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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顶到底是大家共有,还是属于最上面一家私人的?

电脑版   2020-11-26 14:50  

小区楼顶到底是大家共有,还是属于最上面一家私人的?:这个问题一定要回答一下。我们的楼房是多层楼房,最高是六层,一梯两户的设计,所以每个单元都有12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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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一定要回答一下。

我们的楼房是多层楼房,最高是六层,一梯两户的设计,所以每个单元都有12户人家。楼房是省直机关宿舍,所以建成时就集体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当然是都放在了楼顶上。上水管和下水管道都从厕所里往下走。

最初几年大家相安无事,但是十几年后有的人卖掉房子搬走了,新住户成了邻居,陆陆续续的拥有更迭。而楼顶的太阳能却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多问题,有的就开始跑水了。

我家是四楼,所以四楼以下的管道都从我家厕所通过。突然有一天二楼的管子漏水了,但是管子漏水的接头却在五楼,于是我家成了水帘洞,三楼也找上来了。最后二楼从外面自己走了管子。

现在又从一楼和二楼的管子顺着漏水到我家,但是影响不大,于是我们跟一楼说了,她们说上去看了不是他家的,二楼说我家上水管从外面走,也不是我家的。于是我们赶紧上去看看我们的是不是漏水,也没有。后来见到六楼的住户,她们说家里水帘洞一样,肯定是楼顶上谁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坏了,但是找了好久都找不不到主人,三楼不用太阳能热水器,五楼没有住人,有可能是其他单元的,只看到上面天天有个水坑往下渗水,反正也只是租住的,家具啥的也不是自己的,主要厕所也没啥,就这样吧。

他曾经问过物业,也没有回话,估计谁也懒得管,索性自己也不在去想,一是太阳能是谁的谁去修理,另外楼顶明显防水层做的不好,否则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公用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出还是业主们摊分钱呢?没谁愿意找这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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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房管局工作,这个问题我应该有发言权。小区顶楼到底是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属于顶楼业主私有,这个还真不一定,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当我们在买房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小区的顶楼是算到了业主的公摊面积里,这样看来,顶楼的产权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能私占,开发商也不能随意处置。所以我们能看到,很多的小区顶楼,都是安装的晾衣架这种方便全体业主的公共便民设施,本楼栋的所有业主都可以到顶楼上去晾衣服,夏天还可以楼顶乘凉,看风景。

2,顶楼业主私有。这种情况是开发商为了顶层好卖,并没有把楼顶纳入公摊面积,此时,楼顶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了,开发商就有权处置,比如说赠送或者卖给顶楼业主,其他业主无权干涉。我们小区就出现过这种情况,顶层业主将楼顶搭建了阳光房,占为私人所有,很多业主对此不满,向城管部门上报,后城管部门来现场查看,查找相关材料了解到,顶楼并没有纳入公摊,顶楼业主可以占为己有,可以放自己的私人物品。

所以说到底顶楼是大家共有还是顶楼业主私有?只需要找开发商查清楚楼顶是否纳入公摊面积就知道了,纳入公摊,业主共有,不纳公摊,开发商(或顶楼业主)私有。

我是汪蜀黎呀喂,如果觉得我说的有道理,给个关注,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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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亮了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小区楼顶是一定是属于公共空间,但是实际情况来看最终都很容易成为顶层住户的个人空间。

有利用价值时的楼顶

有些年轻喜欢买顶层,有两个原因是比较主要的,其一是顶层便宜,其二是顶层提供更多的空间。

由于居住在顶层的用户去到顶层最方便,所以他们去的次数肯定也是最多的,久而久之顶层就成了他们的私人空间。

出了问题的楼顶

很多人不喜欢买顶层,除了顶层更冷或更热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顶层容易漏水。当楼顶出现漏水又没办法启用物业维修基金的时候,顶层的住户肯定会希望大家凑钱来分摊维修的费用。

但是,在真正想要凑钱的时候很难把其他住户的钱凑上,因为顶楼漏雨对他们没有影响,而且他们认为顶层和他们没有关系。

楼顶到底属于谁

实际上楼顶属于共有部分,因为他们建筑的必要组成部分,所以顶楼归大家共有,每个住户都有顶楼的使用权和维护维修的责任。举个列子,如果顶楼属于顶层的人,那么其它楼层的人就没有任何权利去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另外,也正是由于顶楼属于共有,所以顶楼的修为才能启用物业维修基金。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会去争夺楼顶的使用权,一般情况楼顶的通道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不是谁都能随便上去的,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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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顶当然属于整栋房屋业主共有,楼顶层屋面除了挡风、遮雨、隔热等作用外,它还有另一个功能就是底层楼宇发生火灾时业主的一个逃生通道。楼顶屋面属于整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属于整栋楼宇共有,而不是属于最上面一层私人所有。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楼宇屋面的使用所产生的纠纷也是最多的。如果把楼宇屋面做为共有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业主都能在上面活动呢?显然是不可以的,如果把楼宇屋面做为整栋楼宇共有来使用,势必会影响到顶层住户的生活。顶层屋面作为整栋楼宇的共有部分,业主们是必须承担起屋面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但是楼宇中的各位业主的使用又必须受到限制,这就容易造成楼宇中业主之间的纠纷。

楼宇屋面作用是遮风、挡雨、隔热因此屋面设计通常会有防水层、保温层和保护层,防水层和保温层在没有人为破坏情的情况下,它们的使用寿命也只有20年。也就是说屋面防水层和保温层在使用20年后必须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是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而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必须经楼宇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3,且人数占总人数2/3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的。通常楼宇其他楼层的业主是不会同意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屋面隔热层和防水层进行更新、改造的。这也是住在楼宇顶层的业主非常苦恼的一件事情。

楼宇的屋面作为整栋楼宇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应该履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但是业主在使用屋面时又必须受到限制不能影响到顶层业主的生活,这就要求整栋楼里的业主都必须有一个宽广的胸怀,相互体谅共创和谐。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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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我是从事房地产行业搬砖工作的,很荣幸来回答这个问题,看到有几十人回答过这个题,本来没准备回答的,但是看到答案不全面、或一边倒,总是忍不住吐槽几句。

  首先,这个问题涉及到的问题一般是能上人的平屋顶的矛盾。其他坡屋顶、不上人的屋顶一般不存在这种权属使用争议问题。

  其次,这种争议矛盾比较普遍,大部分小区有这种争议,争议的关键问题就是屋顶使用权属不明晰或不合法。

  最后,我们再来看屋顶到底归谁用。

  根据房产相关测绘及公摊、公用面积等规则,没另行约定的情况子下,一般默认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对公用有另行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所以,归谁所有,邀看合同。同时不仅仅看顶楼住户的,有的开发商仅对顶楼住户约定屋顶归顶楼用,并未对整栋业主进行同样的约定,造成的矛盾是比较多的!

  再说一句题外话,如果屋顶无其他用途,建议可以考虑给顶楼使用,这样的话,屋顶漏水再也不会出现“维修签字难,用时归大家”的尴尬局面。

  小区楼顶到底是大家共有还是属于最上面一家私人的?

  

  笔者认为商品房为不动产, 商品房楼顶作为房屋的一部分, 应该归全体业主所共有。

  

  首先、当一幢商品房被不同的人分别购买时, 该商品房楼顶的所有权并不属于顶层房屋的所有人专有, 而应当属于该商品房建筑物各单元所有人共有,对屋顶屋面的使用、收益由全体建筑物所有人共同决定。

  其次、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和《物权法》第六章规定,楼顶的所有权应归业主共同享有。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没有约定其归属时,应推定为业主共有,属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结构上的法定共有部分。屋顶平台不得单独登记为一项独立的不动产,留给开发商自己,或作为买卖标的物出售于他人,只能公摊到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面积中,归业主共有。

  

  第三、在实践中 ,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将整幢商品房分单元出售后,声称仍保留并享有对商品房屋顶的使用 、收益权或者将加盖露台作为购买商品房屋顶优惠条件 ,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法律的 。

  第四、对楼顶的使用,应按照《最高法院解释》第7 条规定和《物权法》第 76 条第 1 款第(7)项的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经其他业主同意,并按约定向共有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五、商品房屋顶的所有权是全体业主所共有, 未经全体业主同意, 不能为顶层所有权人专有 ,其在屋顶的加盖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更是属于违法建筑,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本回答为西安鼎昂数字货币智能量化全自动炒币机器人(历时收益,数据核对,实况直播)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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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是从事房地产行业搬砖工作的,很荣幸来回答这个问题,看到有几十人回答过这个题,本来没准备回答的,但是看到答案不全面、或一边倒,总是忍不住吐槽几句。

首先,这个问题涉及到的问题一般是能上人的平屋顶的矛盾。其他坡屋顶、不上人的屋顶一般不存在这种权属使用争议问题。

其次,这种争议矛盾比较普遍,大部分小区有这种争议,争议的关键问题就是屋顶使用权属不明晰或不合法。

最后,我们再来看屋顶到底归谁用。

根据房产相关测绘及公摊、公用面积等规则,没另行约定的情况子下,一般默认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对公用有另行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所以,归谁所有,邀看合同。同时不仅仅看顶楼住户的,有的开发商仅对顶楼住户约定屋顶归顶楼用,并未对整栋业主进行同样的约定,造成的矛盾是比较多的!

再说一句题外话,如果屋顶无其他用途,建议可以考虑给顶楼使用,这样的话,屋顶漏水再也不会出现“维修签字难,用时归大家”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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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住顶楼的,我赞成顶楼由顶楼住户使用,其理由是:首先要和业主和物业签协议,我使用,漏水了自我修复,当然必须除开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战争,地震,天降不明飞行物等’,不用其他任何人出钱出力,好处是免去了以后为维修而扯皮。自己在楼上种点花花草草的,坚决不能种髙大的树及搭建超过护栏的雨蓬,其他人也不要过去干涉,做到和平相处最好。我有一亲戚住顶楼,常年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好多年了年年如此,费用开支好几万了,找物管,说找开发商,找开发商,说房子都交付十多年不是他们的事了,找同楼层的住户要求动用大修基金又不签字,况且顶楼上安满了太阳能热水器,随时都有人在上边施工安装、检修,出了问题又无法解决。要是我的房子,顶楼大家使用就应该大家维修,如果不维修,我会找人拆除顶上的任何东西,并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作出裁决。观点不一定正确,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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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买的七楼就是顶楼,买的时候开发商己明确告知顶楼属于消防通道不能关门,另外就是只有五年的保质期,五年后发生漏水现象就不在维护范围,我家的顶楼属于七楼业主管理,住了10年后发现隔热层己经是风化+老化+渗漏了,所以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隔热层掀翻重做二次防水,没有要同一幢的业主们凑钱(2万多),我个人觉得既然楼顶是自己的地方维护当然是自己掏钱,所以一直到现在其他的业主也没上来养花种菜养狗,我倒是搭了一个80平方的不锈钢棚架种了几棵爬滕植物,还有楼顶天气好晒被子晒鱼干晒腊肉也是很不错的,晚上淋花散步也挺舒服的,多了一个大空间,所以什么申请维护基金的和我没关系,自己住的舒服花点钱维护好了也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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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住顶层,首先我觉得是有优先使用权,因为最方便上去,;第二,有监督权,因为其他业主上顶楼如果搞出声音是有权力要求不能干扰的;第三,水电私有,要在顶楼搞个小花园,水电肯定只能从顶楼走,难道你的下一层还能把水电经过你这层?第四,维护问题,漏水鉴定或是确定维修谁决定,如果顶楼说这漏水必须修,大伙说这个可以不修,于是矛盾出现,楼顶自己修,甚或是本该修但物业拖拉等等原因无法修,顶楼的也只能自己掏钱,加盖防水砖等等,其他的业主上来又踩坏了或使用了,怎么说?综合以上所有:顶层使用屋顶就是有实无名,其他业主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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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疑问,楼顶归全体住户所有。上年有一楼顶被一家开发利用,一个举报电话,马上来人警告,恢复原样。我们来拆除那你得掏钱了。这户人家乘乖地执行警告,自己拆除。

我们小区已经养成一个习惯,就是这个时侯搞烧烤,就是上楼顶,看着光景,烟也不影响谁。AA制。

傍晚,暮色苍茫,哈啤酒吃烧烤,观日落,会来事的人想占用,得耍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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