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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咬伤人后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仍被摔死,是不是过分了?

电脑版   2020-11-26 11:37  

宠物狗咬伤人后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仍被摔死,是不是过分了?:去当事人家,单方面的摔死小狗,不仅有些过分,还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8月30日,陈女士父母遛狗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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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事人家,单方面的摔死小狗,不仅有些过分,还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8月30日,陈女士父母遛狗回家,陈女士的母亲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父亲牵着一只黑白的小狗,在电梯里一个小女孩多次抚摸白色小狗,可能是因为爱情的力量,那个黑白色的小狗见状老是要去咬小女孩,最后在出电梯门的时候,黑白狗咬了一口小女孩的腿部。

女孩家长要求陈女士出面处理解决事情,第二天带齐犬只材料与对方见面协商。

在经过社区调解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多次协商后,双方最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由陈小姐赔付对方医疗费、舞蹈课学费、营养费共计5000元,并持续15天告知对方犬只健康情况。

那在随后的第1天报告犬只健康情况下,陈女士用她自身的看法,指责了小女孩的家长,没有尽到看管小女孩的义务。然后,小女孩的父亲心情不爽,单方面地撕毁了和解协议,并要求登门讨要说法。9月1号那晚摔死了小狗。

首先,小女孩多次做出抚摸白色小狗的行为,引起了黑白色花狗的反感,黑白花狗没有戴口罩,也是引起最终小女孩被咬的直接原因。在这一阶段陈女士的狗咬人了,是必须要承担责任,所以他们也签订了和解协议,并赔偿了相应的赔赔款。

其次,因为一条短消息的问题。小女孩的父亲单方面否认协议,并要求重新签订协议,在9月1号上门讨要说法的时候,当着陈女士父母的面,摔死了黑白色花狗。这一过错明显是小女孩父亲的过错,既不说协议错在哪里,哪里不妥,单凭自己的意愿去摔死小狗,明显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最后,小狗属于陈女士的私人财物,当场摔死狗,也属于毁坏他人财物,陈女士有权进行起诉。

明明自己是受害人,到后来又变成了加害者,也不知道小女孩父亲怎么想的,真的是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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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发完整的视频?两秒钟能说明什么?看一万遍都没有用!和解了还能把狗摔死,我认为早就该摔死了!还小区一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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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摔死是对的,一万条狗命抵不上一个女儿,有的人价值观已经不正常了,什么叫狗命都不懂了。现在住在城里最不安定因素就是被狗咬,狗咬的狂犬病发作是无药可治!

养狗的人是很自私的,总是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不方便上,我们小区一大清早,遛狗大赛,全部带着狗,到处瞎逛,狗仗人势,朝人乱叫。

你不要以为这些狗很温柔,骨子里都是凶残的,咬人不含糊。

这次也是小女孩人生经验不足,友好的摸了下,后被狗咬了。

后来就谈了,也调解了。

但那狗主人后来又发微信:管好你女儿。

那哪个男人受得了,女儿被狗咬,还要叫我管女儿,就去理论,后来狗摔死。要我也要摔死,狗咬人也是害人。1亿条狗也不能赔一个女儿的性命,这是质的区别。

也希望养狗的人好自为之。

我们这有户人家也喜欢养大狼狗,这狗喜欢咬人。人家劝他,杀了吧!赔了不少钱了!

他说:我这狗很乖的,人家东西拿进来,不咬,拿出去才咬。

后来儿子找了女朋友,女朋友妈妈也来做客。那天女朋友妈妈拿点东西去外面,那狗看见了,咬了十八口,奄奄一息,后来差点人命官司,儿子到今天老婆还没娶。

养狗,要付代价的。也盼望城市里能严格对待养狗人氏。还我们一个安全。

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法律:城市禁止养狗。狂犬病发病后是无药可治的。近年来狗咬伤人,狗只夜间狂吠扰民的情况己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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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咬女孩父亲摔死狗狗行为,不过分,可以理解!但是推倒老人,行为可能有点过激,对此我简单谈谈看法。

自己女儿被狗咬了,本来就已经非常不幸,很生气,还被狗主人长篇大论来教育一番,看起来貌似是善意的提醒,其实更像是自己吃亏了心里不爽,过一过嘴瘾,女孩父亲,当然不愿意了,想想要是我女儿被咬了,被人这么一通数落,我也会很不爽。

撕毁协议,上门找狗主人讨论重新协商,想必也是很不爽,想恶心狗主人,哪料上去又被狗咬了,一怒之下把狗摔死,把人推倒受伤,这下好了,双方又再一次成为受害者了,所以有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要理性一些,不要图一时嘴快,不要觉得受委屈了就一定反击?

以上是本人一点看法,欢迎指正,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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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老虎,狮子如咬伤人都要求处死,狗咬人不处死,难道要处死养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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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为狗宠物狗咬人的事件频道发声,大家也呼吁狗出门要系绳子。然而还是狗咬人的事情还是时常发生!

8月30号晚,小女孩一家要乘电梯下楼,期间小女孩去摸狗,狗处于防范意识,上前去咬了小女孩的腿!经过协商,犬主陈女士带上狗的资料与小女孩家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000块钱!

当陈女士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其后女孩父亲要求见面,陈女士与丈夫正在加班,家里就只有父母,当晚女孩父亲就去敲门,开门就把狗提到电梯口摔打,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女士父母也因为护犬心切,在这过程中也受伤,父亲因为受到刺激,住进了医院!

这次事件先是小女孩去抚摸狗,因为是陌生人,宠物狗出于防范才误伤小女孩,陈女士也给女孩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说孩子未满7周岁,需要父母陪伴!短信中提到要好好教导小朋友,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事情处理了,陈女士给女孩爸爸发这一条短信,可能是出于好心,希望对方好好监管自己的孩子,因为当时就小女孩一个人!

次日女孩爸爸上门摔狗,本来是有理一方,现在上门把人家狗摔死了,父母也受伤了。

这下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很气愤,人家赔了你钱你还摔狗!

但我们要去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宠物狗伤人事件时常发生。狗让人倾注感情,但损失狗伤人,又有几个讲理的犬主。

前一段时间发生宠物狗咬伤小女孩,孩子妈妈上前理论被狗主人打,我想问,当狗伤人的时候,是不是在他们眼里,狗比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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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攻击过人或其他动物的狗都要被安乐死,中国也应该出台这样的法律,这样才能杜绝狗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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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只能够用“过分”来形容了,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了,应当予以赔偿。

8月30日,陈女士的父母在遛狗回家的电梯中,自家的宠物犬咬伤了一名乘同一电梯的小女孩。

事发之后,陈女士出面与被咬女孩家长私下协商解决了此事。最终陈女士赔偿了对方医疗费,小女孩因伤产生的舞蹈课损失费以及营养费共计5000元。

原想着事情告一段落,可9月1日,女孩家属却突然表示之前说的不算数,要求重新协商。于是,在9月1日当晚,女孩家属将陈女士的宠物狗摔死。并且造成了陈女士父母的人身伤害。

据了解,该女孩家属之所以会反悔称之前签下的调解书无效,只是因为陈女士之后在微信发了一段劝说女孩家属看护好女孩的话,从而激怒了女孩家属。

对女孩家属的做法,我认为有些无理以及过分。第一,陈女士的宠物狗咬伤小女孩,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且陈女士已经做出了赔偿。第二,女孩家属之后反悔,体现出他的不守信用。第三,女孩家属在摔狗的过程中,导致了陈女士父母的人身伤害以及精神伤害,已经构成民事责任了。他不仅仅要赔偿陈女士宠物狗的死亡费用,还要赔偿陈女士父母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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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过人的狗劝你还是不要再养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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