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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缴纳的社保,离职后公司会补偿所缴纳的社保吗?该怎么办?

电脑版   2020-11-26 09:47  

我自己缴纳的社保,离职后公司会补偿所缴纳的社保吗?该怎么办?:我自己缴纳的社保,离职后公司会补偿所缴纳的社保吗?该怎么办?其实你这种情况我以前也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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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缴纳的社保,离职后公司会补偿所缴纳的社保吗?该怎么办?其实你这种情况我以前也遇到过,但是可能我遇到的老板都比你遇到的要好,这也算是一种运气吧。你离职后公司一般不会主动补偿你所缴纳的社保费用,需要自己去沟通和协调,或者走维权的道路才有希望。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员工应该享受的权利。按道理如果你入职公司以前已经缴纳了社保的,到了公司工作以后,应当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衔接,将以前自己缴纳的社保转入公司;如果你以前自己缴纳了社保,到了公司工作以后,公司认为你自己已经缴纳了社保,由于社保不能重复缴纳,而你又不愿意将自己缴纳的社保关系转入公司,那么这种情况的责任不在公司而在于你自己;如果你到公司工作以后,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应当主动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如果公司也没有为其他员工缴纳社保的,那你自己按照个人身份来缴纳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为你报销社保费用。

我以前也有过自己缴纳社保,要求公司报销社保费用的经历。那是在1999年我从机关辞职下海以后,就开始以个人身份在我们县的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后来到了一家摩托车企业工作,当时公司还没有统一为员工缴纳社保,很多人也还不知道如何缴纳社保,也无法转移社保关系,于是我便要求公司每年为我报销我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我自己缴纳以后,由于当时社保局没有缴费的发票,所以只要社保局给我写个缴费说明,盖上公章以后,我就可以拿到公司报销,这种情况大概延续了五年。后来我又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我同样给老板提出了我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由公司报销的要求,老板也是满口答应,最后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三年,也是由公司为我报销了养老保险费。后来跳槽到了我现在的公司,由于公司当时要上市,需要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第一年也是公司为我报销养老保险,直到2008年才将我的养老保险转入现在的单位。

当然现在的情况和我当初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特别是社保法实施以后,要求所有公司都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如果你所在的公司一直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而是你自己办理的,在离职以后也可以要求公司为你报销你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目前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应该是单位缴费部分。我个人认为,要求公司补偿这是完全应该的,毕竟在公司工作,社保是公司应尽的责任,但是公司既然没有尽到这个责任,我们员工自己缴纳了,实际也是减轻了公司的负担,毕竟员工自己缴纳的标准不高,如果公司能够为你报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属于公司缴纳的部分,这也算是一种补偿。经济补偿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要求补交可能就不现实了,毕竟你自己已经缴纳了,即使公司愿意也是无法补缴进去的,因为一个人只能缴纳一份社保。

你离职以后,除了要求公司补偿你自己缴纳的社保以外,其实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你经济补偿,当然这个经济补偿不属于自己缴纳社保的补偿,而是属于离职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即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员工提出离职的也属于公司要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所谓的标准工资就是离职前12个月本人的平均工资。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员工离职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也就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其他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基本上都是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综上所述,你自己缴纳的社保,离职时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自己所缴纳的社保,如果公司为其他员工正常缴纳了社保,而属于你个人行为导致公司不能为你缴纳的,这个公司没有为你补偿的义务;如果属于公司不缴纳社保而由你自己来缴纳的,公司应当补偿你所缴纳的社保中,公司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部分,离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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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即是一个马后炮的棘手问题!你期待离职后,由原公司补偿你所缴纳的社保,这个问题有些不寻常,补偿你的可能性,或者说困难会很大,且不可等闲视之。

你为什么做出如此愚蠢的傻事,应由原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你竟然糊里糊涂自已代为缴纳呢?这就为原公司逃避法定缴费义务,提供了方便与可能。这个错误做法贻患无穷,不容小觑呀!

现在,你必须要勇敢的直面矛盾存在,有理有利有节应对之。你可否先与原公司面对面进行积极沟通,表明自已的立场与诉求。如果代缴费用能夠通过直接沟通得以顺畅解决,那你就真该谢天谢地了,你真正碰上了一个好老板!否则,你就只能被迫走维权仲裁或者法律诉讼之路了,那毕竟是一个有相当难度的追诉过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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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我自己交纳的社保。离职以后公司会补偿所缴纳的社保吗?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遇到这种问题。那么对自己来说是不需要自己来交纳社保的,因为我们只要和企业正常的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都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我们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很明显你没有提出自己的主张,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是不会因为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而主动的给你去交,因为本身你自己交纳社保,所以说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你是符合交纳社保的条件的。

怎么讲呢?因为我本身也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我们公司只要有的人他不愿意参加社保,但是只要是提供出参保证明比如说你参加了新农合,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去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了,因为本身参保就是一种重复的参保。那么他提供出参保新农合的证据,就可以不再给员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是职工本身是要拿出这样的参保证据的。

所以说很明显职工他自己不愿意通过企业单位来参保那么他愿意主动放弃,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不用进行补偿的,但是他没有从单位扣除的这一部分费用,实际上应该全额发给员工,这就是一个实际情况,当然我个人建议,如果说你参加的是职工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将自己的灵活就业形式的交费转移到企业单位继续参保,那么这种情况下,对于员工来讲自己所承担的费用也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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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缴纳社保不但是公司的义务,也是员工的义务,而且是强制性的。如果你自己缴纳社保,公司没交,那么可以肯定公司的做法肯定有不合规的,在你离职后公司会补偿你所缴纳的社保吗?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公司没有尽到缴纳社保的依据,但你自己却缴纳了社保,按照法规,一个人是不能同时缴纳两份社保的,结合实际案例,我们来逐一分析!

无论如何,公司都要承担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的责任!公司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得分开来看!

一、公司多给了社保费的钱给你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那么公司要依法为你补缴差额或者要求你返还后,另外按法规补缴,如果无法补缴,则以现金方式赔偿。

二、如果是没有给你钱,是你自己花钱缴纳的,那么公司一样要依法为你补缴差额。如果无法补缴,则以现金方式赔偿。

补缴时,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公司承担公司的部分,你自己垫的钱,可以综合计算后,来分配公司或员工承担的部分。

三、你有没有签订类似不要求公司购买社保的承诺书。

1、如果签了,社保一样要补缴,但以次被迫离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没签,那么你还有机会拿到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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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自己掏钱交纳的社保,离职以后公司会补偿所交纳社保的费用吗?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补偿的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如果说你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可以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只要是你跟工作单位正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可以把自己灵活就业的社保转移到企业单位来参保,这样一来的话,你自己就不需要全额来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了。

所以对于我们来讲,那么实际上你是不需要自己来全额交纳社保转移到企业单位就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你没有这样做,你没有及时的将社保关系转移到企业单位实际上,你跟企业单位在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依然是自己正常的去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说你跟企业单位协商自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交费,那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可以的,不过一般企业单位是不会同意这样做的。

而且再加上如果说你是是后去处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之前你一直没有将社保转移过来,但是之后你要离职或者是因什么样的原因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经济补偿,那么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说,你能够做的就是及时的将自己的社保第一时间转移到企业单位,那么这样的话你所承担的社保交费相对来说就会是比较少的,因为毕竟大部分的缴费都会有企业单位来承担,那么之前自己所承担的费用肯定是不会通过企业单位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是不能够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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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作单位依法给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应尽的义务,是必须的,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

其次,就你本人而言,为什么自己缴纳保险,而工作单位没交,其中估计是有原因的吧?如果你当时答应了什么条件,比如社保费折成钱加到工资里了,估计现在自己不好张口?

不管什么原因,没有给你缴纳保险,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向单位提出诉求,根据单位的说法,决定下步怎么做?毕竟协商解决最好了。

如果单位不给补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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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监督制度

社会保险法规定多种的社会保险的权利救济和争议解决的方式,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少数法律人士对救济途径可能存在误解,特别是公权力行使者可能存在偏见,对劳动者的救济权利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作者就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救济途径,结合本设问的具体情形,提示如下:

利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持自己的权利。实践中,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很少履行法定职责,单位未给职工缴纳保险的,个人离职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要根据如下:

  •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实践上,征收机构很少通知个人。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义务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实践上,经办机构很少寄送本人。

社会保险法赋予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两种直接处理方式,其一,可以直接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提起仲裁,或诉讼;其二,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维权的困难可能是劳动者采取的方式可能存在问题,劳动者通常主要是口头的方式维权,劳动者维权后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作者建议劳动者维权时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并在挂号信的存根上载明邮寄的文件名称,如,行政复议书、依法处理请求书等。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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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来说,社保会分成两个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从题主的意思来看,应该是个人也承担了公司缴纳部分。


首先说,这种行为,公司肯定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公司应当按月足额给员工上缴社保,而不应有任何的少缴或者不缴的行为。


然而,你所陈述的事情,最麻烦的一点是:你如何证明,公司应该缴纳的部分公司没有缴纳,而是个人缴纳了?


所以,这涉及到你缴纳的流程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你是在第三方(比如人才中心,自己去缴纳的?)还是由公司代缴纳,但是这些钱是你出。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可以向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明,你“帮公司缴纳了个人社保”,那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总之,这个事情,建议可以尝试去仲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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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物业部曾有一个经理,月薪1万左右自己交的社保,在公司做了两三年,自己离职了。离职之后他将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公司补缴他这两三年的社保,后来我们公司方面拿出了物业经理入职前的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需要缴纳的社保全部发到个人工资里面,由个人自行缴纳。当我们公司拿出这份协议之后,离职的物业经理就撤诉了。

其实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单位代缴,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第2种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会保险,按照相关的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

那么自己缴纳的社保,离职后公司会不会补偿缴纳的社保?这个可以准确的答复你,公司不会为你补偿缴纳的社保。为什么会这么讲?我来给你分析一下:

第一,自己缴纳社保意味着你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你与公司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劳动合同的,公司方面是必须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

第二,在入职以前你没有跟公司商量好社保缴纳的问题,等到离职后再向公司提出补偿社会保险缴纳的费用,从道义上有点说不通。况且工作了那么长时间,你如果想把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保转为公司来代为缴纳,你应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就跟公司方面沟通协商。然而你没有与公司方面进行沟通协商也没有提出相关要求,所以这个事情的责任在你自己。或者像我们公司的那位物业经理一样,在入职以前就有过协议的,那这个事情就不用再提了。

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是公司方面拒绝为你缴纳社保而导致你自行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的情况,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而员工提出离职也属于公司要给予补偿的范围。根据此规定,公司方面不光要补偿你缴纳的社保费用,更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离职经济补偿,每工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乐风闻 如果是因为你的个人行为,导致公司不为你缴纳社保,那么后果将由你个人承担,如果是公司原因不为你缴纳社保的,那么你可以运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为自己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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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招用员工后,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如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征收机构投诉。

2.个人入职公司后,应当参加职工社保,不应当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个人应当向社保机构申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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