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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农保每年交一百元,不满60岁就死了怎么办?

电脑版   2020-11-26 12:56  

农民的农保每年交一百元,不满60岁就死了怎么办?: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先说结论:在个人不幸去世的情况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连同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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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在个人不幸去世的情况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连同个人缴费、国家补贴以及银行存款利息一起,全额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在经济上肯定不会吃亏。在我国一部分省、市,还可以领取一些丧葬补助金。这一点请放心好了。为什么呢?

第一、现在的农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因在于:2014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农民做为参保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无业居民做为参保人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只有两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来的新农保、城居保这些特定时期的特定专用名词,己经不再使用。现在说农民的新农保,至少表明:有一部分人对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确实是毫不知情,漠不关心,是落后于时代的现实表现。

第二、关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个规定只有三句话,看似四平八稳,内容却极为重要,并且有三个关键性的规定:1、关于“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原因很简单:只有符合累计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时,才开始按月领取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政策上不允许提前领取。这一点很多理解。2、关于“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在法律上确认:个人账户上的缴费,不仅要计息,而且利息还必须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的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这就说明:参保过程中的个人缴费,本质上就是长期银行存款,不仅要计算利息,而且必须是按高利率计算利息,从而进一步实现了个人账户的增值,并且还不允许征收利息税。这一点,往往被很多人所忽略,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种长期的银行存款来说,其增值作用是很大的。3、关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个规定从法律确认了:一旦参保人不幸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是参保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属)按照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规定,予以继承。之所以称为余额,是因为死亡时间有前有后,即: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去世的,当然是全额;在开始领取待遇之后去世的,只能是领取之后所剩的余额;72周岁以后去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个人账户己经领取完毕,彻底没有余额了。

综合起来看,就是:所有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不仅要按高于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参保人不幸去世,无论是在保险待遇领取之前或之后,个人账户的余额肯定是参保人的遗产,还要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对于参保人及其家庭来说,在经济上永远都不会吃亏。这种制度安排,很好地保护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回答题主的问题:农民的农保每年交一百元,不满60岁就死了怎么办?从总体上来说,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一百元,缴满15年,连同个人缴费总额、国家财政补贴、以及银行存款利息,估计也不到2000元,除以计发月数139,每月也就增加十几块钱而已,只能说聊胜于死吧。这么低的个人缴费水平,参保与不参保,对于老年生活来说,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影响。

现在的问题是:就这么一点儿个人缴费,还没有缴够,人就去了,真是倒霉透顶。在后事的具体处理上,有两个关键:1、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属),持参保人参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领取手续,只要手续齐全,社保局会立即办理,这肯定没有任何问题。2、领取丧葬补助金。政策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就目前的实际执行情况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一般没有抚恤金。一部分省、市有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一般是当地标准之下一年的基础养老金。例如,当地基础养老金为118元时,则丧葬补助金=118元×12=1416元。如果当地尚未执行丧葬补助金政策,自然就无钱可领了。丧葬补助金也在社保局领取。

领完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之后,个人账户会被注销,保险关系彻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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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农保”每年交100元,不满60岁就死了怎么办?

答:农民参加“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每年所缴费都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需要缴费15年以上,年满60岁办理退休手续,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基础养老金+社会集体补贴金,三项合计:每月领取“养老金”,一直领到死。

如果60岁前中途死亡,其个人“缴费账户”的余额(含利息),有继承人老伴,子女凭身份证,携带村委会证明,以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办理死亡者“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并且还可以报销火化费,有些地方民政免费提供“骨灰盒”。(指定专用型)

①: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最低缴费200元,已没有100元这最低档次缴费。

②:如果死亡者是“五保户”“低保户人员”,其个人不需要缴费,有地方民政部门代缴费,存入个人账户,到60岁办理退休时,领取养老金。假如这类人60岁前死亡,因为平时缴费是国家代缴费,其个人账户其继承人不能申请继承,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当然了,如果“个人账户”余额有个人缴费的一部分,可以申请继承那“一部分”和利息。

③:60岁已退休,刚领取几个月就死亡了,可以申请继承未领完“个人账户”的余额。

个人账户总额--已领取的养老金合计数=未领完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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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交一百元农保,不满60岁就死了,也就是没有享受到养老金。社保局会将你交的钱全退给你。

每年交100元,按规定至少交15年,就是你交15年共1500元。假如交20年就是二千元,交三十年就是三千元,交四十年就是四千元,请放心,一分不少退给你。

有些农民小心眼,天天想着自己活不到六十岁,怕这千把几千元被社保局吞了,因此连每年一百元社保也拒绝交。其实不然,你活不到六十岁,社保局全退给你。但你活到七十呢?八十呢?九十岁呢?那时不交社保没养老金,恐怕你就骂娘了。

现在连每年一百元农村社保都拒绝交,只想吃白食,令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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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娄主你好,农民的农保每年交了100块钱,但不满60岁就去世了,该怎么办?这个是可以退还的。每年交100块钱很显然,这不是一个很高的水平,当然很多地区在2018年之前最低标准是100元的交费,那么2018年以后从2019年开始,最低的缴费标准实际上并不是100块钱而是200块钱,那么也就说明你教那这个农保的时间相对来说应该不是特别长,那么比如说缴纳了10年,顶多也就是1000块钱。

这1000块钱是可以全额退还出来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你本身就没有享受到阿姨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同时,那么你所交的这个钱是全额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的,所以说是完全可以退还的,这个是完全不必要去担心的,其实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那么这1000块钱倒不是太多的一个问题,但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群体是不享受丧葬抚恤金的,这一点是需要了解清楚的。

因为只有我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才会享受到丧葬抚恤金,那么根据你所在当地的具体规定,大概可以享受几万块钱左右的丧葬抚恤金,但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没有这方面的待遇,所以说只能够退还出你所缴纳的这个社保费用,大概也就是一两千块钱,其实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水平。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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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分二种:一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种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农民的"农保"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一样,也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由各省、市财政统筹,但地域差异较大,例如:上海市每月1100元,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江苏大约200~300元,绝大多数省份约100元(刚开始时每月只有60元)。由于己退休的农民以前大多并未交钱,实际上也就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仅有一百多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的确很低,所以农民大多"退而不能休"。

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国家为城乡居民保险设计了一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多个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多缴者退休后肯定能得到较高的待遇。而且,不同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能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城乡居民保险的交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每年还有利息。如果投保人不满60岁死了或退休后没有拿完个人帐户里的钱,剩下的部分可由子女继承。

由此看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农保",是一项稳赚不赔的投资。如今国人的预期寿命有七十多岁,能有一份维持最低生活的退休金,老了心里才更踏实。所以,缴费时要理性分析,不可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秋水长天,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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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回答问题,农民交养老保险目的很简单,就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种田种不动了,没有经济来源,吃饭问题怎么解决?交一份养老保险,到60岁后,按月可以领取养老金,不满60岁就死了,可以说非常不幸,养老保险能退吗?答案是可以一次性清退。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死亡人员亲属有2笔钱可以领。

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

农民的农保,其实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缴费本金、国家缴费补贴、利息等全计入个人账户,没有职保那样有社会统筹账户,交多少全部计入自己的钱袋子,只是这个钱袋子暂时由国家代为保管,每年按定期一年期利息计息。当参保人员死亡后,由直系亲属办理个人账户清退手续,没有实效性,啥事都可以办,一次向清退给法定受益人,不留一分一角。


社保卡

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申请有一定实效性,从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10个月丧葬补助金,合计880元,逾期不补。我们偶尔遇到死亡人员亲属由于长期异地居住,忘记6个月办理丧葬费手续,等到想办理丧葬费时,逾期了,只能申领个人账户清退。虽然880元不多,但是是国家给死亡人员家属一份关怀,没有领到,很可惜。

退保

总之,农民的农保每年交一百元,不满60岁就死了,很不幸,但是死亡人员亲属有2笔钱可以领,一笔是个人账户钱,全额退还;另一笔是丧葬补助金。最后提醒,及时办理退保手续,注意手续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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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加的农保不会吃亏,参保人去世以后,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及衍生的利息会有继承人继承。

农保又被称为新农村养老保险,2014年已经并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也是国家统筹城乡待遇的一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全额拨款形成的待遇,主要分为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拨款。目前,国家实现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88元每月,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在国家基础之上进行额外的补贴。

比如说山东省目前是118元每月,黑龙江省是90元每月,河南省是103元每月,福建省123元,江苏省160元,广东省170元每月。

地级市还可以进行额外补贴,青岛市是168元,三亚市是263元,南京市是450元,无锡市是500元,北京市是820元,上海市是1100元。

基础养老金实际上全部是有国家补贴的,比如说2020年预计我国社会保险收缴总收入是7.7万亿元,政府财政补贴是2.16万亿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缴费、国家补贴和集体补助形成的余额,除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一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计算方式是跟职工养老保险一样的。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分为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贴部分,有条件的村集体还可以进行集体补助,比如说失地农民。其实个别的地区,比如说三亚,还有政府代缴部分是每年100元。

按照山东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除缴费补贴外,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其他各个省市基本都差不多。另外,国家鼓励各地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山东省标准为500~1000元。

实际上,退休以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扣减余额。如果个人账户的余额最终扣减完毕,国家会补贴等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确保大家的养老金待遇不降低。如果说没有扣减完毕就去世,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肯定不会吃亏,可以放心大胆地按照较高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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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所缴的农保,农保部门会记入各自的私人帐户(计算相应的存款利息),并且政府财政也会按相应比例给所缴农保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补贴,一并记入农民的农保账户,就是说农户的个人农保账户的数额要大于本人的实际交费数,待所缴农保的农户达到农保规定的享受年龄时,农保部门会根据农保账户的缴情况对该农民作出相应的农保补贴。如果参加农保的农户上缴了农保资金未达到享受年龄或者是已享受但个人农保账户还有余额的,农保部门会将这部分资金退还给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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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社保,活不到六十人就死了,这种情况有,但是很少见,中国人平均寿命在七十八(可能是),政府要你交也不可能考虑谁活五十岁,谁活一百岁,这么说吧,活得寿命长你就赚钱了,养老金还没拿人就走了,只能说是命不好。

到于说没有拿到钱人就走了,之前交的保费能否退回,这个我说不准,各地的做法可能不尽相同,我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退给你的,就象你活到一百岁也不用补交费用是一个道理。

祝天下老人都能健康长寿!年轻人挣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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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是农民,担心短命就不要交了,省得提心吊胆。但如果你不是农民,就不必操这份心了!闭着眼睛养更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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