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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电脑版   2020-11-26 12:53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当然可以,现在有很多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领证,叫做搭伙。在法律上,这种同居模式不受保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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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现在有很多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领证,叫做搭伙。在法律上,这种同居模式不受保护,只要超过一定的时间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共同生活产生的财产和债务等,都可纳入婚姻法管理的范畴。

以我身边的例子来说,最少不下十个人在一起同居生活。他们没有办结婚证,就是家里人到一起吃饭,这事就算成了。关于后续的问题,是合则过,不合则分开,没有太大的说法。

我曾经有位女同事,在离婚后,与一男子同居长达10年,家里人都认可他们的婚姻,双方没有孩子。日子就这么过的挺好,没事两人还能出去玩。

可是天不有测风云,这个男的在小煤矿上班,发生了透水事故,包括我朋友岳父在内的12人全部死亡,救援抽水才把人全部找出来。

女同事的同居男人也在其中,善后处理时,抚恤金的给付发生点问题。男方的前妻和孩子都来了,按照继承法规定,男方孩子、父母都有继承权,女同事因为没有结婚证,事故处理单位不认可他们的事实婚姻,需要到法院起诉,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后,才能有女同事的一份。

这位女同事人缘不错,一些相处不错的同事开始给她出主意,到法院起诉,准备了一大堆的证据,还有证人证言。在大家抱有同情心的情况下,很快就下发了判决书。相关部门看到事实清楚,又与男方的家人沟通,决定从60多万元的抚恤金中分出10万元给女同事。

事件处理到此就结束了,女同事又恢复了单身生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结婚证有时很重要,但是事实婚姻的认定同样重要。大家认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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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综合症。

我也是离婚的人,并且离了20年,现在都50多了,纯粹是“金牌王老五”,交了一位女盆友(这名词在我这里特酸),就是不想领证,同居一起过日子挺好,说不定俩人感情不合再离婚一太麻烦;二声誉不太好。所以生活相互照顾,相敬如宾,只要一领证了就感觉不是外人,相互尊敬没有了,这是我不想看到,也不想一辈子这样。

突然“老婆”有一天说:如果将来你病了住院,医生让家属签字,我都没有权利和资格,那该怎么办?我想也是,毕竟50多岁人了,你不找病病找你的年龄,一旦有病需要手术住院,没人承担这个责任,医务人员也不愿承担,那时我能找谁?找前妻,我与前妻早是同志关系了,没有义务来给我签字,更没义务来伺候我。找孩子?那不给孩子工作和生活上添麻烦,她们这一代真的不容易,俩人要照顾四位老人,还要拉扯一个孩子。再说孩子判给女方,我真不好意思让孩子来照顾我。眼前也只有这位准“糟糠之妻”了。

所以,老伴老伴,老来得伴,现在是相互照顾的时候了,还是领证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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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想法,实际是自己目前对人生、对婚姻、对生活、对家庭的一种态度。你的想法,其实和目前在城镇乡下流行的“搭伙过日子”一模一样,似乎社会上也接受了这种婚姻形式,舆论界的谴责和道德伦理方面的谴责期早己过去,随着社会发展,眼下这种事愈演愈烈。所以你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也就认为“正常”化“生活”化了。

这样做有一定的好处与灵活性,好处是自己一旦感觉对方对自己不好,自已想抽身离开比较灵活,比较身能由己,不受一切责任约束。

如果能遇到好的一方,不会过的比领结婚证的差,不管领证与不领证,婚姻成功失败主要是看男女双方的婚姻观,婚姻基础,只耍是两人情投意合,有好好过日子的心愿,是会幸福美满的。

题主说自已离婚了,意思再重组家庭不领证直接就在一起生活,笔者以为有何妨碍?完全可以。只要自己的家人心里清楚,子女不反对,就去实践吧,“搭伙过日子”不再是新鲜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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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我就是这样啦。我一次婚也没有结过呢,和老伴一起十五年了,这样的关系很舒服,大家平日就一起吃吃喝喝周围玩谈天说地。不结婚不生孩子,大家一起久了就是习惯了,纯粹为了感情在一起了我觉得不错的。男人不听话或者伺候不好你不适合就换人,就这么简单,不需要有一丝顾虑。

前提是你最好要有点钱,最好有个自己的小公寓。

重点提示:现在新婚姻法已经对女性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婚前财产没你份分也只能分婚后财产,除非男人超级有钱有很多房子收租,要不然婚后共同财产就那鸡碎那么多要来也没用。只要不结婚,你女人可以男人不给钱养你或者不给钱你花可以随时不让他碰,你看他敢不敢不给。没结婚大家就是等价交换,男人给你带来了好处你又何妨给他一点甜头。那一张结婚证为我们女人带不来任何好处不单止,还会让女性离婚变得麻烦诸多阻碍,也会让男人觉得你的付出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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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我觉得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一:严格的谁说,离婚以后不想结婚,又想和别人生活在一起不结婚,应该说是不合适的,离婚外婚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不结婚,没有一个法律保证,婚前双方都有孩子,在关键时刻是许多事情??不到孩子们认可,那时候,你感觉不结婚就后悔了。

二:反过来说,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结婚有了约束,两个人过的不合适,想分手又感觉麻烦事情多,又得到民政机关办理手续,因为婚姻第一次不合适,第二次再婚后,矛盾很容易升级,也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看来就不如当时不结婚为好。

三:无论结婚不结婚,不管是一婚,还是二婚,我认为都是以爱和感情为基础,再婚也是相互爱慕,经过深思熟虑的走到一起的,那么,就应该相互携手走下去!既然认定对方,要走下去,那为什么不办理结婚手续呢?

当然年龄大一点的,也可以搭伙过日子,什么时候走不下去,再各回各家!年龄小点的,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开,两个人完全可以再生个宝宝了,那样也是一个美满的婚姻。为了孩子将来下户口,上学一系列事情考虑,那结婚就更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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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男女在一起生活,不领证,不结婚,是不合适的,是非法同居,是违法的。

不是合法的夫妻,万一产生矛盾纠纷时,双方的权力利益得不到保护。

看得出题主是个害怕再次离婚的女人,私下找一个男人,合得来就过,合不来就拜拜。

虽说这样省去了结婚离婚的麻烦,但长时间这样,会让你变成一个很随便的女人。

你对结婚失去了信心,你认为男人们都不可靠,可能前夫伤了你的心,所以你才选择不领证,凑合着和别的男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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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不想再结婚,不想领结婚证,而只想和他人生活在一起,这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同居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和家庭责任约束的一种生活,这种行为是两个人的私事,是无可厚非的,具体上说合不合适,还是要先弄清楚这种行为的长处和短处才能进行合理的判断:



一、长处

首先,只同居不领证,减少了家庭责任的羁绊,人会感到相对的轻松、自由。

其次,如若两人觉得不合适,或者厌烦了对方,随时可以分开,从而可以选择一个新的同居对象,不用再为离婚而奔波。

其三、由于是一种同居关系,也就是搭伙共同生活,那么,如果事先约定好各自的财物,若分手双方只要带走各自的东西就可以,可以避免财物上的纠纷。

其四、双方同居凡事可以有个照应,能够互相扶慰彼此曾经受到的伤痛,激发双方生活下去的勇气。



二、短处

其一、虽说这种同居的生活方式,有一定的长处,但由于这种行为所追求的就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因此,一旦对方过度的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就会引起对方的烦感,进而会有不断的争吵发生。

其二、这种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男女双方都有一种“临时夫妻”的思想,所以是缺乏安全感的。

其三,正是由于没有了法律和家庭责任的约束,所以,就比较容易发生出轨和第三者插足以及养“小三”的行为。

其四,虽说分手时少了很多麻烦,但这也就相应的提高了双方分道扬镳的概率。



综上所述,不领证只在一起生活的同居方式,是各有利弊的,合不合适是很难决断的,只要男女双方能够相亲相爱白头到老,证不证的只是一张纸而亦。反之,如果双方有钱财、子女的话,还是领证并明确一下财产所属为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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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邻居,男人五十多岁,丧偶,出外打工与一寡妇相识并結婚,结婚时只摆了几桌酒席,请了亲戚邻居喝了喜酒,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同居二年,大都在外面租房子,很少回家,也不帮年迈的公婆做家务,就连一日三餐也得七十多岁的婆婆做好,三番五次的才能叫到饭桌上。平时回家也很少走动,整天窝在家里,不与邻居任何人打招呼说话,阴着个脸,好像人人都欠她什么似的。结婚笫一个春节,俩个儿子给后妈买了新手机,新衣服,还给她发两个大红包,希望她能把心收回来,真儿对这个家,对他爸好。笫二年三月大媳妇在医院待产,叫她去帮忙,她去笫三天儿媳妇的妈也去了,就在这天儿媳妇进了产房,亲妈就等在那,她却偷偷去了出租屋,带着她所有的东西失踪了。在出租房这两年,她把男人管的死死的,男人是农民工,一年挣个五六万不是问题,两年十来万吧,她带着这些存款投奔自己的女儿了。她女儿已成家,女婿搞的也不错,挖机,铲车,和工程队,根本不缺钱,可当妈的还是闲自己亲女儿钱少,硬是住着女儿不走了,钱也就进了女儿女婿的银行卡。后来我这邻居找着她,叫回去,她说要回去把你今年挣的钱也全部交出来,无耐,这男人自知没证的婚姻没保障,钱是要不回来了,不如趁早放手吧。真是“东风不与周郎便,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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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不合适的,只要你想清楚,愿意承担这样的后果。

我们家属区一个女人,年轻时,老公出轨离婚了,后来再婚,两年后因为孩子问题又离了,再以后,找了一个包工头,那个包工头家里有老婆,所以他们就没有领证,在一起八年,包工头给她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帮她给儿子成了家,后来,包工头老了,身体也不太好了,要回老家,两个人就好聚好散了。她现在又找了一个银行的退休干部,估计也不会领证,两个人搭伴过日子,男人的退休工资她可以花,但男人的房产,存款由子女掌握着。我听别人说她其实是想找个可靠的,领了证,安安心心过日子的,可条件好的,都说就搭伴过日子,不领证,免得以后为财产说不清,想和她领证的,她又看对方身体不好,怕万一老头身体有个好歹,哪天出了意外,她怕应付不来,现在就先这样凑合着了。

没什么合不合适的,到了这个年纪,都很现实,想清楚,不领证,法律上没有人会对你的未来负责,你也不必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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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事情就跟买衣服和买鞋子是一样的道理,合不合身与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了,当然,不结婚肯定也有不结婚的好处,第一就是比较简单,可以省去一些麻烦的手续问题,第二就是比较自由,来去自如,没有什么牵绊,只不过少了那一张契约的证明,安全问题就更无法得到保障了。

成年人当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只要你记得无论发生什么的结果,你都会自己去买单,这就没有问题了,生活中的事情,可能会经常发生一些让人始料不及的事情,打你个措手不及。这就叫做: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绳呀。但是,只要你朝着一条既定的正确的目标继续出发前进,这样就不会偏离了正确的生活轨道。

生活是错综复杂的,人生也从来都不是一条单行线,犯过一次的错误,第二次就不想再犯了。这也是正常的表现,但是,人不能因噎废食,很多事情该面对的你还是要面对的,因为生活还要继续,人生也不是只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呢。

现在这个社会也许会有很多人都选择了只同居,不结婚的做法,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情它都成不了我们生活中的主流,永远都会是极少数和个别的现象,因为我们人类毕竟是有别于其他的动物的,你不能办完事情就提起裤子不认帐了吧?而且这也不符合我们老祖宗既定的政策和方针呀。

所以,做人还是要选择做一个正常的人比较好,这样你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如果你选择做一些另类的事情,不发生一些事情那还好,一旦发生一些事情吧,那别人就一定会说,你这是自做自受,不值得同情,谁叫你不听劝呢?不听老人言 ,吃亏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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