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校长拿一部分教师的绩效工资去奖励另一部分教师,这样做合情合理

电脑版   2020-11-26 09:11  

校长拿一部分教师的绩效工资去奖励另一部分教师,这样做合情合理合法吗?:绩效工资现在就是个笑话。某次中考,全校成绩比去年有大幅进步,校长对九年级全体中考

1

绩效工资现在就是个笑话。

某次中考,全校成绩比去年有大幅进步,校长对九年级全体中考科目教师进行奖励性倾斜,但是全校当年绩效工资总额不变,于是一道简单的加减法,谁都会算,一部分教师拿得较高,而另一部分教师相对去年则要少很多了。

看起来很公平,多劳多得对吧?但是请换个角度,那些少拿了一部分绩效工作的教师们,是因为工作不努力吗?不是,仅仅因为不是九年级中考科目,所以绩效比去年要少。

而那些多拿一绩效工作的九年级中考科目教师们,便占了便宜吗?凭心而论,还真不愿意多拿那部分,要知道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吗?早自习、午自习和晚自习,几乎多出一半的课时,连课间辅导都要记录在案以备绩效考核。而最终,比起非中考科目的教师们,差距也并不大,至少不足以弥补去医院看病的费用。

这次中考成绩理想了,明年呢?对不起,更高的指标等着老师们,今年多拿了,卖了命了,明年继续,永远没有轻松的一天,这一切,只是校长考核中一句教育质量优秀。

2

一直以来,关于教师的绩效工资都是一个争议不休的话题。

按照国家提高教师待遇相关规定,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参照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但教师的基础性工资大部分都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只有加上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才能达到或稍微比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略高一点。

正因为如此,绝大部分教师就认为“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本来就是自己的工资,是学校拿了自己“30%”的工资进行重新分配。换句话说,就是拿自己的钱来奖励自己,或者拿一部分老师的钱奖励另一部分老师。

所谓的绩效工资,就是根据实际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发放的工资,包括教师应该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两大部分,并不是说这部分工作本来就是教师个人的,是要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考核后才兑现的工作。

教师之所以对绩效工资发放争议比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这部分钱本来就是自己的,拿自己的钱来奖励自己有什么意义?或凭什么拿一部分老师的工资来奖励另一部分老师?或最起码连自己的钱都拿不回来,这也太不合理了吧?

第二、发放缺乏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缺乏一套切实可行,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发放运行办法和管理机制,使广大教师总觉得绩效工资发放过程中存在太多的不公平现象,因而就产生质疑和争议。

因为,各地各校在执行绩效工资发放上差异很大,不能一概而论。

就拿我们当地来说,绩效工资的发放之所以比较平稳没有太大争议的原因是,除了请假,或不在岗的教师外,基本上保证让在岗上班的绝大多数最起码拿回30%的工资,另外,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左右,学校再根据实际注入一部分资金,把这两部分钱作为工作量大、成绩突出教师的奖励性工资。

这样以来,绝大多数老师是没有争议的,人家拿的多是因为人家工作量大,工作成效好,另外人家所拿的是县财政和学校注入部分的钱。

要想破解这个问题,学校在执行绩效工资过程中,要切实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发放机制,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执行,原则上只要教师正常上班,基本工作量够,没有大的责任问题就拿回30%,另外,根据学校实际注入一部分资金合并用于奖励超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好的老师。

3

绩效工资实施的初衷



国务院从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初衷在于打破现有教师工资分配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对教师从师德师风、工作业绩、考勤等各个方面全面进行量化考核。实现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打破一刀切的分配机制,激发广大基层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绩效工资都发给了谁?

通过近十年的实施,绩效工资其实在基层学校教师的分配过程中已经背离了设立初衷。按照题主所说的,校长把绩效工资拿出来,一部分人的分配给另外一部分人,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按照现行的分配方案,其实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另一部分是奖励性的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的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奖励性展绩效工资总额的30%。70%随工资每月打卡方发放,30%每半年或有些地方一年,根据教师量化考核情况,可能或多或少存在个体性差异。



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其实让很多一线教师认为本该属于自己应得的工资部分被拿出来作为考核奖励去发放,而且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工资可能比以前有所减少。 最明显的感觉就是绩效工资就是一个大箩筐,什么都可以装。比如学校日常需要支出的班主任津贴,加班费、教师外出学习交通费等都冲绩效工作中支出。

这让基层教师苦不堪言,本来少的可怜的工资,名目繁多的项目从这儿支出,明显感觉自己的钱少了。由于一些基层管理者的,霸权独裁造成绩效工资。一人说了算,发多发少老师们敢怒不敢言。实际考核中,好与坏可能很难判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往往拿的比一线教师多,一些围着领导转的所谓的红人,坐着办公室喝茶,但是学期末的绩效考核可能比干活的还拿的多。这样种种分配乱象,导致了绩效工资变成了基层教师难以磨灭的心病。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各地的教师工资平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但是众所周知,公务员的目标考核奖都是在工资以外的而且这部分奖励的数额远远大于教师,很多教师觉得这样如此下去,如何达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确实令人堪忧,而且这样的差距也许会越来越大。



关于绩效工资的分配建议

我建议应该将教师应得的工资全部发放,如果有绩效考核应该利用财政拨款,另外拨付奖励性资金专款专用,并且明确哪些项目可以纳入到这一部分,不能包罗万象更不能搞平均。一些班主任津贴以及教师外出的交通补助等不该属于绩效考核的项目,全部拨付专款专用,不得占用绩效工资进行分配。

如果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设置行政管理绩效奖,一线教师的绩效工资和行政管理岗位的工资区别开来。避免造成行政管理人员与基层一线教师争绩效,而且往往弄得大家矛盾重重,同事关系紧张,教师们叫苦连天等现象。根据行政管理人员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绩效考核标准。分层分岗位来考核。

将教师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与当地公务员目标考评奖同步实施同步标准,保证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公务员在发放年终目标考评的时候,标准往往是高于教师的,而且很多老师拿到的最高奖励可能也比公务员最低都少很多,让教师们愤愤不平,我们的主管部门在制定这项政策的时候,不能把教师与公务员区别对待,应该实行统筹考虑。



我是汇智坊,关于绩效工资的发放,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4

谢邀。

校长是没有权利拿一部分教师的绩效工资去奖励另一部分教师的。当前我们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确实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绩效工资的本意是“奖勤罚懒”,通过绩效工资的奖励,来激励教育者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把教学工作做得更好。这部分工资属于奖励工资,应该是“多劳多得”的部分,而不是拿一部分人的工资去补贴另一部分人的工资。

但现实中,绩效工资的来源是从所有教师应得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的来源。这种做法饱受诟病,现在教育部门已经开始改革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的来源应该出自政府教育财政计划,而不是从所有教师工资中克扣。

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是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绩效评估不像评估生产具体产品,销售业绩那样简单易操作。很难去设计教学绩效的评估指标。这方面还需要集中广大教师的智慧,让他们有更多的建言献策权利。

5

我觉得国家现在拿教师工资的30%作为绩效重新分配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这些钱本来就是教师的工资,拿出来作为绩效重新分配!说是为了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但最终很多老师都拿不回这30%,不懂这些钱都到谁手里了!老师辛辛苦苦工作,最终是拿自己的钱奖励自己,不觉得可笑吗。要是有另外一部分教育资金作为多劳多得的奖励,那样绝对比现在公平得多!

6

绩效就是个笑话。不要说什么奖勤罚懒,绩效是依照职称岗位按人头发放的,每个人的绩效都是在自己名下。以前我也以为绩效不在个人名下,直到今年补交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才知道住房公积金核算的时候把绩效一起算了。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核算时同样也会把绩效核算进去,既然相应的税费已缴,那么绩效工资就应当是个人所得,学校或教体局无论用什么方式扣发教师的绩效工资,都是利用职权抢钱。

另外补充一句,国家若是真正重视教育、重视教师,就应当另外拨款用于教师奖励,而不是从教师口袋里拿钱来奖励。

7

提起这个想骂人,净出馊主意害一线老师,很多弊端,如校长等领导一帮子别问,绝对满绩效,班主任绩效加分认了,为啥扣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老师的绩效,教这些课的就低人一等?要不国家干脆把这些课都删了吧。为啥财务科校长室教导处这室哪处的后勤都满绩效?办公室里装修豪华冷暖空调?而一线教师办公室七八个人挤到一起集体办公连个空调都没有?哎,不说了……

8

太合理了,合法,合情。绩效工资就是干这个的。不用眼红。好好工作你就有了!。

9

[问答原创]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在命题时存在两个误区。

其一是不论有意或无意,实际上是把校长放在火炉上烤,让不明真相的人认为校长就是坏得很。其实作为校长,他也是极不愿意这样做的。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这样做会得罪一部分人,但不一定就讨好了另一部分人。再说,手心手背都是肉。至于拿出百分之几统一二次分配,打死他,他也不敢做出规定。这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的,他只是具体执行者。当然在执行过程中,校长起一定的主导作用。如根据学期初学校制订的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在编教师对号入座,初步形成绩效分配方案。然后公示或教师会上通报,修订成案,报请当地教育局批准,备案后,这些都是他和同僚们的事。发放的过程,则是由教育局把分配明细表报给对口银行,再由银行直接打入教师的个人账号。

其二,绩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财政拨款,是根据所在地在编教师的人数,按职称差额统一核算绩效金额指标的。它不是教师的基本工资。当然部分老师认为是自己的工资是可以理解的,必定上级是按人头职称拨放指标的。所以制定分配细则者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打了插边球(即每个人抽出百分之三十统筹核算),否则同等职称的没有一点差别,财政是不会拨款的。

其实际情况是,看说是每人抽出百分之三十,并不是这百分之三十都奖给了另一部分人,而是融合到一块按绩效量化考核分数发放。一般情况学校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尽量考虑到每一个教师工作量都大致相等;绩效也是按学生的人数,优秀、良好、及格的基数和完成情况而定的。最大程度上做到公正公平,使同等职称的,相差几元,多者几十元。

这是我十年前作教师时所了解的情况,现在政策有什么变动,在下就不清楚了。

10

这首先得弄清官方对绩效工资的定义以及准备如何发放的详细细则。

这里可有两种可能。

一是纯粹按人头发放。

二是既是绩效工资,就得体现绩效的高低。

这里就又可有两种选择。

一是按人头拨划给单位,所有金额由单位在上级相关现定下制定相关的发放细则。

二是按比例发放,即一部分(比如百分之七十)按人均发放,一部分按工作量,业绩等因素发放。

所以,并不能说把绩效的百分之三十拿出来向工作量大,业绩好的老师倾钭是不合理的。

而且只有这样,绩效工资才能体现绩效。

至于发放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理现象,那是另一回事,并不是此项政策的原罪。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商业用途或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分享

相关信息
 
李靓蕾会原谅王力宏吗

2021-12-30 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