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让孩子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母爱是伟大的!母亲无私付出,不计回报。不止于人类,鸟儿哺育幼雏,老虎哺育幼虎皆关爱有加。

不配为人父,不配为人母的毕竟是极少数、极少数。

建议你:

1.多想想母亲的好。人性本善,可能是妈妈迫不得已,或是一时糊涂,也可能是做事欠考虑。多往好处想一想,毕竟是你妈。

2.调整自己的心态,可以多爱,少爱,甚至不爱,但不要“记恨”。“记恨”对谁都没有好处,更不要遗“恨”下一代。

因为“恨”能使人愤懑、忧郁、冷漠、孤寂、自卑、抱怨……

放下“恨”,打开心域,就是释放自己,拯救自己。“靠山山要倒”,靠父母父母要老,早晚都是要靠自己。

3.人是变化的。你父母会变,你也会变。随着年龄增长,世事变化,母亲的观念和行为会变化,她会为过去不当行为而后悔;你对母亲的看法也会悄悄改变。

时间是“试金石”,时间又是“磨刀石”。把一切不快、一切烦恼交给“时间”来淡化,你走你的路,不停留!

4.从道德和法律层面来说,不论母亲如何,你对她都有“孝”和“赡养”的义务,不可推卸。前面说了,可以少“爱”、不“爱”,但不可不“养”。

相信你能“心域打开,宽心待事”;“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触忤,斯能为人不能为之事功”;成为一名合格的“儿子”或“女儿”,一名合格的“爸爸”或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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