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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算不算受贿罪?应该怎样处理?

电脑版   2020-11-26 13:26  

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算不算受贿罪?应该怎样处理?: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并不是受贿,这种行为和受贿风马牛不相及。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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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并不是受贿,这种行为和受贿风马牛不相及。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该法条你就知道,成立受贿罪的前提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律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改革开放后,有一段时间,律师曾经是吃皇粮的,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律师业经过市场改革后,律师早就是自谋职业的个体户了,所以,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是不可能成立受贿罪的。

当事人遇到这类事情如何处理?

律师收费是根据各地出台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来调控的,监管当局每年也会重点关注律师费收取的问题。律师费收取的一项重要证据就是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律所向当事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律师收费一旦走正规程序,这意味着这笔收入要交律所管理费,要交增值税,要交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扣除这些费用到主办律师手里面就不多了。因此,有些律师为了避免这类支出,许多都私下里向当事人索要所谓的“好处费”。但是,这种收费方式明显违规了,这也是当地司法局每年查卷时严厉打击的行为。因此,如果当事人碰到这种事情,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或者所属律师协会投诉。

总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索要“好处费”是违规行为,但这不是受贿,当事人针对这类行为可以去相关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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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是公职人员,不符合受贿罪的“身份特征”,故即使胡乱收费也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律师在合同之外私自收费,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当事人有权去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法律上,有一类犯罪被称之为身份犯。即构成该罪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要件。如果不具备该身份特征,是不具有构成该类犯罪的资格的。比如,滥用职权罪要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才能构成,一般人还没职权用来“滥用”。从受贿罪的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受贿罪也属于身份犯,必须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才可能构成该罪。

而律师并非是国家公职人员,即使以不正当目的收受费用,也不构成受贿罪。

当然,律师胡乱收费是违规行为,确有其事可以依法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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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算受贿。这属于律师私自收费。律师有收费管理办法,这个可以向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律管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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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不是国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是受贿罪的主体。

律师,如果有私下要好处费的行为的话,那就构成了违规收费。

律师只能通过律师事务所收费,当然你个人交给他以后他再交给律师事务所也是合法的,只要他能给您开发票。但您要不要发票那是您的问题,但他应当为您开具发票。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根据情节的严重,他可能会面临警告或者是停止执业3个月到1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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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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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不构成受贿,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务的影响力,而律师一般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也不掌握国家公权力。

因此,从主客观方面都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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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非公务人员不算受贿罪,但是否能评价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尚存疑问,一般认为属于律师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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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流行说法,应该算非正常得利,数额较大,可参照执行。因律师也是游走法律与公正的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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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受贿罪的概念是什么,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次要明确律师的身份,律师属于法律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是不能算受贿罪的。那么这种行为是不是就不构成犯罪呢?当然不是,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看以下这三个罪的定义,对照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时的表达,可以自己做出一个基本判断。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下面,再介绍一下关于律师费的相关内容:一是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二是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三是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用。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如果律师收取的费用不属于上述费用,存在违规私下收费问题的,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会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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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卡拿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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