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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交警来了,双方抢着说话是否有必要?

电脑版   2020-11-26 09:06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交警来了,双方抢着说话是否有必要?:您好。完全没有必要,事故科交通警察处理现场事故有流程。一般,事故科接到事故报警后,会询问位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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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完全没有必要,事故科交通警察处理现场事故有流程。

一般,事故科接到事故报警后,会询问位置,现场基本情况,有没有人员受伤。

然后会迅速到现场出警。

到达现场首先会让报警者叙述情况,然后在询问另一方情况。

拍照,划定责任。拍摄现场情况,这个时候责任基本上交警心里就有数了,没有必要跟交警谈近乎。

当然这个里面也有很多特殊情况。下面只讲特殊情况:

1,小车和大车相撞,小车全责。

交警接警后,如果撞车比较厉害,这个时候,会来拖车把车拖到指定停车场。交警定好责任,正常情况下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过来出险了。不过呢,这里的特殊情况就是,小车虽然全责,但大多数不认可交警的判责,交警也会协调双方,这个时候,时间就会慢慢过去,一般大车耽误不起时间,如果大车全险充足,双方认可让大车出险,交警也会听从双方当事人意见把责任改为大车,这个时候一般交警会乐于给小车找一个特定修车厂定损,修车。原因大家都懂。

这些情况,见的很多。

2,故意找事情况。

还有人专门在酒店门口等待,发现有人喝酒开车,立马从后面追尾前车,事故发生后,后车人会指责对方喝酒驾驶,威胁要报警,前方因为酒驾,很多时候有理变成没理,只能寻求私了,这个时候,会上万的给对方要钱。喝酒的司机只能打碎钢牙往肚里咽。这个情况也是有的。所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路上啥情况都会发生,如果这个时候报事故科更加麻烦。

3,本地车和外地车发生事故。

这个时候也会很麻烦,虽然有时候明明是对方责任,但是就是处理不清。对方不满意就不处理,这个时候自己车还开不出来。而且还不能经常性的来对方地区,所以车主也会选择走自己保险。

我有个朋友,去山东地区开着箱货送货品。路上对向有车酒驾,直接碰过来,对方车辆是小轿车,满客,当场死亡两人,司机跟副驾驶。拉货司机当场骨折。交警过来后看到小车从对向车道逆行撞过来,还酒驾。按理说,对方全责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对方死亡两人,对方一直找。最后翻监控,在没有发生事故的前10公里处,通过监控看到司机抽烟,就这样一直找,照样让箱货赔付60万。

最后箱货保险赔付50万,箱货老板拿了10万,司机骨折自己看病,对方车也出了保险,交警划定两车都有责任,共同赔付死者。看上去很和谐,实际上箱货这一方相当窝囊,又没时间和精力一直找,一直打官司。所以最后就这样处理了。

各种保险出险情况还有很多,不一一赘述。

大家对此类情况可以讨论,也可以@百姓车之家 ,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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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有必要,有理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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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不是谁抢着说话谁就有理,有理也不在于声音大小,关键在于自己是否占理,是否有充足的证据。如果你是无过错的一方,且附近有监控,那么你大可让对方先说,不去与他抢着说。当然,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那么是否抢着说倒在其次,关键在于能不能把握住重点,打在对方的七寸上。有些情商很高的人很会说话,很会把握时机,而且往往说话一针见血,没有那么多长篇大论,给人一种干净利落的感觉。与那些抢着说又总是说不清楚的人对比一下,这种效果有时候是致命的,不怕前面想要恶人先告状的人如何唾沫横飞,只要你一两句话把问题阐述清楚了,责任也说明白了,那么你先说和后说差别不大。

综上所述,我个人的观点是,是否有理有据,阐述事情经过是否以陈述客观事实为主,客观且简练,几乎不带个人情感色彩,这些才是重点,谁先说谁后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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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必须的,先说话往往会占得先机,谁先说话警察就会相信谁。不但要抢先说,还要大声说,因为警察认定责任时,说话声音大小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最好是能打一架,谁打赢了,警察就会像拳击比赛裁判一样举起谁的手,然后判他无责。

不好意思,开个玩笑,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好笑。虽说是玩笑,现实当中这样的人却比比皆是。讲两个故事:

故事一,两个人开车发生剐蹭,本来事情不大,按照道交法的规定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自己拍照后撤离现场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理赔,根本用不着报警。可是两个当事人在现场为了责任,争论不休,一个比一个声音大,最后报警。交警到现场后,看到事情不大,打算现场认定调解,就问其中一个当事人事故发生经过,另一个当事人不高兴了,当场质问警察:”为什么先问他,而不问我”。交警说,”我只能一个一个问哪,等下再问你”。这个当事人更不高兴了,说:”你跟他什么关系?为什么先问他?你办事不公,偏袒他”。交警见在现场调解不了,就说,你们先撤离现场,明天到中队去处理吧。第二天,纪委接到举报到中队调查民警处警情况。

故事二,两人驾车发生剐蹭,车损不大,本可以自行协商,不需要报警。可是两人为责任争论不休,还各自叫来一群亲朋好友,最后打成一团,多人受伤。接到报警的派出所交警队都来了,事故在交强险范围内互陪,轻松解决了。倒是打架,相互赔了几千块钱的医药费,参加打架的人都被罚款不说双方都有几个人被拘留了。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大家还是要正确对待,冷静处理,友好协商。不是谁先说谁有理,谁声大谁有理,谁拳头硬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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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不需要抢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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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停车拍照。没必要,交警明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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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抢着说话!首先冷静下来,把事故发生的场景回想一下,看自己是否有违章行为,再努力捕捉对方的行为是否违章。为自己做有利的,充分的,有条理的答述做好准备。有话说到点子上,有理不在声音高,交警到了事故双方更不能争执吵架,这样一方面影响警方正常工作,同时也于事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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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来了抢着说话用处不大。反而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马上保存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倒是最好的。

看完我的故事,思考下:谁先跟交警张嘴好使,还是谁先保存证据好使??

交警来了,抢着再怎么说,警察也是要看地上的标线、指示牌、刮擦位置、周边监控进行综合判断。跟谁还要说话、声音大小没有关系。

反而是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保存对你有利的证据最好,比如马上去按行车记录仪的保存键,马上拿手机拍摄双方下车交流的第一现场和对话。原因无非有这么几点:

(我撞了别人的车…)

1.人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往往脑子来不了说谎,刚发生了什么通常马上就会承认或者争吵,利于查明事故原因。省得交警来了,对方瞎说。

2.第一时间取证,各方都还没有意识到谁违章谁违法,不会去销毁改变证据。

比如有一方压了白实线刮擦了,他在警察来之前开动一下车,那就说不清。或者红绿灯一会就变了,谁闯的红灯也说不清。

再比如,他没有开转向灯,下来一争吵,他赶紧去打开了。

这就是为啥有碰瓷的,说不清啊!所以,记得及时保存第一现场。

3.纵然自己有错。你也要第一时间保存,以备在后面处理时减少自己的损失啊。

而且第一现场证据在自己手里,一定程度上,你可以选择在有利于你自己的时候拿出来或者在不利的时候不拿出来。

因此,你觉得比谁先张嘴好事还是谁要取证好使啊!??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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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必要,纯属胡闹!

事实胜于雄辩。交警出现场,判责任,主要依据现场观察,双方的描述只是参考。抢着说,谁也说不清,交警也不可能偏听偏信。除了表明双方素质都不高,什么效果都达不到。

有理不在声高。嗓门大,也就自己发泄一下。声音平和,听的人也舒服。交警关注的事情本身,而不是事件中当事人的情绪,对吵吵嚷嚷的人难有好感。

有理走遍天下。如果当事人对现场裁定不服,可以继续申诉,甚至可以上法院起诉,现场配合交警工作就好,瞎吵闹有什么用。

不仅是交通事故,什么事都不应该胡闹瞎吵。生活中确实有些人以能闹为荣,凭胡闹获利。但是,这些玩意儿不守公德,没有良知,大家理他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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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啥好纠结的,喜欢说让他慢慢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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