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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在会计上能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吗?

电脑版   2020-11-26 15:33  

固定资产在会计上能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吗?如果不可以,那么税务上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是大于高新的研发费用吗?: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建议一次性计入研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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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建议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

1、在会计处理上,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无论用于何种用途,均应该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购置的机器、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并通过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对购置的机器、设备和器具进行核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用于新产品研发而购置的机器、设备、器具等同样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将固定资产的价值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而不是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



2、在税法上,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当期购置的低于500万元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减少当期的应纳所得税,则企业得到资金方面的支持。



3、税会差异的处理。企业按照财税2018【54】号规定,将购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按会计准则将购置的机器、设备等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期逐渐计入研发费用之间,其二者必定会产生“税会差异”,则需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在申报表上进行纳税调整。



总之,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建议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一方面企业对该项业务的处理,应分别遵循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即会计上按会计规定处理、税务上按税法规定处理,二者不能相互混淆。另一方面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企业对实物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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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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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会计核算上不建议一次性进入研发费,在会计核算上最好还是分期摊销,这样会让你的利润更真实一些,对企业决策者不会造成误导,其次在税务上只要金额不超过500万的,可以一次性记入成本费用,也可以按照会计核算一样的分期摊销,就看企业的需要了,不过只要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选择的方式不一致,就会造成税会差异,这样本公司的会计就要多注意,别整错了,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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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适用的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非会计准则规定。

会计处理上依然按照会计准则有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按和后续计量进行账务处理。

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属于纳税暂时性差异,是被允许的。因此,会计处理上不应一次计入研发费用。

由此,这必然会导致购入当期税前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折旧)大于高新研发费(折旧)。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是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是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两者同为研究开发费,但适用的政策不同,归集口径不同,目的不同,按各自适用的政策归集产生差异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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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并没有对固定资产的标准进行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准则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和税务标准不同,做账按会计准则,报税按税务规定,形成税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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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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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8

不能一次计入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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