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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中股东张三占股60,李四占股40,如果上市要卖掉谁的股

电脑版   2020-11-26 10:52  

一个公司中股东张三占股60%,李四占股40%,如果上市要卖掉谁的股权呢?:公司上市是一部分公司经营者的目标,但上市的一些准备工作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如果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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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是一部分公司经营者的目标,但上市的一些准备工作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如果做不好,也许会为上市或上市后的公司带来风险。比如说上市前公司股东股权的释放问题,就是一个会关系到上市成功与否的大问题。

从股权策划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我认为不能简单的看持股比例,而应当重点从几点方面统筹考虑。

第一,公司股东之间是否有约定,或公司章程如何规定的。

在设立公司时,大部分都有股东之间的合作协议,鉴于大部分地区的登记机关只对格式版的公司章程进行登记备案,而针对股东关系和公司运营的一些个性化的条款只能约定在股东协议里,这就导致在实际中,公司股东往往按股东协议执行。所以,讨论股权的释放问题,首先要看协议如何约定,有没有此类条款,是否存在先释放,同比释放等条款。

第二,需要考虑公司控制权的问题。如果股东没有协议约定,这时,为公司上市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在投资人进入或上市前安排好公司的控制权,保护好创始人这一项的基本权利,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否则公司上市可以说是一种裸奔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会通过持股比例的调整对控制权的问题做出安排,同时也对释放问题做出安排。

第三,看看上市前投资人进入的方式或约定。有些投资人会在对公司进行投资时提前对退出或上市前的股权有约定。另外,有些公司也会在上市前对外进行扩股,比如增资或转让,也有股权激励的情况,不一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上是个原则问题,就本题而言,个人倾向于是否40%那个,但需要大股东对被释放的股东有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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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并不是要卖掉之前股东的股权,用来满足二级市场流通的股本,而是通过增资配股的方式使得原有股权稀释。

举个通俗点的例子。

假如一家公司中股东张三占股60%,李四占股40%,这个时候张三所占股权份额比较多,所以更加具有话语权。

当这家公司想要上市的话,公司会通过路演等多种方式进行募资,这个时候看好公司发展的战投、非战投资金方就会对这家公司进行投资,公司的资本盘子也就变大了。假如说之前是1000万,其中张三出了600万,而李四出了400万元,增资1000万之后,公司的资本盘子也就变成了2000万,但张三还是600万的本金,李四也还是400万,这个时候按照出资金额进行股权再分配的话,张三的就变成了30%,而李四的则变成了20%,公司的总股本也就翻了一倍。

在张三和李四的股权都没有卖出的情况下,就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完成了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

所以说,一家公司上市和公司原有出资股东的股权卖出不卖出没关系,只是上市会在一定程度上稀释公司原有股东的股权占比而已。

以上就是我对于该问题的看法,个人观点不代表君银投顾官方观点,如有不同的想法或是建议,可以直接在下方留言或是关注我的头条号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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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卖掉谁的股权,而是增资扩股,比如没上市前二者占股6:4,估值一个亿。准备增资扩股后估值十个亿,出让30%股权,张三与李四的股权合计缩水为70%,则张42%,李28%,出让的占30%,估值十个亿就是增资三亿元,获取增资扩股后的30%股权,虽然二个创始人股权占比缩水了,但他们所拥有的估值从一亿变成了七亿。以后嫌及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二个创始人可成立一个控股公司,还是占比6:4,控制增资扩股后新公司的70%股权,而控股公司还是张三占60%,那张三通双层嵌套还是实控了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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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公司上市并不要卖掉公司的股权,公司上市另外有种说法叫IPO,就是公开募股,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大众募集资金,大众获得股份,而原来的股东手中的股份就相应的稀释掉了;


比如公司上市前,张三占股60%,李四占股40%,公司上市公开募股后,张三可能就占股54%,李四可能占股36%,剩余的10%,由购买公司股票的不特定社会大众持有;


而这个过程中,创始人,即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就要考虑控制权的问题,避免出现上市后因股权被过度稀释,丧失公司控制权的现象发生,当年的“宝万之争”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而现在大多数互联网公司实施的同股不同权,典型的就是京东。分红权与表决权分离,创始人股东手中1%的股权可以设置成有10%的投票权,就能有效避免公司失控,创始人被驱赶出局的悲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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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其它答案,过于专业性,怕普通人看不懂。我来简化下:

上市是稀释股权,并不是出售股权。

题主假设的60%和40%两个股东公司是无法上市的。但我们可以假设它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占比20%,那原股东中的60%就变为48%,40%就变为了32%。

这里需要说明,上市原股东的持股数量并没有减少,只是占比减少了。简单点说,公司原来100股,一个60股占比60%,一个40股占比40%。现在新发行25股给别人,总股就有125了,持有60的占比就下降为48%,持有40的占比就下降为32%。

我是星岸大白话,用最简约的文字阐述世间百态,喜欢我的回答请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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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邀请,对于这方面真的不懂,实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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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单独卖掉谁的股份,而是等比例稀释。

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解释一下,正常情况下我们在注册公司时公司性质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区别于无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是个人责任与公司责任分开。比如公司欠钱了,如果还不上,公司可以破产倒闭,并不会牵涉到个人财务。当然如果以个人财务给公司做担保另当别论。



一般我们看到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到两个及以上股东时,每个股东会有一个占股比例,比如本题中所说的,张三占股60%,李四占股40%,这是个比例。

不过炒股的人都知道,我们买股票时买的是股份数,没有人说我买了几个百分点的股份。一方面作为散户我们买的少,但另一方面,确实也有具体的股份数可供我们买。

看出问题了么?注册公司时股东是比例,上市时是具体的股份数,这里是有差别的。每个公司在上市之前都要进行股份改制,把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也就是把占股比例改成具体多少股。

仍然以本题为例,假如这个公司要上市了,张三、李四一商量,咱们公司作价1000股吧,张三占60%就变成600股,李四占40%就变成400股。股份制改制完成,股东啥权利也没变,占股比例也没变。



可上市总得有一部分股份拿出来流通吧,于是张三、李四又商量了一下,我们再发行500股吧,咱俩持股数不变,再发行的500股用于上市流通。

两个人持有股份数仍然没变,但股份总数增加了,所以两个人占股比例相应减少了,并且是等比例减少,但这种减少并不是谁卖了股份,而是股份总数多了,但他们俩手里有的股份数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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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一定非要卖掉原来股东张三李四的股权。

上市前最后一轮私募也好,lpo也好,可以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卖掉后者不卖掉原有股东股权。具体要看是否原有股权拿来做首轮老股东减持或者ipo发行新增股份导致原持股股东股权稀释。

上市后,到法规或者减持的规定允许的限售时间后可以依照大小非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

总结起来,上市前进行私募或者ipo是按照新增股本重新计算股权比例,而不是谁的卖掉,在新增股权影响下,股权比例都会收到影响,因为除非上市前私募,在该轮私募中,可以同比例计算做到不稀释原有股东股权,或者减持部分股权给予新投资人而总体股本不做扩大。但是ipo一定会稀释股权,如果没有特许减持部分老股东股份进入ipo配售给公众股东,则必然会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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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理解的上市地点是在A股,我们知道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圈钱,那股民的钱凭什么给上市公司了?很简单因为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给到了股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新股。

也就是说公司在上市的时候卖掉的股份不是张三的,也不是李四的,而是这个公司新发行的股票,讲的直白点上市公司圈钱无非是一次增资扩股行为。

假设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1亿股,张三占6000万股、李四占4000万股,而IPO后公司新发行了2000万股,这时总股本为1.2亿股,张三还是6000万股,李四也还是4000万股,只不过张三的此股比例由60%降到了50%,李四此股比例由40%降到了33.3%。

那有可能人会问,如果张三或李四不想降低持股比例咋办?方法大概有三种,我们以张三不想降低持股比例为例。

1. 增持股票到原来的此股比例

现在公司总股本为1.2亿,张三还是获得60%的此股,就需要7200万股,而当前张三只有6000万股,很明显张三要从市场上购买1200万股,以到达股权不被稀释的目的。

2. 向张三定向增发股份

如果张三认为当前股价过高,不想从市场购买,那可以选择让公司定向增发增大持股比例。

当前公司总股本1.2亿,张三持股6000万,若公司以某个价格再定向张三增发3000万股,此时公司总股本为1.5亿,张三此股达9000万,张三占总股本比例为60%,股份也是变性没有被卖掉。

3. 和其他小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

当前公司总股本1.2亿,张三6000万,持股比例为50%,要想获取60%的投票权,张三还需要1200万股,如果张三不想在花钱增持或者定增,可以选择找齐拥有其他1200万股的股民,张三可以和这些股民签订投票权委托协议,使得1200万股的投票权委托给张三,这样张三就有60%的投票权,也就变相没有稀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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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不上市跟卖谁的占有股权证券法没有强制性要卖谁的,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公司成功上市后公司变成股份制公司,必须放出部分股份在二级市场交易变成流通盘,至于卖谁的股权就由张三李四两人协商决定的;主动出卖股权方,股权变成现金交易,得到现金降低对公司的股权,但主动出卖股权也会对公司控股权也随着改变而已!

举例子:

张三李四共同出资合作成立一家信息公司,张三占股公司60%股权,李四占有40%股权,就在2018年成功登入A股挂牌上市。关于上市后看张三李四股权变动如果商量的,主动权在他们手中,有两种情况出现

(1)公司上市后共为了两人共同利益,同进同退,张三李四同时放出20%的股权在二级市场变成流通盘,这40%的股份变成流通筹码兑现后的钱平分进了他们的口袋;这时候张三只占有40%的股权,而李四只占有20%股权,依旧是张三是控股股东,李四依旧是公司大股东;放出的40%股份为流通筹码,一旦有超大资金购买公司股份超过20%股份会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而李四排为第三大股东,但是不可能超过李四40%的股权,因为二级市场不管再大资金都不可能购买到40%的股份,总有散户们持有这票的。除非李四卖出筹码给超大资金,超过张三40%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后成为股份制公司!

(2)公司上市后李四主动放弃40%对公司的股权兑现走人;意思就是说张三60%的股权不放,李四主动提出把自己40%的股份等公司募资变成现金,退出公司的股权,另外自己单干重新注册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李四是没有一点说话权利了;

公司上市后李四要现金不要股份主动退出40%股权走人,而张三60%股权一分不卖,依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公司二、三、四...股东就是由募资资金的大小排名成为公司的大股东!这种模式同样成为股份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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