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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的遗产房子,我和我姐都有份,我姐想补差价把我赶出去,咋办

电脑版   2020-11-26 11:48  

我妈的遗产房子,我和我姐都有份,我姐想补差价把我赶出去,咋办?我妈过世留下的房子。一共50万,买得时候我妈花了30万(有交易证明),我姐花了20万(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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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是遗产分割问题。

房产购买时价值50万,妈妈花了30万(有交易证明),我姐花了20万(没有证据,但我承认事实如此),我没花一分钱,房产证上写的他俩名字。

从房产登记情况来看,该房产属于你妈跟你姐两人共有。一般来说,若产权证有记载份额,一般是按记载的份额共有。没有记载的话,因为双方是母女关系,这种一般认为是共同共有。所以,这套房产原则上你妈跟你姐一人一半,你妈的那一半则作为遗产继承。

因为没有遗嘱,那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若继承人只有你们两姐妹,那就由你们两姐妹均等继承,每个人可以继承1/4份额。毕竟遗产的分割,就是要彻底切割这种共同共有状态,所以要么有人拿房,要么有人拿钱,拿房的一方自然拿钱出来补贴另一方。若按照市场价格的话,房产价值100万,那1/4的份额就价值25万元。所以,你姐提出的30万,这个还是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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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应了解,该房屋原是你母亲和你姐的共有房,其中母亲与姐姐占比为3比2。如今母亲去世,你因继承母亲的分额,也成了共有产权人。按你说,原房50万,母出3O万,姐出20万,现该房屋升值到1OO万,那么继承后你和姐对房屋的占比是3比7。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姐和姐夫也是承认你该有的份额,否则也不会要补贴你30万元。而且她们也是想按房子升值后的价款给你的。现在的问题是她(他)们想和你分开生活,要用补贴款的方式与你分割母亲的房产,而你不愿离开而已。估计你未婚,或不想婚。我谈谈看法。原款50万买的房子,估计也不大,姐姐已结婚,姐夫又是上门婿,他们不知有无孩子,总之姐姐一家和你共同住在一起,房子是小了的,更重要的可能和你生活在一起,有诸多不便,所以她们的要求可以理解。我也不知你成年否?工作否?如未成年,或无工作,姐姐姐夫就过份了。如工作了,我想你迟早都会和姐姐分开生活,就做好分的准备吧,迟分不如早分。和姐姐好好商量,除了应得母亲的继承房款,加上自己的积累,再向姐姐借部分款,购买一套小一点的二手房,如你坚持住在家里,按照房子升值后计算,你姐姐应有70万,你拿得出吗,你拿得出,姐姐也可以搬出去的,总之,分开后过,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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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法律角度探讨把。

1,目前价值100万的房子,房产证是你妈与你姐的名字。

2,就是说按产权你妈与你姐各占50%,等于你妈占50万;你姐占50万。

3,按遗产法,当你妈去世后,她名下财产如果没有遗嘱,顺理成章有直系亲属继承,等于你姐跟你各自继承你妈名下的50万。等于每人按法律应得25万。

我这样分析很清楚吧?

那么你姐给你30万有问题吗?比遗产按遗产法分配还多给5万。有什么不合理?

我不是道德绑架,请遵守法律,别道德绑架你姐。

正常来说,她如果聘请律师起诉你,而且证据确凿。也许你只得25万,另外支付律师费全额。

当然你也有你的权力:因为你占房子25%,如果你姐要卖房子或者转让,必须由她的共同继承人,就是你签名才生效。如果你不想挪窝,大可不签名,但是她也有权要求你支付一定费用,已补偿她不住这里,但应有的利益。那么这样你们要签署公证。

如果走法律程序,你姐赢的几率很高。最大风险是:你们从此亲情断绝[捂脸][捂脸][捂脸]

请在做决定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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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和你姐夫是讲道理的人,你是个不知好歹不懂法的二百五,赶紧拿钱搬走吧,冲你这个不讲理的态度,我要是你姐就申请法院判决把房子卖了,给你三十万,剩下的自己再买个新房子去了,看你还赖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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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请个在这方面比较擅长的律师帮你打理这件事。否则你是难以搞定的,这里面的名堂很多……舍不得出小钱就要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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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给你补差价30万,利索些接过来,立马搬出去。

不要纠结!

当初买房你一分钱没出,房证上还有你姐名字。

一家人不必一五一十,划算的太清楚,请律师上法庭,撕破脸,没必要。

有志气,自己挣钱买房。

我家父母老房拆迁,父母去世。

父母在世时,身体不好,看病请保姆,大家族人来客往,都是我大包大揽,出钱又出力。

母亲置换人工关节,我献血。

最后,父母房子拆完了,街坊告诉我,房证是我弟弟名字。

不知什么时候,被我弟弟过了户。

房子拆了,我一分钱没有。

开始,我非常生气,瞒天过海:事前不吿知,事后不通气。

后来,看见周围好几家姐妹兄弟都为房产,争出毛病来:

前楼一个,兄弟相争,弟弟突发心梗,留下房产,撒手人寰。

后院一家,姐妹相争,妹妹把姐姐的东西扔出来,大门换锁,姐姐气出癌症,手术后还在重症监护室。

比起房产,还是身体最重要。

以后,你和你姐,我和我弟弟,逢年过节,上坟祭祖,聚一下,平时想来往就来往,不想来往就上头条来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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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遗产是你和姐姐的共同继承的产权,所以说作为女儿的继承妈妈的财产那是天经地义的,你的姐姐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说才想把你们共同继承的遗产,想要来一个公平的了断,我想你的姐姐也没有贪占你的钱,更没有想占你的便宜,只不过是想把这件事情解决掉,所以说你不要那么看你的姐姐,有的时候自己的亲姐姐不一定是坏人,也不能是坑你的,所以说两个人坐在一起只要是公平讲道理就可以交易吗?

你母亲留下的遗产就是一个房子,想一想你们两个人也不可能共同的拥有一个房子,而且也不可能把房子一剪为二。所以你姐姐提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你的那一半房子的继承权用买房子的价格买回来,你的姐姐这种做法也是可以的,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给你解决一半房子钱,然后你独自享有这个房子,这一切都在商议,可千万别伤了姐妹的和气,也别伤了骨肉亲情,有的时候亲情是最重要的,所以说可别伤了和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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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应该接受。

一,从股权和继承权资金来看,你姐也没少给你,算是合情合理。

二,你姐和姐夫提出这个想法,也同样合乎情理。如果房子不是特别的大,你结婚后两家人住在一起,也确实不太方便。

三,既然她们已经提出了这个方案,如果你一直不同意,势必会引起亲人间的矛盾,甚至还会反目,到时候多不好看?

四,三十万虽然不多,但总是你妈留下的的遗产,好多父母没有留下什么,有的还留下了债务,那他们的子女还不活了?你可以用这些钱作点生意或者交个首付,如果自己不赚钱,就是三百万也不够花!

五,如果你有七十万,也可以协商让她们搬出去,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伤了感情,断了亲情。

六,如果你想多要点,也可以协商,但我认为还是不要的好,多了人家不会同意,少了又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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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应该直接用法律说话,两姐妹都是母亲所生,也就是母亲的财产继承人。买房总价50万元,你妈只出资30万元,余下20万是你姐出的。

而现在增值价:100万,刚好在原价上增一倍。而你应分的只能是你妈出的30万加增值款,也就是60万,二一添作五,刚好30万。你也只能拿30万。这证明你姐比你懂事得多,也念姐妹之情。更没霸占你所得的一分一毫。

别胡搅蛮缠了,以上是现在新社会的法律分配的。如果按旧社会的法制、俗规,你一分钱遗产都没有。因你妈把你姐是交上门女婿的,也就是婿变为儿的事实。不动产和移动产都与你嫁出去的女儿没半毛钱关系。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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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一旦把注意力集中到财产上就没了亲情。注重亲情的话这都不是事。可现在的人就是盯着财产让人都寒了心。清官难断家务事,唯有亲情能解决。按理说,父母不在,长兄如父,长姐如母。都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就行。小的也要敬奉大的。仅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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