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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队长火锅店杀人案,近日宣判执行死刑,对此大家怎么看?

电脑版   2020-11-26 14:25  

重庆大队长火锅店杀人案,近日宣判执行死刑,对此大家怎么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被告人王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源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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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被告人王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源于经济纠纷

被告人王琪和被害者刘某某(殁年44岁)、张某(殁年42岁)本来是火锅店的合伙人,都是股东,可是矛盾一直存在。

王琪和另外两人一直存在一些经济上的纠纷,也多次发生过争执,只是在案发之前,争执归争执,也没有特别出格。

然而到了2017年3月16日这天,当再次因为经济纠纷发生争执的时候,王琪用菜刀、折叠刀等凶器先杀了刘某某(张某暂时离开),待到张某返回后,又杀害了张某。

一切要素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特征

王琪因经济纠纷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核准了对王琪的死刑裁定。

无论是作案动机,还是作案手段,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两人死亡),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特征,王琪对所犯罪行也供认不讳。

我们作为旁观者,只用尊重法庭最终的判罚结果即可。

国家对于死刑的适用是非常谨慎的,要经过层层审议,并报请最高院核查和批准。

既然最高院都认定王琪适用死刑,那就说明他的犯罪行为的确达到了死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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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宝鸡大队长火锅店杀人案,是发生在2017年3月份,三人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经常因为店内一些锁事产生矛盾和争执,发生的凶案。

2017年3月6 日,王琪,刘某,张某在宝鸡市高新区王琪家吃饭饮酒,三人商议火锅店转让事宜,19时30分,张某有事暂时离开,刘某与王琪因为言语不合发生争执,王琪用家里的电警棍,折叠刀,菜刀等工具击打,砍刺刘某,有用手拷锁拷刘某双手,用袜子塞嘴,透明胶缠口鼻,致刘某左部颈脉总动脉,静内静脉因发大出血死亡,后王琪用床单包尸体,清理现场血迹。这时张某驾车返王琪家接刘某,王琪又以折叠刀,菜刀将张某杀害,过后自己报警。

杀人犯王琪手段残忍凶狠,年纪轻轻断送了自己的生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事,当年王琪36岁,刘某44岁,张某42岁,三人从2014年12月份合伙经营宝鸡正天火锅店到2017年3月份,三人合作不到3年的时间,导致互相残杀断送了性命,为他们可惜,真的不值,能走到一起做生意,说明关系都是不错的朋友,要互相担待,相互理解,再一起难免有吃亏占便宜的,也不能为了一己自利动刀子,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自己,更不能贱踏别人,伤害他人就等于伤害自己,本案王琪手段太过残狠毒,令人不解。

王琪杀人上诉三年,还是免不了死罪,近日执行了死凶。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何况两条人命,想逃生不可能,再大的矛盾也不至于杀人,冲动是魔鬼,王琪伤害的不只是两位死者,还有二个家庭,让这二个家庭的父母怎么生活,白发人送黑发人,孩子失去父亲怎么过,中年丧夫的妻子以后的路怎么走,真的是太可恨了,这样的人早应该枪毙,给社会人们敲响警钟。

从这件事告诉我们,再好的朋友,同事,亲戚包括兄弟姐妹,千万别在一起合伙做事,一旦牵扯到金钱,就容易产生矛盾,这样一来及伤了和气,不好还能丢了性命,到最后成了仇人。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别想占任何人的便宜,金钱是引来杀身之祸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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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为祖国有这样的法治政府骄傲,希望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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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了法律的真正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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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有意搅乱社会,杀人偿命,依法判处。叫大家说啥看法,难道这里还有不该执行死刑的冤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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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意杀人案,用三年才终审,看似效率不高,但是充分证明了我们国家法律的严谨,对与死刑判决的慎重,结果令人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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