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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的来女士,不把自己的房子给老公的儿子作婚房有错吗?

电脑版   2020-11-26 16:08  

杭州杀妻案的来女士,不把自己的房子给老公的儿子作婚房有错吗?:没有错,只能是来女士遇人不淑,,凭什么把房子给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杀妻案,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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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错,只能是来女士遇人不淑,,凭什么把房子给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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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来女士不把房子给许某某的儿子作为婚房这件事情,我觉得作为外人没法评判来女士这个决定是对是错,但是我觉得来女士这个决定,相信大多数人还是可以理解的。

首先,对于许某某的儿子,来女士跟他完全没有血缘关系,估计平常关系也很一般,更何况之前这个儿子是判给了许某某的前妻。那实际上对于这个名义上的已经成年了的继子,来女士是不需要负责他的生活的,更没有多大义务去为他的幸福生活牺牲自己的利益。更何况自己还有女儿,所以她不愿意把房子给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据报道称许某某因为炒股输了很多钱,也曾因为这个与来女士有过争吵。那现在两人也步入半百的岁数,工资待遇都不高,而且两人还有一个才11岁的女儿需要养育。如果把大房子给了许某某的儿子,那来女士也将失去一个很大的生活保障。如果哪天自己干不动了,没有收入来源了,又或者许某某又炒股赔了,他们就真的没剩什么了。所以,大房子留着,实际上也是给自己和女儿的生活提供一个保障。

最后,来女士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初恋,一个自己曾以离婚代价换来的一起生活的男人会为了这些所谓的不满,残忍到杀害了自己吧。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头来竟然死的这么难看,还被碎尸万段了!所以,她错的可能不是不把房子给继子做为婚房,而是遇人不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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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不愿将房子送给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结婚,何错之有?这是她自己争取来的福利,她有权利全权处置。包捨她那个没出息有杀心的入赘老公,也是托了她的福;才有了栖息之地。她也完全可以将这杀人不眨眼的老公扫地出门!——只要她愿意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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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他老公的儿子,但并不是她的儿子,并且对于她来说,这个便宜儿子就相当于一个陌生人的存在,请问你会把自己的房子给一个陌生人吗?何况她自己还有两个孩子,自己的财产肯定也要留给自己的孩子吧!

而且这些房产也是来女士自己的,跟他老公是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么在法律上都没有这个说法,她的房子就是她自己的,那么跟老公都没有关系了,她老公的儿子就更加没有关系了,不是吗?

所以来女士不把房子给别人做婚房,做法是一点都没错,而唯一错的就是信错了人,结错了婚。

本来女人现在这个社会就男女不平等,女性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在家庭关系中也是如此,所以结果就是,就算女的有钱了,有能力让自己过得好了,但还是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家产和安全,我想这就是女性的劣势之处吧!在社会上大家都喜欢生儿子,不喜欢生女儿,其实也是有原因的,这并不是女人自立自强就能解决的问题。

那些喊着女性应该独立自强的人,也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建议女孩子从小学点武术防身,性格也不要太温柔,太容易相信别人,个人觉得在思考问题,处事方面应该像男人看齐,外表上是女儿身,这无法改变,但想要真正强大起来,性格上绝对不能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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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既然选择她老公了,就说明承认了做那个孩子的继母了,当孩子需要结婚的时候,房子她难道应该袖手旁观吗?继母也是母,就事论事,她是自私过分了,当然被杀还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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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这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归各人所有,夫妻没有共同分享的权利,何况来女士和前夫也育有一女。当然,如果来女士愿意将婚前财产拿出去分享,或直接转赠给前夫的儿子作婚房,那又当别论。本案件说明,凶手是一个老奸巨猾,丧尽天良的狐狸,反侦察能力特强。事实又一次雄辩证明,老奸巨猾不可怕,天网迟早会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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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错,但也没有同情心,男的儿子跟他爸爸到女的家里,也只有十二三岁,那么男的在女方家里挣钱也要为可怜的儿孑负责呀,男方的儿子已经没有妈妈,难道还要他娶不上老婆吗?男方难儿子的爱是赴汤蹈火在死不惜了,但是男方杀死老婆确实也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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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都不是当事人,局外人无法对这些事情做出评价。我们家乡有句老话:给是人情,不给是本顶(应该的意思)。一个成年人,想要别人的东西,即使是父母的东西,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要,人家肯给,要学会感恩。人家不肯给,要学会理解。否则就与禽兽无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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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中的来女士拒绝将其名下的房产给许某某的大儿子做婚房,这一点她没有错。那么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得弄清楚,来女士和许某某的大儿子究竟有什么关系。许某某的大儿子并非是来女士所亲生,他是许某某和他的前妻所生。也就是说,许某某的大儿子和来女士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并且许某某的大儿子是被判给了他的前妻,而不是判给了她的父亲。所以说,许某某的大儿子几乎没有在这个家庭里怎么生活过,他一直都是许某某的前妻所抚养。

第二点,来女士自己也有两个女儿,他的女儿以后就不需要房子了吗?在城市里面,没有房子就无法生存,来女士个人收入不高,来女士担心以后的养老问题和生活没有保障。她就想把房子留给她的小女儿,作为以后她们母女的生活依靠,这本身没有任何的错误,任何人都想把自己的财产留到晚年,作为自己的生活依靠,这没有任何的错误。

第三点,作为来女士的个人资产,来女士有权处理他名下的财产。用我们老家的一句话来说,给你的是情分,不给你的是本分。来女士愿不愿意把房产给一个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这是他的权利,他想怎么做都无可厚非,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干涉来女士的这种行为。他的这种作为是完全正当的,毫无争议的。

所以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发现来女士不把房子给许某某大儿子做婚房,没有任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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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对错,如果因为一套房子丟了性命真的不值,但是人就是这样,活着就是看不开,不是自己的孩子怎么也不可能舍财。其实这个女的还是心胸不宽广,把住的50多米的房子让给男的儿子结婚不就行了。一切都晚了,活着的多借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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