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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能力不足辞退,而且本人还没离职就招聘了顶替我岗位的师傅

电脑版   2020-11-26 12:16  

公司以能力不足辞退,而且本人还没离职就招聘了顶替我岗位的师傅,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的?:这是好事情啊,能力不足劳动争议委员会是不接受这种说辞的,如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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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好事情啊,能力不足劳动争议委员会是不接受这种说辞的,如果没有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你可以等公司辞退的时候协议经济补偿或者直接仲裁!

公司以员工能力不足辞退,若没有给予经济补偿直接仲裁即可!

对于公司以能力不足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很难成立的,只要你被辞退提出仲裁,劳动争议委员会要求企业提供辞退的合理证据,基本上都不会被支持,所以你大可放心。

最终的结果也是在开庭的时候让双方协商处理,一般这种类似的案件劳动争议委员会处理起来会很快的,比你想象中的简单。

员工还未离职,就已经招聘了新员工进行顶替,你正常上下班即可!

公司这样的举动无非时候让你自己自动离职,你不需要放在心上,正常上下班,该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就正常协商。如果公司置之不理,或者说将你考勤的权限关闭,你在职期间就正常收集证据,以备提供给劳动争议委员会证明,用来证明公司是违法解除。

合理合法的协商收集辞退证据,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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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非常简单,先跟公司协商,公司必须给你n+1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啊。

什么是N+1的经济补偿金?就是公司如果没有合理理由辞退你,必须按N+1的标准给你经济补偿,N是你在公司工作年限,不足一年超过半年的按1年计算。计算方法就是(N+1)*你的月工资,如果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那么以社平工资三倍计算。

举个例子讲,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每月工资1万元,那么公司应该补偿你(5+1)*10000=60000元。当然,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你所在当地社平工资三倍,例如社平工资是2000,三倍就是6000。那么计算就以社平工资三倍来计算了,而不是你的月工资来计算了。所以这种情况下就是(5+1)*6000=36000元。

社平工资通常是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标准。

如果你与公司协商不成,你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赢得概率很大。因为你是否胜任工作,是否能力不足,公司不能随便说的,必须拿出实际的证据。一般的证据劳动部门不会支持的。所以,你尽管放心大胆去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是很简单的手续,不需要太复杂。你问劳动仲裁部门问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准备好送去就行了。仲裁部门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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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能力不足直接辞退违法。

其一,对于能力不足的员工,不能直接做辞退处理,而是要安排调岗或者培训,经过调岗或者培训还是不能胜任,需要第三次调岗或者培训,经过三次之后,还是不能胜任岗位,才能做辞退处理。

其二,不是企业说能力不足就是不足,口说无凭的事情,法律是不承认的,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员工能力确实不足以胜任才行。

其次,处理方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跟公司人事,或者老板去说明情况,毕竟劳动法的规定摆在那里,说明企业这个情况是违法行为。如果企业置之不理,就需要进行下一步。

2.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让劳动监察大队去跟企业沟通。如果企业还是不理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

3.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相当于起诉,不过劳动争议都不能直接起诉,必须要先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以正式到法院起诉。

4.法院进行审理,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5.高级法院审理,做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极判决。

最后,如果是走到这一步,怎么跟公司扯皮是另一回事,重要的还是赶紧找工作。哪怕你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判决赢了,企业最多是赔钱给你,绝对不可能继续雇佣你,毕竟已经走到这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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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是无解的,公司觉得以你能力不行,剩下的只能是你重新找下家了!

我看到有人说能力不足公司辞退违法就想笑,你到底活在现实还是理想当中,公司辞退能力不足的员工不行吗?最多按照劳动法赔偿而已,有什么不可以的!别让无邪打败了你的天真!

至于题主说的自己没离职公司就找人替补了,这是人之常情啊,如果一个个公司都等着员工离职完了才招人补充,黄花菜都凉了!毕竟,停机停产的损失远远大于提前招一个离职替补的损失,是个老板都会算这笔账!

当然,在一家公司面临因能力不足而被辞退的危险时,我们也应该合理的争取自己的权益,为今后的职业生涯做出打算!

如果不是自己主动离职的,争取公司的赔偿条件

公司可以以不能胜任岗位辞退员工,尤其是在提供对应的材料的时候。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争取自己需要的利益,不能胜任岗位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无责任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要进行赔偿,这一部分赔偿要拿到手。

能被公司“嫌弃”辞退,我们要反思自己哪里没做好

能被认为是能力不足,足以说明我们本身的工作表现有问题,反思自己在公司的表现。具体来讲,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能力、态度、人际关系。能力决定了你的实际工作输出,这个是硬指标,达不到要求公司肯定不满意;态度是领导考评的关键,有一种行叫做领导觉得你行,有一种不行叫做领导觉得你不行,领导如果认为你态度不行,基本上你在公司也就到头了!人际关系是你的团队接纳你的程度,如果人际关系不好,自己的人缘太差也会受到排挤,同事都排斥你的话,领导也不会保你。

总结

职场上的事哪有那么多如意,更别提逆风翻盘了,我敢肯定在以下回答当中,别人交给你的方法90%都没有效果。把能做的做好,不要胡思乱想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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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以能力不足辞退的情形,简单地说:

一,公司要有证明你不能胜任的理由,也就是证明你能力不足的证据;

二,证明你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可以协调再培训或转岗,而不是直接辞退;

三,如再培训,你还是不能胜任的,可以转岗;

四、转岗仍不能胜任的,协调解除。

怎么处理呢?

一,如果公司无法证明你能力不足,那从现在开始就不要授人以柄了,保护好自己,不要被骗签什么培训记录;

二,去与公司沟通,沟通的内容是什么自己领会吧,要把内容记录下来,用什么记录,自己想。沟通无果见”三“。

三、等辞退形成事实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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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所提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回答:

1、公司以你能力不足辞退你,可以分两个方面来看:

(1)一方面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且你认可的能力不足的理由辞退你,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且公司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你,按规定要对你进行N月经济补偿,(N代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则公司要对你进行N+1经济补偿。

(2)另外一个方面,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能力不足或有证据证明但你本人没有签字认可的证据,则公司这个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要2N经济补偿。

2、公司没有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则证明公司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继续上班就可以了,直到公司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才证明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一点要记住,无论公司如何给你说,你都不要写辞职申请书,否则,如果写了,你就没有理由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了。

4、如果公司不愿意对你进行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厂牌、工作证、工资条、出勤证明、社保购买证明等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必须盖公司的公章)

以上建议供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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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这个东西太复杂。只是你可能不符合你们领导的管理。

这个你说的辞退是他们假装泄露给你的,还是口头上说的,又或者是已经书面通知了?

无论那种情况,你都只需要正常上下班,正常做分配给你的任务,给新来的打下手也是可以的。

然后才是你有空的时候就去物色下一家公司,公司要开除你,你也没办法,只要他们赔钱就是了。不赔钱,只能你自己想走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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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不足,辞退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需要有赔偿金的。如果不满意,可以拒签辞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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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辞退,也就是公司以题主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题主本人还未离职公司就已经招聘了同岗位的人员,这属于公司的自主用工权。

题主面对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做呢?我们分三步来分析一下,题主根据每一步的步骤来一一的对应就可以找到答案。


一、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的规定,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图所示。

1、公司需要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

2、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调整岗位或者对员工进行培训,这是必须的程序。

3、公司对已经调岗或者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二次考核,证明该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

4、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者是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

5、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程序缺一不可,如果缺失以上的任何程序,都属于违法解除。

题主对应以上不胜任工作解除的程序,来分析一下公司对你的解除是否合法?

二、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题主该怎么办?

如果合法,题主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

一定要注意:

1、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需要向其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题主该怎么办?

如果解除的程序不合法,题主需要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果题主想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诉求:

①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②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

③要求公司补缴违法解除期间的社保、公积金。

2、如果题主不想恢复劳动关系:

公司违法解除,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N)。


大家好,我是建水,10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实战,精于劳动关系处理。我们一起聊聊职场、生活中的那些事儿,关注我,职场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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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正常上下班,任何时候都不忘记录音

一般说能力不足,领导或者公司人事都会找你沟通,国企还会出现“投票”一类竞选,以此为由和你说你的工作多差劲,人员多不好,这都是领导、人事的套路。不论他们怎么说一定要录音。

部分企业领导会在发季度将、评比职场等时间排挤你,给你穿小鞋,这种情况记得录像,这些都是一些部门领导,人事开始找茬辞退的理由。

不论这俩哪种方式,千万别不去上班,一但你不去上班,他们就会以你故意不上班、未完成工作为由,让你离职,这就是圈套。

往往新来顶替的师傅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可以和他了解下公司聘请她的各种细节,说辞

说白了找证据,找共同点。为自己维权获得更大机会。往往公司找人顶替自己,说法一定和自己说的不一样,不是公司缺人,就是现在岗位员工即将离职,等等说辞吧,反正只要不是你自己说的,这类说辞录音也可以当作一个证据。

放宽心,别在公司显露难看

怎么讲呢,一般人事、领导找自己说能力不足,大部分同事是并不知情的,所以呢这时候也不要把事情想得太复杂,每天和同事拍照,录音,都是纪录自己上班的证据,必要时聊工作的记录也是不错的证据,在事件没有恶化之前尽量不和同事说公司与个人的问题。当然公司这时候如果扩散谣言,那么就有更好的证据提出赔偿道歉补偿等要求。工作嘛要多考虑自己,所以不管他们怎么折腾,兵来将挡 水来土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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