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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拆迁赔偿怎么样?

电脑版   2020-11-26 10:22  

现在的拆迁赔偿怎么样?: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指导,各省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关政策为辅助:-拆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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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指导,各省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关政策为辅助推进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我是身处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就南京市江宁区的拆迁安置政策,个人觉得还是很不错的,每个项目签约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说明老百姓还是很认可拆迁补偿政策的!

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的两个关键因素:

1、拆迁范围内的农村户口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这关系到家庭人口认定结合“人转户”可以享受多少面积的房屋安置。

2、房屋的面积,包括房屋结构是砖木或者砖混的面积丈量,拿满人口认定面积需要自身房屋面积的支撑。

这两大因素决定你可以拿多少面积房屋,享受多少补偿款。下面我就通过才结束的一个项目相关案例说明除了拿房以外,还可以享受哪些补偿:

1、房屋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和购房补偿款(安置房价格的一定比例)。

2、搬家奖励。家庭人口认定的面积*补偿标准(50元每平方)。

3、过渡费。认定面积*补偿标准(8/9/10元三档,根据区域划分)*36个月,每月不足2000元补足2000元。

4、提前搬家奖励。认定面积*补偿标准(410元每平方),一户不足50000元补足50000元。

5、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根据评估报告为准,装修大致以认定面积*500元每平方计算。

6、青苗费及其他奖励。

结合案例:家庭房屋面积越大,人口认定面积拿满,享受的拆迁安置补偿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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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拆迁赔偿还可以,比以前好多了,我们村拆迁房子用来兑换平方,大于300平方的给你补钱。房子少人多的有最低人均保障的面积来补贴,还有每人5万元的补贴,这一项以前的都没有的,其余的都一样,

现在的标准是:可以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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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拆迁赔偿怎么样?没有配图,内容同样也精彩,相信你同样也会有想法,请看:

我认为现在的拆迁赔偿政策还是非常不错的,“拆迁户拆迁户,越拆越富”的说法正在变成现实,同时暴力拆迁行为也基本被杜绝,基本都是人性化的拆迁了!

首先,从拆迁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

现在的拆迁基本都是“政府领导、部门牵头、开发商参与”的运行形式,奉行的是“拆迁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各个环节都是在阳光下操作,严禁暗箱操作、亲疏不均的不正常行为。

拆迁方案在出台前要先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并要召开群众听证会进行广泛的谈论,基本达到绝大多数拆迁户认同后才得以出台,并张贴拆迁公告;

拆迁过程中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参与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会进村入户,耐心与拆迁户多次进行交流、解释和引导,直到拆迁户完全明白和了解了拆迁补偿政策后,才开始签订拆迁赔偿协议;

协议签订后征拆部门会把相关款项补偿到拆迁户手中后,才会通知拆迁户进行搬迁。整个过程都非常的人性化和灵活性,所以现在的拆迁工作基本都能得到大多数拆迁户的赞同和支持。

其次,从拆迁补偿的内容上看:

现在的拆迁都是要保护拆迁户的应得利益的,主要的补偿内容包括:

1、房屋补偿:按照1:1的比例,占多少平米就陪你多少平米的住房,如果拆迁户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大于原拆迁面积,超过的平方数按照一定的优惠价进行补差;如果某农户只有不足60平米的原住房,且仅有唯一的一套住房且生活贫困,则征拆部门还会为其补足60平米后再进行拆迁补偿。

2、装修补偿:根据拆迁户原房装修情况,按照不同的档次分别进行补偿。比如在我们当地,将装修档次分成了100~400元共计16个补偿档次,对于多数农村人住居来说,基本都不存在亏损的情况。

3、签约奖励:这个补偿项目一是为了鼓励拆迁户尽快签约,二是给予拆迁户更多的利益,使拆迁户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我们本地的签约奖励是按2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的。

4、过渡费补助:考虑到拆迁户原房拆迁后,新的住房还没有建成,需要临时租房居住,所以拆迁补偿内容里就增加了过渡费补助这一科目,用于补偿拆迁户因为租房所需要的房租费。我们本地是按1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的。

5、其它补偿项目:水、电、闭路电视等入户费补助;搬迁费补助;拆迁户误工补助等等。

以上各项合计起来,对于拆迁户来说,基本不存在亏损的,而且拆迁户还略有盈余。

结语:

总之,现在的拆迁已不是过去的拆迁,过去的拆迁基本都是开发商主导下的拆迁,在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上做得很不好。而现在的拆迁基本都是政府主导下的拆迁,能够保障拆迁户的应得利益不受侵害,也能杜绝拆迁过程中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所以现在的拆迁,才能得到拆迁户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看完你有什么话要说吗?欢迎在下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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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在有关农拆迁赔赏,是由中央政府和人大常委研究决定而定的正确方案,也是阳光工程。

我认为对农村拆迁赔赏,合理合法。赔赏标准适合民意,更让群众安心,得实惠。让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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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村里拆迁补偿每平400~600元,回迁房预计有多层每平1300元,高层每平1800元。交房按决算成本价计算,多退少补。每个人每个月补租房费200元。只能换房,不给钱。差多少要先交多少,余额不退。按照先交钱报名,再腾空拆房,然后等新房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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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拆迁补偿;还算可以吧!城市城效区(325平米内)楼房??800元每平方,平房650元每平方、瓦房550元每平方,院墙:24墙、18墙、12墙,分别是120元、100元、80元,水井另算。人头费17万1千200元人民币!农田另算。农村乡下目前还不清楚,等待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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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家有院的楼房被拆了,换来的是高层。你永远失去了那片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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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征收国家没有统一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农村集体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综合区片低价、周边房价、项目情况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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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同意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房就不会强行拆迁,没有办法,只能做你工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

扩展资料: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并实施,同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就废止了。

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4条、第5条确认了房屋征收、补偿的唯一合法主体是政府,且还在第27条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也即,按照新法,政府是唯一的征收、补偿主体,开发商、建设单位不再参与其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5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此种情形沿用旧规定需要满足两个要件:一是已经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是该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合法的。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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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被拆迁人最关心的莫过于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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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而《物权法》中规定,征收个人住宅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该补偿多少钱,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一线城市的物价一般要比二三线城市高。

如果依据一线城市的物价制定全国标准,虽然能让经济落后地区的被拆迁人获得高额的补偿,但是对于当地的拆迁部门将是一项巨大的负担,拆迁工作难以进行,一些公益建设将会受阻;

反之,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物价确定全国标准,在拆迁中就会损害经济发达地区被拆迁人的利益,拿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为了法律的普遍适用,只能用一个原则性标准,即“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补偿多少由当地拆迁部门根据公平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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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补偿要适当提高

《土地管理法》规定对村民房屋征收要依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

从这里可以看出,农村村民在遇到拆迁时,补偿标准要比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标准还要高一些。这是因为,有些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十分老旧,比如一套土坯房,在实践中,土坯房如果出卖,可能就是几万块钱。

补偿几万块,看似公平,但在市场上一是没有土坯房出卖,二是几万块买不到其他类型的房子。

补偿几万块钱虽然实现了等价交换,但也违背《土地管理法》中应当保障农村居民户有所居的规定。所以为了保护农村居民的的利益,办法就是适当提高在农村拆迁中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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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屋,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

国务院590号令中规定征收城市房屋应该给与三项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比较特殊,比如几十年前在城市边缘建了一个厂房,这一块区域只有这一家厂房,后来城市发展,该厂房要拆迁,按照上述法规条款,要参照周边类似地产价格,但是周边没有厂房等类似地产可供参考,此时候拆迁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就变得很大了,就容易出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本文篇幅有限难以详述,建议遇到类似情况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停产停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此外还需要考虑营业收入,纳税证明,营业年限长短等因素。在实践中,根据各种房屋性质的不同,这一块的补偿有很大的差异。

不过让人疑惑的问题是:该处规定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对于靠近城市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参照周边地产价格呢?

最高法院的观点是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未同时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被拆迁人可以主张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不过要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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