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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被鉴定为轻伤二级,打人者被鉴定患有胃癌、允许取保候审,且拒绝赔偿,受害人怎么办?

电脑版   2020-11-26 08:03  

受害人被鉴定为轻伤二级,打人者被鉴定患有胃癌、允许取保候审,且拒绝赔偿,受害人怎么办?:谢谢邀请!不管对方是否患有重病,并不是他逃脱法律制裁的原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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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不管对方是否患有重病,并不是他逃脱法律制裁的原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由于他身体有重病,因此被取保,他不愿意赔偿也就说明他不追求和解,因此还是会被起诉,由于其拒绝赔偿,判刑的话会判实刑。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二级,对应的刑期为1年6以下,他不愿意赔偿,最终的刑期为1年2左右。

由于他身有重病,他判刑后是否能准许监外执行那就不是考虑的范围了。


说白了,他现在因为有重病,是癌症,因此有恃无恐,爱咋咋样,打也打不得,不管是在看守所或者监狱都要放大爷一样供着他,因此他有癌症这个资本,你还真不能把他怎么样。

你现在只能刑事附带民事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院判肯定会判,但执行的是否顺畅就另当别论了。

怎么说了,人家都是要死的人了,就别一般见识了,反正该主张的赔偿要主张,只不过不要太计较这个得失了,你和要死的人怄气,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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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轻伤二级,一般是一年半到一年。

本案被告有癌症不是他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一般还是会判的,拒绝赔偿会酌情从重。

至于他是否因为癌症判处缓刑,一般来讲,不赔偿的不会判缓刑。如果经鉴定癌症比较严重,到了随时可能死亡的地步,有可能判处监外执行,如果不是到了随时可能死亡,一般还是会收监的。

另外关于受害者的利益如何保障。查一下他名下有无房产一类财产,有的话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任何财产,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一份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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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癌患者,又没啥钱,心情很不好,是不是就想打谁就打准(当然不敢打前呼后拥的),打了也没钱赔,牢房也不收,法院也不判,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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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67条对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形做出了规定看,具体为以下情形:(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目前被害人一方的伤情是伤害案件中最轻的一种,因此犯罪嫌疑人即使构成犯罪,刑事责任也较为轻微,而且还身患重病,因此虽然非常同情被害人,但是从客观实际情况看 ,公安机关给其取保候审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伤害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只有被持续羁押的情况下才会有较高的赔偿意愿,现在其等于是恢复人身自由,主动赔偿意愿肯定不高。目前案件既然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后续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基本没有。被害人方救济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相关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有义务听取被害人或者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从程序上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查机关会在三日内通知被害人,那么此时被害人就应当用好自己的权利,争取能够面见承办人告知自己的意见(当然最好是能够委托专业律师代为陈述相关意见),争取能够说服承办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不同意继续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我个人建议这个不继续取保的唯一理由就是犯罪嫌疑人拒不赔偿,没有真正的认罪悔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是否予以逮捕,要考量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的因素。

检察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的,那么就会对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当然这个是对于被害人最好的结果,如果无法说服检察机关不继续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那么只能及时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样才能早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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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没事了,因“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取保候审的,会继续走刑事诉讼程序。如果故意伤害罪名成立,打人者又没有赔偿受害人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一般会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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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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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和乳腺癌,是癌症病人里的最轻的病人?医疗费用还是要负责,不能因你患了某种病,心情不好就乱打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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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用,刑事上就算判了也是监外执行。民事只能通过诉讼,打成轻伤估计也没多少钱,事后执行也是个难题。看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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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构成犯罪,如果不赔偿很大可能要判实刑。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不是最终结果。建议在合理范围内和对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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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径,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都不能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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