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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高院出台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上限,你觉得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电脑版   2020-11-26 13:02  

今高院出台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上限,你觉得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在我看来,民间借贷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存在的,有需求才会有存在的必要,这次调整是年化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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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民间借贷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存在的,有需求才会有存在的必要,这次调整是年化15.4%,也就是月息1.28%分的利息,十万一个月利息也就是才1280,一年也就才15400元,当对方不还钱,通过打官司请律师,都不止15.4%的利息,那如果这样的话很多人就不愿意借钱了,据我所知,现在小贷机构基本上要求也是很高的,而且放的金额也很小。其实会造成一种局面有钱人有资产,用资产去融资利息越低,额度也比较高,因为银行宁愿多放一些贷款给优质客户,也不愿意放一分钱给资质差的客户!那这样的话,很多人从工厂出来想创业,那你必须就要有资金哦,以前的话你自己有点资金,困难的时候还能贷些款临时周转一下,那以后这种临时周转都没有了,那是不是个体户,小微企业没有资产的情况下是不是连挣扎得机会都没有?谁都有应急得时候,当普通人因为家人生病急需用钱,怎么办?反正我是不愿意借钱给朋友了,除非借了就不打算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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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利弊,借款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年化率24%确实太高了,调整最高利率上限,符合国情,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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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化利率不得高于银行放贷的50%,8%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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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觉得未必是好事,为什么这样说呢。当前对于我国大环境来说,民间借贷就是为了方便借贷的一种方法,不是每个人都是可以从银行以及一些比较低利率的机构平台借到钱的,面对这一部分不能从银行机构借钱的人群来说,民间借贷就比较合适他们,虽然利率比较高点。如果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下调,意味着对于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来说风险变大了,一部分民间借贷出借人就会选择退出,选择其他资本市场。民间借贷的规模就会变小,是的其他短周期想通过民间借贷借钱的来说就没有那么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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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其实还是偏高,民间借贷利率应与GDP挂钩,才能让资金流向实体,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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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行业的本质依然没改变,想赚这份钱的机构不会离场,所以对于借款人来说只有利没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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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给你都不错了,现在失信人太多,都不愿意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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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规范民间借贷利息不解决根本问题,只有先规范民间借贷金额上限才能彻底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和高利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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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的评论,有说弊大于利,有说利大于弊。

首先说下弊大于利,不好的地方是对于资金持有人来说,低利润等于高风险,资本首先玩的就是高利润低风险,反其道而行之的可能凤毛麟角。所以,资本会选择性的退出,这部分资金的退出,短时间内会让在银行贷不到款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失去应急时的资金周转渠道,但是整体上不会对整个大环境造成任何影响。

再说利大于弊,原有的高利息,24-36的年利息,对于经济好的环境下,资金周转良性循环,大家都好。遇到今年这种多事之秋,资金周转不灵进入恶性循环,会倒下一大批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我们的国情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资本是逐利的,安定和稳定的关键对他们来说,只要通过最后一步镇压就能搞定。对于我们这个独有的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稳定是个重大隐患,国家在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政策就是为了稳定民心,稳定社会经济,让全国老百姓都能够安心的生活,有想法的去创业,没有想法的可以安稳的打工,整体上看,还是利大于弊的,毕竟有钱的不多,缺钱的多,历朝历代都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最后祝愿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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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大于利!!!最高利率应不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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