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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为个人上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怎么维权?

电脑版   2020-11-26 12:41  

单位没有为个人上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怎么维权?:单位没有为个人上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怎么维权?网上有很多类似的问题,这也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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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为个人上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怎么维权?网上有很多类似的问题,这也涉及到若干法律的运用和实践,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直接向法院起诉一般是不会直接受理的,既然不受理,也就无法进入调解或是审判程序。

第一,社保维权法院不受理。

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法律主体是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社保法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精神来制定的社会保险方面的专门法律,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和法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社会保险,依据社保法的精神,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对于那些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该如何去维权呢?在这方面很多员工想的最多的就是劳动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诉。但是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维权的主要方式应该是举报,向社会保险机构举报,这是目前解决单位不缴纳社保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也符合社保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而辞职,从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会保险,这就从单纯的违反社保法到及违反社保法,同时也违反劳动合同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仲裁,仲裁的内容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也就自然涉及到社保费用的补缴,因为这是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维权途径就是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二,向社保行政部门举报才是正确的维权途径。

社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从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举报投诉是比较正确的维权方式,通过举报后,如果社保行政部门不依法处理的,或是处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时候告的就不是用人单位,而是相关的行政部门。

第三,维权后处罚方式。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说社保法第八十二条讲的是维权渠道,那么社保法第八十六条讲的是维权后的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就是责令限期缴纳或是补足,没有缴纳的就是限期缴纳或是补缴。作为单位职工如果发现单位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这就需要职工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本人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自己的工作牌等,然后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或是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书面举报或是网上举报,举报最好是实名举报,并留下电话号码,等待社保部门和自己联系,也可以主动和社保部门联系询问调查处理结果。其实这个调查是非常简单的,一般只要社保缴费系统没有该单位的缴费记录,那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事实就是非常清楚的,处理结果也是比较快的。

综上所述,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社保法的范围,社保法的执行主体是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后如果当地社保部门不作为或是乱作为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起诉的对象不是用人单位,而是社保部门,起诉的性质由民事诉讼变成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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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蓝同志你好!你的两个提问,同时一并答复你,本来劳动法规定,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老是有部分单位不执行劳动保障法,给劳动者带来困扰和烦恼!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么怎样维权解决?应根据欠缴社保情况维权,若是没有超出补缴年限,那就不熟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不会受理。应先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得不到解决,在向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主管部门投诉解决。若是超出法定补缴年限规定,社保部门无法为你办理补缴!那就要走另一条维权路,根据最高法规定,劳动者无法补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这就是劳动法维权规定。因此,维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不清楚你是熟于补缴还是补偿?您根据劳动保障法规定,需要补缴就找社保部门,需要补偿就向法院起诉维权。愿我的回答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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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劳动仲裁起诉,肯定能为你保障,立刻行动起来,胜利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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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您可以到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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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晶说社保,10年社保工作经验,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001,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免除责任。

也不存在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

也就是说,任何时候,员工都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

002,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如何维权?

1. 社保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归劳动仲裁管,所以劳动仲裁是不行的。

2. 社保问题也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3. 社保问题维权的方式是什么呢?

是直接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稽核处投诉举报。

这是最直接最管用,最高效的方式。

003、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吗?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员工维权投诉举报,则由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征收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

就是说,你投诉举报社保部门受理后,单位必须为你补缴全部社保费,如果不涉及其他方面损失的话,说没有民事赔偿的。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造成的工伤,医疗,生育等待遇的损失,则由单位全额承担。

004 员工投诉举报的流程?

作为单位职工,如果发现单位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去社保局投诉,尽量带齐证据,包括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存在欠缴社保费的情况,员工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社保部门社会保险稽核科,进行投诉举报,而不是劳动仲裁,也不是法院起诉!

欢迎关注@晶说社保,欢迎点赞留言,免费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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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单位没有给个人缴纳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应该怎么维权?如果你和所在的工作单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依法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书,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实是要给员工正常的来缴纳社保待遇,如果企业单位没有正常的给员工缴纳社保,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实际上就是违法行为,当然这种违法行为不可以直接通过法院来起诉解决。

我们首先应该通过社保部门的劳动纠纷机构来进行解决,也就是劳动监察部门。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企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形呢,如果说企业单位正常给员工建立了社保账户,但是没有去正常缴纳这个社保待遇,那么是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范围,所以说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可以解决这样的争议。

但是如果企业单位既没有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又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并且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直接起诉处理,但是能不能够获得民事赔偿,主要根据企业单位拖欠你的社保多久来决定,当然一般情况下,他会要求企业单位补缴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并且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所以说不存在民事赔偿的问题,但是可以通过企业单位来正常完成社保的补交。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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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前不久小编认识的一个朋友,在职10年期间,公司一直以折现的方式把保险费返还给员工,自然也就没有给员工缴纳过正式的养老保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还有5年就退休的他,想到了退休后的生活,于是就找到单位要求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

一开始公司也很强硬,说保险费都以工资的形式折现给你了,还有什么可找的。

既然公司不给补,那就找劳动局、找社保局,总之最后还是同意为其补缴了。

只不过现在面临的问题,则是由于的手续不全,无法直接办理补缴事宜。

说句实话,像这种事情真的很多。

一方面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愿意为其缴纳,但是这种情况往往损失的更多;

另一方面就是员工不想缴,觉得未来都不知道什么情况呢?缴纳太早养老保险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折现更实在些。

万一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01 赔偿是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30日之内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保,这个是法定义务。

所以说任何人不得因为任何原因而放弃或者的拒绝缴纳。

02 如何维权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员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时,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这才是正确的申诉流程。

除了这个还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单位没给缴纳社保,找是理所应当的,只不过找对方法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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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就社保缴纳问题,缴纳社保属于行政范畴的问题,劳动仲裁或者法院是不处理的。要求补交社保应该向社保稽核部门反映,二是未交社保造成损失,如果因单位为未购买社保造成员工疾病住院费用不能报销,那么员工是可以就本应社保医疗险报销的费用提起仲裁或者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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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单位没有给个人缴纳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怎么维权?当然不缴纳社保的情形是不可以直接通过法院去诉讼的,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社保是属于什么样的情形,如果是因为企业单位没有正常的来缴纳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通过社保部门旗下的劳动监察部门来解决这样的争议,因为他们是具有解决企业单位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的义务的。

一般情况下会出具相关的通知,那么企业单位根据相应的通知,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完成正常的社保补交工作就可以了,当然在补交的过程中还要收取一定滞纳金的费用,当然这个滞纳金也是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如果说没有按照限定期限之内完成,正常的补交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开具罚单,要求企业单位来支付这笔罚单,同时还应该要为企业单位的员工来补缴社保的待遇。

所以说我们要维权,那么首先应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维权,不能够直接通过法院来起诉,当然也不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因为毕竟不属于民事赔偿的范围之内,它只是企业的社保没有正常缴纳,所以说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补缴社保就可以了,对我们自己来讲就可以得到合法的权益和保护。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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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社保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不属于仲裁和法院受理范围。

您应该这么做: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和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同时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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