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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委举报了,会不会将信息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电脑版   2020-11-26 08:30  

向纪检委举报了,会不会将信息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原则上是不会泄露的,国家政策也是不可以泄露的。但纪检委是由人组成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好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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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不会泄露的,国家政策也是不可以泄露的。但纪检委是由人组成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好人,也会有人渣!而且人渣还不止一个。所以信息泄露这种事难以避免。

这是一个考验法制与亲情、友情、金钱、欲望的问题。

假设你在纪检委工作,你接触了一个举报,被举报人是你朋友、亲戚你会不会通风报信!假设被举报人是你父亲、母亲、老婆、儿子、女儿你会怎么办?

假设被举报人拿1000万买你掌握的举报信息,你会怎么办?

纪检委工作人员,是人,不是神,是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有亲戚朋友。

从法制角度上来说,亲戚朋友是可以申请回避的。但理论是理论,现实是现实,现实是有时候让你逃无可逃。

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感觉纪检委的人太难了。面对亲情、爱情、金钱、美色、权力的多重考验。选择谁?

向纪检委举报也许会被泄露遭报复,但这是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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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段被借调到省巡视组工作的经历。在那里,我担任信访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处理举报信件等工作。

1.明确的告诉你:举报人的信息受法律保护,完全保密不会被泄露,请你放心!

2.同时,我要提醒你:举报的问题线索一定要真实。切不可为了泄私愤,不尊重事实而诽谤、诬告!

3.调取“问题材料”时,非常隐蔽。比如,明明只要查看张三的个人材料,工作人员会向单位同时调阅多人的材料。为的是不让其本人和其他人看出真正目的,避免无端的猜疑。

4.在前期个人问话时,也很讲究策略。一般都是采取引导式问话,让其本人亲口交代问题。绝对不会直接问“张三举报说你……”。而是根据你提供的线索采取迂回方法去问。

面对不良行为,勇敢向相关部门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但一定要尊重事实!做到:不放过坏人,不冤枉好人!

我是@职场探秘者 关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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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在纪委工作过一段时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不论是向纪委进行检举,还是进行举报,虽然不敢断定完全没有,就正常情况来说:举报信息被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的情况,是几乎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必须指出:党员的请求权、申诉权、控告权,是一项神圣无比的权利,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这是非常明确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明确规定: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由此,保护好党员的这一基本权利,便是党的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损害党员这一权利的任何行为,都为党的纪律所不允许。为了保障好党员权利,党中央还专门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内容非常详细、具体,有兴趣的朋友们,可在网上搜索学习、了解一下。同时,党员也有“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的义务。

其次,纪委的工作人员,不论是普通工作人员,还是中层的室主任们,以至于纪委的领导干部,保密意识、保密要求几乎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工作人员如果不遵守严肃的工作纪律,在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发生重大错误,故意泄露工作中知悉的秘密,尤其是向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泄露举报内容,是非常严重的违法问题,即违犯政治纪律,又违犯工作纪律,后果是极为严重的。一旦被发现,轻者调离工作岗位,给予严厉的党政纪处分,从此身败名裂;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完全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进监狱坐牢的。因此,这是工作中严格禁止的行为,是高压线,任何人都触碰不得。当然,没有保密意识、不注重保密措施的人,根本不适合在纪委工作,因为保密工作,对于纪委的工作人员来说,即是政治纪律的必然要求,也是日常工作纪律的一部分,如影随形,无处不在。

再次,纪委的保密措施也是很严密的。无论多么严肃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都必须有与要求相适应的具体保密措施来保证实现和落实。这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例如,《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案件检查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这也就是说:在整个案件检查中,纪检机关要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等项权利,保障被调查党员行使申辩、申诉等项权利,保障检举控告人、证人、被调查人和办案人不受打击报复。这是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纪委机关内部,从接到举报信之后的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这四个关键环节,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都有相应的分管领导审批;从一个环节进入下一环节,都要经过会议研究,移送相关材料时,都要办理相关的移送手续,并由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以上四大环节中的每一个环节,一旦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就由他们负责这一环节的所有工作,只向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当然不得对其他任何与此事无关的其他内部工作人员(包括非分管领导)透露案情,其他工作人员也不得了解工作进展和调查情况。也就是说:尽可能控制知悉具体情况的人员范围,其他人员不该问的就不能问,不该打听的就不能打听,具体办案人员更不得对外透露,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时刻严守工作纪律。

最后,会不会出现泄露举报内容的情况呢?题主提出的纪委会不会把举报内容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这一问题,从程序上讲,如果要移交举报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审批,问题是这样做是严重违犯规定的,领导肯定不会批准。在此情况下,包括信访室主任在内的任何人自然就无权移送。如果是口头泄露给举报内容,也能很方便地查到是谁泄露出去的,因为每一个环节知道具体情况的,仅仅就是办案人员和分管领导,其他人员都对此一概不知情。因此,就一般情况而言,纪委是不会出现泄露举报信息这种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极端情况下,如果出现了,违纪或违法的工作人员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处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是家常便饭;如果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坐监狱的。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任何工作人员都得好好地掂量掂量,没有人会主动找死呀!毕竟,一失足便成千古恨,从此肯定万劫不复,这是毫无疑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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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名向纪委监委举报,一般情况下纪委不会直接将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单位或举报人,但是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迟早都会知道是谁举报的。

虽然按照保密的规定,收到举报的单位需为举报人保密,但是按照举报案件的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举报人是将举报信送交纪委信访室,信访室收到举报信后会将举报信呈送给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签批后再将举报信转交给具体承办的人员。其实在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泄密了。

再说,中国本来就是人情社会,任何一个人都有一些亲朋好友,可以会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被举报人的耳里。

当然,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维护个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的职责。

我认为,如果要举报就必须对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搞清楚,能够把他置之一死地,有必要时还要咨询一下律师,要做到十拿九稳,否则被举报人将会报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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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会泄露给被举报人,这个我都经历了,可是我从没有怕过,实名举报永不放弃[祈祷][祈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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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法制的提升与法律的透明。敢于向纪检委举报的人也怕被泄露信息吗?我们要相信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人民民主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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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看纪委有没有不守规定的人。按照国家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要求,肯定是不会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那种遵守规定的人。


1.国家的政策要求严守举报人的信息


严守举报人的信息,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对于像纪委这样的单位,对干部也是这样规定的。


因为有很多人造成了黑恶势力的迫害,他们仅凭自己的能力是不能怎么样黑恶势力的,所以,他们会通过举报这样的形式告知政府机关,


让政府出面来维持公道。


这样的人是心中存有正义,打抱不平,但是,又想保护自己,或者保护自己家人的正义人,你让这些人一旦被黑恶势力知道,


那黑恶势力肯定会想各种办法进行打击报复。


对于一个想维持正义,惩恶扬善的人确实是很不公平的。


我们的党绝对要保护这些人,绝对要维护这些人的利益,绝对不能让这些人受到伤害。

要不,还有谁敢相信政府,相信纪委呢?


无论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从正义的角度这些举报人都是应该受到保护的。


所以,举报人的信息不会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知道。


2.执法人中也是存有人渣的


政策是政策,执法人是实施政策的人,执法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执法人,是人就会分优劣,有自律性强严格遵守法律的人,


当然也会有自律性差,不按照法律去执行的人。


还有那些以利益为先,做事处处考虑利益的人。假如,纪委的执法人中间有和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牵扯利益的人,


那举报人的信息被泄露就是必然了。


很久之前看过一则新闻,有一家人长期被村霸欺负,村霸当然也经常性的欺负其他村里的村民。


这家人就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举报了村霸,而村霸又和当地政府要员和当地派出所民警关系很好,经常性的打牌赌博,


输送利益,还一起承包,入股做违法乱纪的行当赚钱。


那一家人举报后,信息很快就被泄露给了被举报人,也就是村霸。我们现在想一想能当村霸会是些什么人呢?


除了背后有撑腰的,肯定本人也是那种特别霸道,不讲理,可以不择手段,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人。


当村霸知道举报人是谁的时候,端直找了几个人,去了那一家,用棍棒,刀具等手段对那一家人进行的报复。


最后造成的结果是,那一家人有两人死亡,其余人受伤,当事情弄大后,上级部门来调查,最后才得知了原因。


原来是举报人的信息被泄露了被举报人。


当然这事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对那个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公职人员进行了处分。


最后我想说句话,那就是即便我们的执法机构会有那些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公职人员,但是,假如我们有冤屈,还是要勇敢的去举报。


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有可能没有欺霸事件存在的空间。最近被高考顶替的苟晶,我很佩服她的勇敢。


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喜欢研究婚恋,两性关系,痛恨道德说教,喜欢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问题,如果喜欢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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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委举报,不会将你自己的信息泄露的。我们都应该知道,纪检委是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工作纪律的。很多可能会想,万一我举报了,加入举报的对象是纪检委有点关系,那么就有可能把我的信息泄露了,以后自己有可能会受到对方的打击报复。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你的信息是不会泄露出去了。

首先,能进去纪检委这样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不管是政治素养,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为人处世都是经过了严格考核的。其次,没收到一个举报,记录人,转办人都是有明确记录的,一但信息泄露,那么单位是要严格追查出泄密人的,不但有可能丢掉工作,还有可能坐牢,所以谁会拿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开玩笑?最后,就是你向纪检委举报了别人,如果是重罚的线索,你是会收到保护的,万一受到打击报复,这都是很容易就查出来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总而言之,纪检委是很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的,不但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也是为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为了自己的政绩,如果你有线索,完全不用担心,直接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当然,最后处理结果如何,得经过调查了解才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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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过纪检工作,对纪检工作有过一段了解。根据纪检工作条例,禁止任何人员泄漏信访举报内容和反应人信息。所以放心吧,向纪检委举报是不会泄漏出去的,除非纪检工作人想违纪,一旦泄漏,你可以向上级纪委反映的。

对于向信访部门或者市长热线及其他平台反映,那就不敢保证了。据我所知,大部分举报件都返回到被举报单位,让他们自己落实,然后将结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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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网实名举报投诉,信息不会被泄露。

政府人员所泄露举报人信息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性质追究当事人刑事

责任。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法律依据:   

一、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第五条 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 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被检举、控告人。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者

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八条 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需要外,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因查处案

件工作需要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二、《行政监察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政府人员所泄露举报人信息

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性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滥用职权罪、玩忽

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

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

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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