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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

电脑版   2020-11-26 11:53  

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农村宅基地政策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也就是一户一宅。但是在农村,由于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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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政策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也就是一户一宅。但是在农村,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有很多,比方说由于继承父辈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在82年之前购买宅基地等等原因,多出来的宅基地也是合法的,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对于一户两宅的,并不是都不能确权,只要是合法的宅基地,是会进行确权登记的。



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如果另外一处是合法获得的,在确权登记时可以进行登记。但是,宅基地的作用就是用来建设居住用房的,如果宅基地失去保障住房这个作用,宅基地也就没有失去它的意义了。因此,对于题主所说的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其实有一处宅基地就能够满足全家人的住房需求,对于另一处宅基地来说,就没有了意义。因此,对于题主的问题,我觉得可以有一下四个处理方法。



第一是转让,在同一村民之间,只要受让方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就可以把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他,当然这个转让是有偿的,具体补偿多少双方是协商;第二是有偿退出,现在有些农村已经开始对闲置宅基地实施有偿退出政策,只要农户自愿退出,就会获得补偿;第三是开发利用,对于闲置宅基地,闲着是对资源的浪费,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开展农家乐等商业开发;第四是和儿子分户,分户以后就是两家人,一家一个宅基地,也是可以的。


总之,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农户用来建房子的,如果你的宅基地已经失去了住房这个作用,闲置着也是资源的浪费,如果当地有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补偿可以的话能退就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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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多年的村建国土管理工作者,特来作答,以期能帮助同类人员,同时以正视听。

首先依法依规进行确权登记。其次,暂不处置,在宅基地越来越紧俏的情况下,让宅基地政策再“飞”一会儿,到时再决定盘活使用或另作处置。

下面,就择其要点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真正合法拥有两处住宅的问题
  1. 已确权登记,具有合法的宅基地及其所承载农房的登记证书。

  2. 房屋不能垮塌灭失。有“房”才有“地”,房屋灭失后,宅基地按规定应由集体收回。

二、关于暂不处置以进退有据的问题

当然,目前暂不处置的前提是在此次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依法依规进行确权登记。若不能在此次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中进行确权登记,那么其合法性就极有可能存在问题,应另当别论。

只要能确权登记,合法证件在手,心中就不慌,是盘活使用还是另作处置,就可慢慢来,让宅基地新政多“飞”一段时间再考虑。(1)若当前对多出的住宅不居住或使用,只需保证其不垮塌灭失即可,当然也可出租或与他人合作盘活这一闲置的资源,增加家庭收入。(2)可在儿子成年后,通过分房将另一套住宅的产权登记在仍为农村户口的子女户头上。(3)若儿子已不是农村户口,待符合继承条件时继承也行,群众合法的房产其子女依法继承。(4)若对于另一处住宅确实已无再利用的必须,也可在宅基地新政实施一段时间后,再考虑自愿有偿退出的问题,将闲置的资源作变现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有两处住宅的,首先是按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其次是在确保房屋不灭失的情况下,再不慌不忙地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考虑是盘活使用或另作处置的问题。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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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怎么办?

宅基地是农民的根,有了宅基地农民心里才踏实,不管在外漂泊多少年,老了也要落叶归根,宅基地是在农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

现在农村原则上是实行的一户一宅的政策,但是由于历史的遗留问题,在农村有很多家庭是一户两宅,还有一户多宅的。这种情况是不是违反了农村宅基地政策,多出来的宅基地会不会被村集体收回呢?

如果多出来的宅基地是合法继承的或者是很久以前从别人手里转让过来的,一般是属于合法的,村集体要收回,也是有偿收回。如果多出来的宅基地就是最近几年购买的,你这种买卖可能会判为无效,宅基地可能无法确权。要想保留住多出的宅基地,最好的办法就是分户,儿子和父母分开,这样就符合一户一宅了。

一个儿子有两处宅基地,如果这两处宅基地都是合法的,那么这两处宅基地都能进行确权。等儿子结婚之后,父母和儿子各住一处,这样会减少很多家庭矛盾;也可以把多出来的宅基地转让给村里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或者有偿退出宅基地,这样即能把多出来的宅基地合理利用起来,不荒废,户主还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

总结: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不断推进,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地都将被集体无偿回收。原则上是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以后的宅基地申请会越来越难,农村的宅基地也会越来越值钱,所以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的,只要是合法的,最好保留住,不要轻易转让和退出,否则可能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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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两处或多处宅基地的现象,过去不多见。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山区农村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青年农民,有的进城、有的下坝买地建房。这对于个人而言,回乡有家,进城下坝有家,这绝对是好事。这种现象允不允许存在?不是我们在这里讨论决定,要看政策允不允许。

我个人认为:农村宅基地是继承先祖遗留的财产,是合法的;进城或下坝通过合法手续购买的宅基地也是合法的,至少允许有两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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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在农村一个儿子两处住宅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土地确权以前都允许,土地确权以后就不允许了。

自从2018年年底,完成了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禁止一户多宅的现象,要求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这样也就是把农村土地严格的管理起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环境。那么有两处宅基地或者两处以上的村民,就会将其余的宅基地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分发给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或者拆除。根据各地的政策,有的是有补偿的,有的则是强行收回或者拆除,没有补偿。

所以说,像农村一个儿子两处住宅的情况,那么其中一处住宅肯定是会被收回的,至于是不是有偿收回这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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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第一眼看错了,以为是两个儿子只一户宅基地!刚要说,那就再买一套,哈哈。看了别人的评论才知道看错了是一个儿子两处房产!

你们那还允许一人两处房产吗?当然我说的是农村里的,一套商品房一套村里宅基不在范围内。前一阵我们这里统计了,要求一户一宅,多余的房产是要大队收回的。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以前没有这政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那个时候别说一个儿子两套房产,三套的也有。我家有亲戚也是你这种情况,但不同的是,他家一儿一女,女儿又离婚了,户口在父母家,然后他父母想要把另一套给女儿,具体怎么办理的手续不太清楚。不过据我所知,如果想要留住房产可以办理分户,但是我们这里分户要有房产证,而村里的房子一般只有宅基证没有房产证的。另外我们这里有一部分村是不办理分户的,因为涉及到拆迁问题。具体分户政策还是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一下。

其实如果政策允许的话,有两套房子还是不错的,儿子长大结婚后分开住,毕竟现在年轻人跟老人生活习惯啥的不一样,分开住会减少矛盾。

以前是本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可能表述会有些出入,敬请见谅。还是要根据自己地区实际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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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有两处宅基地,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儿子成家后,父母就可以和儿子分家了,其实分家也有分家的好处。这样可以减少婆媳矛盾,让家庭更加和睦。

孩子和父母的分家距离最好是一碗汤的距离。而在一个农村里一个儿子有两处宅基地,这恰好就是一碗汤的距离。这样也可以更好地促进家人之间的感情。

问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怎么办?题主似乎表达出来的情绪是害怕。确实,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如果你拥有宅基地是合法的,这也无妨。如果是私自违建,房子会被进行拆除。

一个儿子在农村里有两处宅基地,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儿子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很多农村家庭里都有老屋、祖屋的现象。同时有一些家庭里孩子早就已经和父母分户了。所以可以同时拥有两处房屋和申请多一间宅基地建房子。

这肯定会有很多人怀疑,现在不是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分户吗?是的,现在分户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分户。除了我刚才所说的,继承祖屋的情况。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儿子已经分户出来。我堂弟就是这样的现象。我大伯娘以前就已经把户口全部分好了。她两个女儿的户口是跟父母。然后他儿子的户口是跟爷爷的。所以就算她儿子还未满18岁,也是可以分户。以前农村分户没有那么严格,以前分户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以前人们觉得没有必要分户,所以很多人都没有把户口分出来。而现在又想分户,可就难了。

所以很多事情我们是很难预测的,在农村一个儿子拥有两处宅基地,是很让人羡慕的一件事情。合法拥有就尽情的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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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有两个宅基地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多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在上一代,农村宅基地政策比较松,孩子也比较多,一般每个男孩子都有一处宅基地,因为农村为儿子盖房娶媳妇是基本传统。当时,孩子结婚即分开过日子,老人还有自己的宅基地。但80年代后独生子女政策出台并严格执行,农村有个儿子就再不允许生育第二胎,这样,上一代人去世,就会遗留下一处宅基地。而人民公社解体后,当时生产大和生产大队的房屋,也都作价卖给村民,村民买来存放农机具或者做他用,所以,一家拥有两三处宅基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是近几年才出台的。但是,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只要来源合法,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中都是予以承认的。只是对于多出来的宅基地,管理政策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不一样,这部分多出来的宅基地,农民虽然可以使用并确权,但是其使用权却不是永久的,这种宅基地上的房子只可以维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房屋自然倒塌无法继续使用时,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一政策和城市人口依法承包的农村房屋是一样的。

其实一户有两处宅基地,并不觉得多,因为这样儿子结婚后就可以分出去独生居住,和父母互不影响。大家都知道,独生子女是不允许和父母分户的,所以,就现有政策,家里有独生儿子的,有一处宅基地就不能再申请,这样,儿子结婚后父母就是和儿子媳妇居住在一个房子内。其实这样,虽然看起来互相照顾方便,但是不利于家庭团结和儿子的成长。婆婆媳妇一个屋檐下,难免家庭矛盾多。而做父母的和孩子住在一起,难免啥心都替孩子操,自然也会影响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晏子觉得,一个儿子,家里拥有两处宅基地,这样正好!

当然,农村还有一户拥有三处及三处以上宅基地的,这些就超出实用范围了,总不能这个房子住几天,那个房子住几天,总有多余的宅基地要闲置。而没人居住的房屋,由于缺乏烟火气及其他原因,会很快破旧倒塌。所以,如果有过多的宅基地,最好想办法处理一下,比如在本村之间转卖,有条件的可以对外出租,也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总之,房子要合理利用,要有居住价值,广厦千间,夜眠七尺,房子太多就是资源浪费,还是合理合法地处置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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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的很多,主要是村干部有权给宅基,只要有钱给大队,干部是不会管,

10对于农村一个儿子有两处宅的现象非常的普遍,而且都是合法拥有的农村的两处宅基地这种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毕竟农村的特殊性和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对于这种状况农村的这一个儿子也是非常幸运的,也是非常好的,至少有了两处房产而且现在新农村建设在不断的推进当中,也是一笔不小的不动家产了。



如果这两处房产是在城中村或者是城郊区的农村那就是发财了。因为这些地方的农村的房产是特别值钱的,即便是我们的小县城现在赔偿的标准也非常的高,一般农户的赔偿在50万左右,如果要盖起了二层小洋楼,赔偿的标准高达二三百万,这的确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家产。对于农村一个儿子两处房产,从表面来看属于一种违规的行为,因为现在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户必须一户一宅,不得出现一户两宅或者一户多宅的现象。但对于这一个儿子有两处房产,表面上属于违法的行为了,需要进行拆除一处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但是从农村的实际状况而言,如果这一个儿子的两处房产是合法到来的就需要进行确权。



比如说这一个农村的儿子在到了一定的年龄,取得了一处合法的宅基地,然后建设房屋居住,随后又从父母或者其他长辈,或者其他人继承了一处农村的合法的宅基地。一般这种都是进行了确权处理,所以这样也不属于违规的行为。可以继续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当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必须归村集体所拥有。如果说这一个儿子的子女已经到了成年人的年龄,可以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户两宅或多宅的现象了。毕竟现在农村分户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有宅基地或者房屋,这首先保障了分出去的家庭成员首先有有一个住所,这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用这种方式处理自己的房产也是非常不错的,或者是与父母进行分户处理。



总之,对于农村一个儿子有了两处宅基地,这表面上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已经违背了我国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分配原则。所以要想避免这种状况,可以对家庭成员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就能够做到了宅基地不超标的现象,也可以与父母进行恢复一处宅基地分给父母。当然,如果是继承了房屋的话,只能够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一旦房屋出现倒塌以后,宅基地就只能够归村集体了。但是宅基地是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买卖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在本村当中村民之间可以买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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