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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某公司把员工证件扔在地上,员工弯腰捡,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电脑版   2020-11-26 11:27  

昆山某公司把员工证件扔在地上,员工弯腰捡,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最近昆山某公司在点名发员工证件时,把员工证件一张张的扔在地上,让工人弯腰自己找寻。这种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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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无需提起诉讼,但我觉得有两个方法可以处理好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凡是在地上捡到了证件的员工集体辞职!我不相信一个公司没有员工就单靠几个管理角色能发展,光靠几个管理者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二、在我们国家,要尽快建立健全征信制度,像这样的公司,这样的管理人员就要将这样不尊重劳动者,这种没礼貌、没素质的行为记入征信记录,让这样的管理者永远找不到饭碗,让这样的公司永远找不到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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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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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根据个人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能忍则忍的,留下来继续工作;不堪忍受的此次侮辱的,直接把辞职信扔到地上,结算清工资,立即走人。

起诉就不必了,没意义的,现在是双向选择的时代,合适就在这里干,不合适就走人,反之,企业也是职工合适就让他留在在这里,不合适立即辞退。去留两便,谁也不欠谁的,企业不好,离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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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集体罢工,而且要这样的领导赔偿每位员工:一万元,否则集体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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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发证件扔在地上人开除,这种人不懂得尊重人,做事粗鲁、没有修养留在企业也使这个企业带来很大危害,同时也希望昆山政府在抓经济同时,也要注意抓精神文明建设,让昆山有个好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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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某公司把员工证件扔在地上,让员工弯着腰去检。真是发人深思,不知道之举是固意或无意!是达到何种目的,令人不解。员工即是打工者,又是企业的主人,更是建设者和创造者。他们应该享受公正和平等,员工是有人格的,更有尊严的。如果员工拿法律武器来维护正当合法权益,来起诉公司行为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需要是公司一个合理的解释,有悔改的态度,真心诚意向员工们赔理道歉,赢得员工的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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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因为员工还要在公司上班,在公司工作。太得罪公司了对自己只有坏处,没有半点好处。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去忍来自然消。忍得一时之气,兔得百日之灾。宽大为怀。这些格言或俗语我们都要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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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要有法律作为依据的。这是典型的侮辱人格行为,是不是构成侮辱罪,得由法官和书记说了算。如果罪名成立,可要求精神赔偿。不过我国的法律是十分灵活的,同一件事情既可以说得很严重,也可以谈得轻描淡写,最终还是看书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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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公司,把自己招牌、脸面扔地上!

以为是让员工低头?!其实是把公司扔地上!

为了生存员工会捡起来,离职的时候,员工一样会扔地上,公司捡不捡的起来,就另说了![酷拽][酷拽][酷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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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人权尊人格大罢工。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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