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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按月年死亡认证,有损尊严,能否以民法通则予以取消?

电脑版   2020-11-26 11:11  

离退休人员按月年死亡认证,有损尊严,能否以民法通则予以取消?:制度是为了避免近亲属骗领退休金而设立的,跟民法无关:-民法通则,离退休,有损,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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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为了避免近亲属骗领退休金而设立的,跟民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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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一死的啦,跟尊严有啥关系?

你去买保险,身故赔偿100万,也要提供死亡证明啦,难道也算损害尊严?

不要太把尊严当回事,真正懂科学、聪明的人,不会把这些“逻辑层面的事”拿来泛滥地当成“尊严层面的东西”。

退休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是两个:达到年龄,没有死亡。

那么你就必须提供证明你没有死亡才能继续领取啦,这有什么不妥?

不过,最近国务院出台政策准备施行联网机制,只要民政部门(殡仪馆)没有记录到死亡火化事实的,一律视为仍活着,这样就不需要自己每年去证明自己还活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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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这个主意的人,我估计不会比这些退休人员寿命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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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需认证。死了下户口,联网社保同时停了不就解决了。如果死了家属不下户口,继续领养老金。以詐骗罪论处,重刑之下谁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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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础上,确实让很多老人有不舒服的感觉,假如换之以每个月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看望,可能就更有温暖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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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什么算有损尊严!我只知过去在单位退休从来没见过生死认证。社会越发展搞得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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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退休金就没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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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规定对离退休人员的探访是正确的,及时掌握是否健在,及时把控养老金的流失,客观公正的维护国家养老金的发放,辟免造成养老金的损失,维护离退休人员的本来的尊严和本人意愿,坚持不懈的为人民服务,而且是为广大的人民服务,这是最根本的尊严!任何人都有权监督和举报不法之徒,养老金是中国人民的,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偷窃中国人民的养命钱,这就是人民的整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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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的,年检认证是制度手续,预防死人领养老金。喜生怕死人常理,出生入死事必然。尊严为何物?自作自受烦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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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值几个线?为了全体退休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失,该有的认证一定得有!谁让这么多人冒领冒充呢?重要的是自己提高素质,今后没有冒名顶替的,这认证自然会取消!与民法通则何干?如果你触犯了法律,自然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你想逃避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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