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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承包地开始,是否再重新签合同书和确权证?

电脑版   2020-11-26 15:27  

第三轮承包地开始,是否再重新签合同书和确权证?第三轮承包地开始,是否再重新签合同书和确权证:第三轮承包期是根据第二轮承包期推算的,第二轮承包期的到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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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承包期是根据第二轮承包期推算的,第二轮承包期的到期时间为2028年,目前第二轮土地承包还没有到期,但离到期时间只有几年,现在大家都关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第三轮土地承包的具体政策。

那么第三轮承包地开始,是否再重新签合同书和确权证?

其实土地承包合同的签定和确权证的颁发只是地方政府执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措施,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在中共十九大就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将长期保持稳定不变,2019年重新修订《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期。也就是说,2028年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国家将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重新分配调整,这是国家将土地承包政策延期写入法律,给全国农民吃下定心丸。

至于土地承包合同的签定和确权证的颁发,各地在执行上会有所区别,有的地方村集体办理土地确权证,其土地承包期限只到2028年,2028年到期后再重新颁发30年的确权证。而有的地方办理土地确权证,就一次性延长了30年,像我家2018年办理的土地确权证,上面规定的承包期直接规定到2043年为止,也就是说,2028年到期时,就不需要重新办理确权证。至于土地承包的书面合同,有些地方单独签定,也有很多地方没有签定,其实土地确权证就已经代表了土地承包合同上的所有内容,只要有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合同签不签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无论各地执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有区别,在执行上都不能违反《土地承包法》新修订的相关条款,不能收回土地打散重分,不能违规收取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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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工作人员为你解答;

其实说是第三轮承包是不贴切的,因为这30年是在二轮土地承包基础上延长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农民和土地的之间的关系,使土地承包保持长久不变。

而此次的土地确权,只是针对二轮承包的土地现状,承包结束日期基本上都是在2028年,也就还有8年的时间,对于刚拿到土地确权证书不久的人来说,难道这个证书只有8年的有效期吗?

绝对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耗时近5年时间,可谓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巨额经费。劳师动众费这么大的事,“有效期”肯定不止几年的时间。而且延包30年,在某些层面上来讲,就是为土地确权做铺设。

农业部针对二轮到期后证书是否有效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二轮承包到期后,在再延长30年,暂时不用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而且也不会再次进行确权。同时严禁发包方将土地打乱成分,使土地保持现状与二轮承包一致,土地确权证书及其他附件合同等材料,继续有效。对于证书上的日期问题,后面再统一修改。

<没时间解释了,请点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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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必须重新按人分配了!死了的人还有田种,新生的都几十岁了还没土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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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君,我来回答。

11月26日,据新华社报道,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

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背景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开展了两轮承包。

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十五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2023年到期,个别地区由于晚几年才开始承包,会晚几年才到期。

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到2053年到期。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此前,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称,这一政策安排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了,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为何第三轮土地承包期仍然是三十年,而非五十年、七十年或者更久?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对第一财经说,这是在总结第二轮土地承包实践的经验中提出的,30年承包期虽然不长但也不短,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一目的来说已经基本达到了。而且这一政策安排在时间节点上,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两个十五年”的阶段安排高度契合,是为了满足“到2050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目标而安排的。

关于“长久不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邵夏珍在《光明日报》撰文称,应是指在一个时点后,农民与所承包土地的关系不再变更,不仅农民与其所承包土地形成长久关系,而且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拥有长久物权。



意见提出,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从各地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保持历史耐心,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留有空间。

与之配套的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对于现实中的三种情况,意见分别提到:维护进城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鼓励其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弃耕抛荒行为。



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韩长赋回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称,在农民退出承包地的问题上,依据文件和政策,如果农民确实有这个真实意愿的话,可以依法有偿退出。“现在只有少部分农民有这个意愿。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要有足够长的历史过程与足够的历史耐心。其中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多,农民举家进城是少数,多数是年轻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农村生活。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城市的就业也不那么宽松。农民进城就业,在他还没有足够稳定时,还要保留其承包地,使得他能够进退有据,所以探索也应当是审慎的。”



继续用好用活确权成果

在强调稳定的情况下,意见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于少数特殊情况,“大稳定、小调整”,只能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此外,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二是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

此外,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制度安排,始于贵州省湄潭县。邵夏珍认为,“该制度将人口与土地承包的关系进行固化,在承包期内不再根据人口的变动重新调整承包地,打破了集体成员天然拥有集体土地的惯例,从制度上割断了新增人口与土地的联系”,旨在解决因人口变动导致承包制不稳定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如农民缺乏稳定的土地投资预期;土地生产率下降;土地细碎化越来越严重;调地成本太高;不利于控制人口增长,等等。



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叶俊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农民已经发生明显的代际转移的背景下,继承“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是对承包权作为财产性权利的一种肯定。

意见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长久不变”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依据。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收尾工作、化解遗留问题,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并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实行“长久不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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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是十五年,最早的是在1993年到期;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如果按照承包期30年计算,从2023年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到期,一直持续到2029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会不会开始第三轮土地承包?答案是:不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会继续延包,且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

也就是说,当前农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土地到期之后,并不会开启第三轮土地承包,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延包,再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三十年。

比如,有一农户在1993年承包到了一块土地,承包期30年,会在2023年到期,不过在到期时,并不会开始第三轮土地承包,而是会让农户继续延包这块土地,延包的期限还是30年,所以不会将农户承包的这块土地收回之后再重新承包给他,这样农户从现在开始就可以一直承包这块土地至2053年。

那么,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后,新一轮的土地延包会不会再重新签合同和确权?不会。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只不过土地承包权利证书上记载的承包期限,会在延包时做统一变更。

综上所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后,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开始新一轮的土地延包,而不是第三轮土地承包,新一轮土地延包也不再重新签合同书和确权证,但是承包期限会在延包时做统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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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抱怨在农村去世了的人还有土地,反过来想你有儿女长大成人农村户籍却没有土地,在土地承包法的基础上延长承包年限同样那些去世的老人也有子女呀,分给你了,他们分不分?这样会越分越乱,不利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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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精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没有规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和重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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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有必要,又花钱,又费力,我这样说,有人不高兴了,其实就是填表,签字之类。我认为宣布进入第三轮承包土地,好久至好久。没有哪个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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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部《意见》

(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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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第三轮承包土地改革开始了,但是,是不会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书的,只有在原有的合同书承包期内继续延期几十年,不可能重新签订合同的,如果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书,那样既浪费人力物力,又很有可能发生其它纠纷矛盾,因此,这一轮承包土地改革是不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书,只是在现有的承包合同书继续延期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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