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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成立一个公司,分别占股33怎么才能相互制约?

电脑版   2020-11-26 14:52  

三个人成立一个公司,分别占股33%怎么才能相互制约?:设立人在设立公司时,平均出资、平均占有股权,是初创公司的大忌。以这种方式不但很难做到互相制约,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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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在设立公司时,平均出资、平均占有股权,是初创公司的大忌。以这种方式不但很难做到互相制约,很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具体回答如下:

一、在公司股权结构上,有几个股权占比的红线,这是在公司设立人,应首先清楚的:

1、占有股权 66.67%以上,即超过股权的2/3,又称绝对控股红线。在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下,是能够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决定着对公司的控制权。

2、 占有股权超过50%、低于66.67%,即超过公司股权的1/2又不到2/3,又称相对控股红线。这类股东对公司的一般事务有表决权。

3、占有股权超过33.3%、低于50%,超过股权的1/3又不到1/2,又称安全控制红线,只要股权超过1/3,你公司的重大决定有一票否决权。

4、下面三条红线,在公司创立时,很少用到,只作为一般了解即可:占有股权10%以上,可以临时会议权红线,可以提起诉讼解散公司诉讼;占有股权5%以上,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红线,在上市公司中,这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应当报告和披露;占有股权1%以上,享有代为诉讼权,即在公司董事、高管侵害公司利益情况下,可以书面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情况紧急或董事会、监事会怠于履行职责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你们三人成立的公司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法律允许三个人等额认缴出资,你们三人各占33.3%的股权,但是,依据第一项的股权占比的几条红线来看,对一个初创公司而言,最好的股权结构是有一个人有控制权,即股权占比最好超过67%,才能在表决权上占有绝对优势,不至于因股权分散而导致公司重大事务久拖不决、丧失发展时机。举个例子,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中,拟设立蜀国有限责任公司,刘备是大股东,有绝对的控制权和话语权的,而关、张二人只是小股东,对大的决定从来就没有过控制权。才有后来蜀国的建立。

三、如果你们坚持按每人占股权33.3%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实现一人对公司的控制。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股东会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也给股东留足了自治空间。即你们三人可以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将股东权和表决权权重分开设置。比如,如果你是公司成立的发起人或实际掌控人,在可以占33.4%股权,可以将表决权设置为翻番,即享有66.8%表决权,另外两名股东每两股享有一股的表决权,两人合计表决权为33.3%。这样,你做为实际掌控人,就在公司能有主导话语权了。

四、按着公司法的精神,公司的互相制约,一般体现在日常经营中,即公司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日常经营;同时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对日常经营的监督,也就是你说的相互制约。这就是说的公司三会各负其责、互相监督:股东会负责重大事项决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执行、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

综上,三人成立公司时,各占33%的股权不是最好的公司股权结构,但三人如果非得以平占股权设立公司的话,可以通过表决权的设置实现公司由一人掌控、设立监事负责监督即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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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用最为通俗易解的方式告诉你公司治理的真相,排除合伙企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都会至少有两层结构,第一次结构叫做所有权人结构,以公司股东为代表,第二层结构为治理层结构,以董事监事高管为代表,

二者的区别,你可以理解成为,一个是“县官”,一个是“现管”,股东层面叫做所谓的决策层,但是因为股东很忙,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股东会委派董事、监事来具体管理公司,这就是治理层结构,

股东通过委派董事来体现其自身在企业中的影响力,这时候就要说到股权和控制权的区别了,因为股东决策是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的,而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中间需要大家举手表决,这时候,就有一个表决权,而表决权大小直接关系到决议是否能通过,

所以,从务实的角度来说,表决权和股权相比,表决权更为实惠,

好了,那么表决权哪里来的呢,在公司章程中,公司章程哪里来的呢,在大家凑钱开公司时开会决定的,在制定章程时会约定表决权的范围和边界,一般首次开会,大家还是认股权的,所以公司成立时章程是非常重的的,不可以直接使用工商局的模版。

在章程乃至议事规则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协商制约机制,这种机制与股权关系不大,与表决权影响很大,此时可以讲决策事项分门别类,以及将决策领域分割开,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决策领域对公司施加影响,那么相互制约的形势就形成了。

当然很多时候小企业,股东和董事一套人马,那么也就只需要弄一套决策规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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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股权比例还是不错的,两个股东可以决定公司一般事务(超50%),两个股东又不能决定重大事项(不超三分之二)。

股权比例可以起制约作用。

其他制约可以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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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个很常见的财经话题。

先给大家举个例子,国内某一家非常大的互联网公司,本来准备在香港上市,但因为当时香港的上市规则里面要求同股同权,所以这个公司最后选择在美国上市,就为了这一件事情,香港交易所不得不在后来更改了规则,允许同股不同权。

其实同股不同权,在这些大型的上市公司里面可以用的上,在三个人合伙成立的有限公司里,一样可以用得上。

原则上只要大家出的股本是一样占的,股权应该就是一样的,所以三个人如果平均股本那么股权就是各自1/3。

但是这个股权主要是用来计算未来的分红的,也就是说以后赚了1000万,每个人都拿1/3,各自拿333万。股权不一定就对应着投票权,或者叫做话语权,安全可以参照这些互联网的大公司同股不同权。

这一点只需要大家在一开始的时候约定,其中一个人的投票权更大就可以了,比如同样是1/3的股权,但是他的投票权可以达到70%。

当然这是需要一开始协商好的,如果一开始就不能协商好,那自然无话可说,现在出现的问题往往不是能不能协商的问题,很多公司的合伙股东到最后要散伙,都是在于一开始没有协商,而不是在于协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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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初创团队就是这样,喜欢搞平均,两个人的团队就是各50%,三个人的团队就是33%。

这样的团队刚开始可能还行,等发展的一定阶段注定分崩离析,为啥?

大家知道一个和尚抬水喝,两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深层原因就是大家都是一样,没有一个话事人,群龙无首蛇无头。

大家都是一样的股份,我就想这样干,你有什么资格来指使我?从而导致我向往东,你想往西,你说我的方法是错误的,我觉得你方向是错的!

干公司一定要有一个话事人,就是他股份要占多数,他投的钱多,能力强,当下面意见有分歧时,他可以统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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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章程中对相互制约事项进行明确约定:比如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公司重大事项的确定办法,股东股权转让的办法,等等;同时对三位股东的表决权进行约定,公司重大事项和普通事项表决通过需多少表决权通过方可生效。作出了明确的程序性便可在经营管理时达到相互制约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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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中 最稳定的结构是三角结构。

类比到公司股份结构中,当你采用均分三分占股的时候,就是最好的制约条件,相互牢牢牵扯。

但如果现实中企业真的采用这种股份比例,与其说相互制约,不如说相互掣肘,相互扯皮,相互内耗。

创业,是一个人带领一群人,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蛇无头不走!一定要有一只领头羊,带领大家朝一个共同目标进发。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决策机构可以有,但拍板人只能有一个。企业最愚蠢的股份结构比例就是等额均分。且听我慢慢分析。

1、 一定要有领头羊——绝对权力

合伙创业的目的是什么?优势互补,抱团取暖。创业是在残酷的竞争之中,集众人之长,占一席之地。现在早已不是单打独斗的时代,金庸小说里的武侠人物在当下没有市场。企业由各种机构角色组成,财务,技术,业务,行政管理,人事组织。一定要有一个全局观的人,指引企业发展方向,拥有拍板权。意见不统一,决策不明确,带来的只会是无休止的内耗。


2、 把后背交给战友

合伙企业,初期的人员结构很简单,同事、朋友、亲人。大家有基本的相互信任基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专业优势,技术好未必懂业务,懂业务未必懂财务。专业人干专业事。各人自扫门前雪,向前看,背后有战友支撑,这样才能发挥人才优势。一人一个想法,一人一个干法,那不叫团队,只能叫团伙。


3、建立决策机制

不要老想着制约。团队要形成良好的决策机制,高效、务实。民主的代价就是持续的内耗。


4、优化股份比例

(1) 同股不同权(AB股架构) 股东收益可以约定均分,但管理、决策权必须统一。

(2) 股份代持 注册股本比例一定要有明确的多少之分。股东之间可以私下签署股份代持协议,股东收益不受影响。

(3) 一致行动人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一致行动人决议,确保企业管理权的集中。


5、严格遵守制度

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放弃人情式管理。形成统一制度后,所有决策依靠制度而行,不要考验人性!一个人之所以不愿背叛,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多。

以上,是对于均分股份相互制约的浅见。欢迎大家留言评论、交流指导。


我是壹哥。一个混迹职场12载的连续创业者,收藏文章,关注“寻壹记” 不迷路,每天交流职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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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公选出一位核心人物,他虽然占股与其他两位股东相同,但在公司章程里赋予他公司重大事宜他拥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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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占股,为将来的扯皮已经留下了祸根。最好一个人占大头,或者设计好退出机制。我见的太多了,最后都是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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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就要建章立治,三人签订股权合作协议,明确所占比例和治理公司内部权利,通过前期股权协议制定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三人担任公司内部职位和权利责任,一旦公司在市场监管局核准注册,章程立马就生效,有法律责任,依照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细化职务和岗位权利和责任。但在实际管理中还需要三人不忘初心,好好相互理解支持,这样公司才能发展壮大,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约束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假如发生分歧,首先内部三人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发生重大利益分配不均,意见短时间难以达成一致的,通过公司章程依法提交市场监管局处理,实在处理不行,最后依照公司章程起诉至人民法院。[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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