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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搞农业,初具规模后当地人要求和我对分50?怎么办?

电脑版   2020-11-26 09:47  

回老家搞农业,初具规模后当地人要求和我对分50%?怎么办?经一个朋友介绍,我回老家搞农业,投资了300来万,搞了几个鱼塘,和承包几百亩土地种果树。现在已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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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看了这则消息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陷入了无边的思虑当中,回老家搞农业,初具规模后当地人要求给你平半分,这要看这个人和你处在一起当初是什么关系。不过记住,从今以后不要和朋友在一起做生意,亲兄妹都不行,还不要说外人,要在一起做也可以,股份制合作,学那些先进的创立经验,股多的是有权决定一切,按股份子多少进行分配。

这世界什么都可能发生,但在发生之前,先想好如何接的方式方法, 我们只有在创业路上摸续着前行,不能前怕虎,后怕狠,那样将一事无成,找到有经验的老前辈,商亮着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还有更应的是检查自己,是不是那里做的不好,做事情要全方面考虑得与失,不要太抠,要换位思考,已经初具规模,千万不要恶杀在摇篮里。让所有的心血都泡汤,那样都不是你、我、他要看到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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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描述上看,你的承包关系没有明确下来,你的土地是从当地人手中流转过来的,还是当地人合伙经营没有明确下来,也没有签订协议和口头约定,这就为如今双方矛盾埋下了“祸根”。当地人如今要入股经营也合法,当地人以土地“三权”作为股本入股你的农业经营主体没有违约啊!土地本来就是当地人的,现在收回,作为股本与你合伙经营,你没有理由拒绝。

一、流转当地人土地搞农业,一定要签订流转协议,不能含糊不清,扯皮纠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民可以将自己土地流转、入股经营,流转土地双方必须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可以由第三方在场做为鉴证人。流转协议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限,不能违法,不能胁迫农民流转土地,不能违约,流转土地必须支付农民流转费,也就是支付给当地人土地租金。从描述上看,没有签合同,没有支付租金,没有约定经营期限,当地人可以随时随地收回土地自己经营管理。既然当地人要求入股经营,也是正当诉求,你应该答应当地人要求,因为当地人的土地、池塘水面也是资本,可以当股本入股。你出钱,他出土地和水域,不发他工资,只到年底一起分红就行了。这是好事,多一人入股,可以多一人分担风险,本来你一人承担的风险压力,如今变成两个人承担了,可以减轻一半风险压力,何乐不为?

二、入股经营也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平等协商。建立健全章程、股份制企业募股办法、利润分配方式,双方在协议上答字

入股经营,合伙经营农业,也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合伙人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拟订公司章程,股份制企业资本分配方法,利润分配方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按出资多少分配股份,股份多的有话语权、审批权、决策权,股份少的股东只有表决权。当地人既然要合伙入股,可以啊,让他去办股份公司执照去,去验资去,去拟订公司章程去,让他出具土地“三权”的价值证明,也就是当地人土地值多少钱?!如果当地人出具不了验资证明,当地人是无法入股经营的,你可以心拒绝当地人要求。入股不是简单一句话的事,需要跑断腿,磨破嘴。当地人如果无理取闹,可以报警,也可以申请司法调解。如果是朋友之间,大家可以坐下来谈谈,沟通一下,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消除隔阂,增加互信,应该平起平坐,或奉为上宾,不应该把当地人当下人,当佣人、使唤丫头。我们当地承包大户把帮工当“大师傅”,好言好语,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帮工就如同手艺人一样待遇。

三、投资搞农业,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以法律文书方式把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明确下来

回乡投资搞农业,要“”先小人,后君子”,不能碍于朋友关系面子,不能讲哥们儿义气,要流转土地,就签订《流转协议》,要请人帮忙管理,就签订《劳务合同》,要成立股份制企业,就签合同,不能含糊不清,权责不明,留下后患。现在农村用工都是口头约定,但对于长期雇佣人,劳动长达一年以上的,还是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就本题描述上看,当地人也不算威胁,你投资搞农业只投资300万元钱,当地人出了土地,土地就是出资,不能说当地人没投资,当地人既然以土地出资了,当然可以入股合伙经营,土地不是你的,土地“三权”是当地人的,当地人可以收回,投资农业生产经营是有期限的,到期了当地人有权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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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按协议办!如果没协议,就像商品愿买愿卖一样,不好强制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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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这是一个坑,一个“借鸡生蛋”的大坑。你投资300万元,搞了几个鱼塘,栽了很多果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方案大体上是按照那个朋友的主意建设的。严格说来,他不算朋友,只算是借你资金帮他实现梦想的人。这是小人,你投资前没能认清他的嘴脸,识人不准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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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眼看前面的投资就快要见效了,他提出那样无理的要求和条件,实在是前期就计划好坑。这时候很难办,答应不行,不答应也不行,是到考验智慧的时候了。答应嘛,前面300万的投资算是给他做了嫁衣,白白让他捡到50%的利益;不答应嘛,人家是地头蛇,今后各种小鞋与不测可能随时出现。的确难,无论怎么处理都需要“出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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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无论他怎么对你,你都得忍,仍然需要把他当朋友,谈判是唯一的路子。来硬的或打官司都不行,因为前期投入了那么多资金和人力,那样处理的话,可能就算是彻底放弃了,这不是上策。而谈判,是解决分歧的最好办法。他说50%就50%了?当然不能,可摆事实讲道理的去说服他,给他20%的干股或奖励基金,或者可高至30%也行,可买今后数年的经营平安,平安是创业赢利的基础、根本与保障。有平安经营的机会,才能获得真正的创业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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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过程中什么人、什么事都可能会遇到,所以考察时不只要考察外部环境条件,还必须考察合作伙伴的人性特征。对合作伙伴要有敏锐的感知,可交不可交?能不能一起共事,是能共荣华?还是能共患难?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勉强,勉强会后患无穷的。古人曰:识人者得天下。如果自己不会识人,重要事情当聘请“参谋”把关,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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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这个事情已经闹到如此地步,作为创业者来说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但事情的发展不以个人意志为中心,出现问题不可怕,找出问题症结所在,想办法解决就可以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还是那句话,仍然以朋友的身份去进行谈判。不过个人力量有限,需要借力发挥,借谁的力?村长、族长等懂理者并对其有一定影响之人,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去解决,应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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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搞农业,这是光明正大的事,没有人反对,在承包农户的土地,只要写下承包合同和协议,按合同每年交纳承包费,没有人再收你50%,这是法律不允许的,请大胆的在老家搞农业,一定会受到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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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好事,如果有人再投资,可以扩大规莫,不是更好吗,关健是你以前的投资如何估价,如果估价你以为低,就不要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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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农村确有地痞无赖,包括极少数村干部也属此列。其实,这并不奇怪,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各色人等共生共存,本来就是常态。外地去农村创业受欺负很常见,但你回到农村老家创业受欺负有些不可思议。处理这些事没有什么难度,那就是咱不惹事也不怕事,以暴治暴也是很重要的方法。当然,做人也不能太抠门,否则,很难处理好与村民的关系。人呢,总是要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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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办事,报警求助或者申请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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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一说,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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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类似的情况,我本身属于皖南农村,近些年就行自留地承包养殖龙虾,有新手养殖亏本转让另外一个人,当地村民发现后由个别不愿意带动集体,导致当地人要自己养殖,不同意,后来转包的人妥协了,村民又不养殖!后来听说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地租!无可厚非,不评价对错,毕竟投资大量资金搞养殖,骑虎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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