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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强制执行就不管了合理吗?

电脑版   2020-11-26 08:42  

律师到强制执行就不管了合理吗?:你好,我觉得你要搞清楚你与律师事务所是如何约定的,也就是说你们是如何办理委托的。 你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时,应当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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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觉得你要搞清楚你与律师事务所是如何约定的,也就是说你们是如何办理委托的。

  你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时,应当有明确约定。一般是按不同阶段办理的,如一审阶段、二审阶段、执行阶段。不同的委托会出现不同的情况:

  1、如果你是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只是一审或包括二审,则在一审或二审结束后双方的代理关系即结束了,律师不会再办理你执行阶段事务。这样办既合理也合法。

  第一,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是按照委托协议来约束的,一切按合同办。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收费也是按照不同阶段分别收费的,所以是合法的。因为律师办理委托事务,是由律师事务所按合同约定给律师开具不同的函。如果只委托了一审或二审,执行阶段没有委托,律师事务所不会给律师出具执行阶段函。律师也无法去法院办理执行阶段的事务。

  2、如果你与律师事务所办的委托是包括执行阶段,律师不办理你执行阶段事务,则该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则够成违约,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到当地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司法局)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会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给予行政或其他处理,如通报批评、暂停或吊销执业证,同时对你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你相关损失。

  不知你满意否,也可私信进一步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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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强制执行管不管,要看你和律所的《委托代理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代理案件呢,委托人是要和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协议会明确规定,律师代理的是哪一阶段,如果律师代理的是一审阶段,一审判决后,律师告知当事人结果,如果判决结果不理想,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上诉,并告知上诉期限,这个时候律师的义务或者说责任就结束了。

如果律师代理的是二审,则在当事人拿到生效判决后,提醒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好多当事人都以为律师要把钱要回来,这一方面是当事人不懂,一方面是律师没有告知清楚,律师没有告知清楚是怕当事人知道了不委托了。

如果当事人和律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根据执行的情况提成给律所,那律师肯定要管强制执行呢,不然大头律师费没有拿到。

综上,律师管不管执行,就看当事人和律所签订的代理协议,建议题主还是翻开协议看看,律所起草的协议肯定不会那么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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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一共有三个阶段的工作:一审、二审(可能涉及到)、执行级段!前两个阶段统称为审判阶段!案子首先经过前面程序,也就说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比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法院判决被告还款责任。如果被告在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没有还款,并逾期不还的,这时才涉及到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也就是执行工作!

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的只是审判阶段,交的律师费用也只是审判阶段的,到了执行阶段那就需要再重新委托律师,代理执行工作,以及支付执行阶段的律师费用!如果当事人一次性委托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那么到了执行阶段律师应当工作!

至于所谓的“律师到强制执行就不管了”,首先这个问题是带有偏见的,对律师行业的一种误解、甚至是扭曲!代理双方都有合同,委托的、支付的费用是哪个阶段,双方应该很明确,如果当事人付了相应阶段律师费,律师不工作当事人完全可以要求律师履行工作!如果没有委托,律师根本没有权限、也没有责任免费服务!

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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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讲法观点】律师到强制执行阶段是否要帮助委托人处理事情,主要在于委托人是否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执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如果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执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律师接受单位指派,应当继续负责处理案件;反之,律师有权利不处理。

律师代理审判阶段,为什么不管执行?

在审判阶段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一般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都会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同时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前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委托代理的期限。

通常委托代理的期限都是这么约定的: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至本审终结之日止。但是却有很多当事人认为既然委托律师了,也交了律师费了,律师就要全程负责。这其实是对委托代理合同的误解,也反映了当事人没有仔细看委托代理协议、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向当事人交代清楚。

如何让律师代理执行阶段?

如果当事人需要律师继续介入案件的执行阶段,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继续代理执行。双方签订执行委托代理协议,同时当事人还应当继续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律师代理费。

因为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所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就是根据案件标的、难易程度、案件所在的程序等情况收取费用的。如果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只约定代理案件的审理阶段,律师事务所只收取了案件审理阶段的律师费,再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理执行阶段,显然有违公平原则。

总结

想让律师代理执行阶段,其实很简单,继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当事人办理执行案件。

否则只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审判阶段代理协议,缴纳审判阶段的律师代理费,再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办理执行案件,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如果当事人已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执行阶段协议,并且按照协议约定缴纳了律师代理费,律师不管执行案件的话,可以找律师事务所主任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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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般民事案件的阶段,包含一审、二审、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律师管不管主要看有没有委托权限,如果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没有委托,那么,律师是可以不管的。

其次,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仅委托了一个阶段,就让律师做三个阶段的也有。碰到这种情况,如果是比较简单的,我会免费帮忙,如果比较复杂,就告知其须另外收费。

最后,委托代理合同是经双方协商、签字盖章确认的,具体委托的内容也都在上面,如果自己不清楚的,可以看看合同内容。做过很多胜诉案件,帮忙写执行申请的,有些人还是懂得感谢的,有些人就是理所当然的“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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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是否委托律师作为强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如果委托律师作为强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并就代理费用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那么该律师应当履行代理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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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强制执行就不管了合理吗?

委托律师并不代表律师就必须处理完跟这个事件有关的所有法律事宜。诉讼案件是分阶段的,有一审,有二审,有执行,有再审,有申诉。律师的代理工作同样根据案件的阶段来收取代理费用。所以律师的代理工作是看你跟律所(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代理事项来确定。一般来说,所有的律师都会跟当事人明确代理阶段。有的可能是一审,有的可能一审、二审,还有的会包括执行。

所以这个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是有没有义务问题。当然,有的律师没有代理执行阶段,也会帮当事人草拟执行申请书,由当事人自行申请执行立案。这个工作建议你跟律师协商,看看其是否愿意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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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而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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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问题回答如下:

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时候,双方会签订委托合同,合同里会约定委托的内容。

通常当事人只会委托一审审理阶段,等一审结束,即判决或调解后,当事人与律所之间的委托关系就结束了。后面的执行律师是不管的。

如果要委托了执行阶段,律所一般都会收取额外的费用,如果收取了费用,那律师肯定要为当事人负责的。

我是虞律师,希望这个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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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委托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你看一下你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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