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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个人利益融为集体利益一部分是否企业致胜法宝,这种例子多吗?

电脑版   2020-11-26 16:13  

将个人利益融为集体利益一部分是否企业致胜法宝,这种例子多吗?:谢邀:将个人利益融于集体利益之中,的确可以认为是企业的法宝之一,而不是将个人利益融为集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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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将个人利益融于集体利益之中,的确可以认为是企业的法宝之一,而不是将个人利益融为集体利益。个人参予到集体,本身为取得利益,而不是把个人利益收藏或归总到集体利益,如果把个人利益归总到集体利益,那当算作个人股份。个人利益融于集体利益虽然可算企业致胜法宝之一,不是说就此就能走向胜利,须知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高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企业必须注入现代高科技生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现代理念、员工技能、素质管理,和现代时间概念及其整体理念教育管理,以文件教育、会议教育、活动教育,技术革新教育,多种形式凝聚全员把个人利益融于集体利益的理念。把企业管理好,效益创造好,企业发展好,员工利益体现好。这才是现代集体、企业的根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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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例子很典型,比如世纪之交的“网络经济”高潮时期,从英特尔微软到亚马逊思科,都采取了一个非常时髦的企业经营管理手段——金手铐。

就是股票期权制度,公司把员工的报酬折合成本企业的股票,员工持有这一部分股票到达一定期限,即可按照当初分配给自己时的价格购入,然后再以如今市场上的价格售出,中间的差价就是员工的收益。

有人要问了,那要是当你卖的时候股票市值下降了那岂不是亏大发了,确实如此,因为这种制度下员工平时的固定薪水是很低的,故“美”其名曰“金手铐”。

当然,如果遇到一个比较“厚道”的良心老板,愿意为大家兜底的话,那可就是祖坟冒烟了。比如比尔.盖茨,这位世界首富在当年网络经济低谷时,将整个微软一年的收益拿出来,补偿了全体微软员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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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题主所称的企业是国有企业,那么这个问题的存在意义——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是中华传统文化(个人必须服从集体)的延续,题主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是在娱乐《今日头条》的看官。

如果问题中的企业是私有企业,本问题就有三个切入角度:从雇员、雇主、第三人的不同角度均可得出不同结论。

首先,这个“融”字用得不是很恰当,“融”的行为有自愿之意,如果双方自愿融为一体,本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如果用“认定或认为”似乎更切贴题主提出问题的本意。

然后将个人拟定为小河,集体是大河。

如果小河认为自己依赖大河的蓄水来保持的自己的存在,小河就会尽力帮助大河保持蓄水,而大河在维护自己存在的同时也尽力让小河实现其必须和应得利益。如果如此,小河与大河的利益就保持了一致,这个企业就会保持有的生命力。

如果大河(集体企业主)认为,你们小河都是依靠我才得以存在的。只有维护了我的利益,你们小河的利益才能得以体现,所以,小河利益要服从大河的需要,小河不能与大河争利益。如果如此,如果大河的利益是个无底洞,小河的利益就只能是大河的残羹剩饭,此种情况下小河与大河就不能视为已经融为一体。这样的企业,本人以为是没有生命力的。

如果大河知道自己是源于小河的存在,而小河也知道大河的存在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的良性保持发生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时的大河与小河在情感上才有可能融为一体,如果此时的社会生态环境正处于在良性循环之中,这样的企业才会是真正具有旺盛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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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有形式的集体,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公司形式的私有企业,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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