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同学聚会有一个同学喝酒后第二天下午去世,组织者参与者应负责任吗?

电脑版   2020-11-26 07:17  

同学聚会有一个同学喝酒后第二天下午去世,组织者参与者应负责任吗?:当然要赔钱,谁让你们在一起聚会喝酒的,赔上一次钱,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聚会,敢不敢喝酒了

1

当然要赔钱,谁让你们在一起聚会喝酒的,赔上一次钱,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聚会,敢不敢喝酒了!

当然赔钱也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了,如果题主说的喝完酒后第二天下午才去世,可能已经醒酒了,看病因是不是因为喝酒才引起的突发死亡事件。如果经过权威部门检测后和饮酒没有关系,那就需要人道主义援助了,如果是喝酒造成的,那就必须要承担责任。

这样的事在我身边发生过,一位关系特别好的前辈在石城种棉花,后来到鸟市发展,在城南郊区开了个宾馆,主要是接待大车司机住宿问题,虽然搬到在鸟市了!但是他经常去石城,看望老朋友,爱喝酒,经常一起聚会,在五年前的一次聚会中,喝多了但是人比较清醒,晚上回家了时没有任何状况,半夜老婆发现掉到床下了,扶起来时人已经昏迷了,感觉打120到医院抢救了29天,,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虽然活着,但是只能喘气,没有思维,变成了植物人,最后他老婆把一起喝酒的七八个人全部送上法庭了!都赔钱了!但是人没了!在精心照顾了三年后离世了,一直都没醒来和家人说一句话,人走了,留下来永远的痛。

所以现实生活中朋友聚会时,尽量不要劝酒,随心就好,聚会就是为了大家开心,何必闹得不愉快呢。

2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无非是几种可能:1.死亡与聚会无关,纯属巧合。2,同学劝酒导致过量饮酒引起酒精中毒死亡。3,平时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旅途劳顿,休息不好,加上精神过度兴奋,多种因素引发猝死。聚会召集人和参加人有无责任多大责任,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诉诸法律,需要证据说话的。至于同学之间在不幸发生后,出于情谊自愿给予抚恤是另一个问题了。

3

我认为老同学聚会因喝酒使人致命,组织者不应该负任何法律责任。理由如下:

第一,组织者邀老同学聚会主观动机是好的,不是想致人于死地。于情于理于法应无异议。

第二,受邀者都是成年人,具有自爱自约自控能力。何况即使有邀也可谢绝,并非受他人强迫赴会。

第三,聚会有多种活动内容,如闲聊叙旧,游览参观,唱歌跳舞,喝酒会餐等等。每一项内容都是自觉量力而行。如果说仅仅喝酒有致人于死亡的危险,应追究劝酒人与组织者的责任,那么对于聊天中兴奋过度、游览中不慎跌倒、跳舞中旧病复发、会餐中暴饮暴食,这些都能出现意外或不幸,这些应该追究谁的责任?谁还敢邀人跳舞?谁还敢给朋人夹菜劝他吃饱?

第四,劝酒在国内是一种陋习,但也可以说是少数人对朋友热情的表现。问题是被劝酒的人是否能管得自已的嘴?你身体怎样?你能承受多少酒精?忘乎所以要酒不要命的人出事了怎能责究别人的责任?

4

我一个非常好的同事:前年夏季6月21日参加战友聚会,在酒桌上当场死亡!虽然家属没有追究责任,但是大家也该注意,这类问题实际上离我们非常近,如果去参加聚会就该有所精神准备,特别是家境一般的朋友们,真摊上这事,并被判拿出十万八万的,人家一死也算为家人致富了,你拿出这么多钱,不心疼啊。因此多年来,我从不参加聚会!

5

同学聚会,多年不见或长时间没见,坐在一起,吃顿饭,喝个小酒,本无可厚非,但因为喝酒喝出了人命,人命关天,那就另当别论了。

依照近几年相类似案件,或私下处理,或法院判决,组织者,劝酒者,喝酒者,参予者都脱不了干系,或多或少地给逝者说赔偿也行,说补偿也好,都得掏钱,多则十几万,少则也近万元。

同学聚会,本出于高兴,快乐,交流致富经验,联络同学情意,是件何乐而不参予的美事呢?能喝则喝,适可而止。不能喝切忌逞强,说明情况,大家都要谅解,切勿硬劝酒。尤其当有爱喝能喝者倡议什么“一醉方休”时,绝对不能响应。酒,少量,活血化瘀,畅通气血,强筋壮骨;多则伤神伤身,甚至大伤元气。

年关将至,亲戚,同学,朋友,战友,难免坐拥一席,说南聊北,谝东说西,无酒不成宴,为热烈渲染气氛,喝一点无妨,视自己身体状况,视自己当时情绪优劣,不劝酒,不硬撑,点到为止。

不出事,皆大欢喜。情绪切勿大喜大悲,大起大落,适时掌控好自己。

仍然一句老话做结: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阖家欢乐!阖家幸福!阖家美满!!!

6

个人观点

聚会本是件好事高兴事,组织者是很辛苦的,不管战友聚会,同学聚会,工友等聚会,聚会前最好成立一个组委会,制定聚会条款,比如来回路中安全由个人负责,聚会自愿,身体不好由家人陪同,不劝酒,指定几个安全员负责监督,聚会前发安全提示,只要各种制度,措施完善,出了事有理有据责任分明,不能本来高兴事办成了堵心事。对聚会第二天下午去世,如果死者没喝酒或在可控范围内,和聚会没啥关系。

7

这是个意外,谁也不想发生的事。本着同学情的友谊,去世亲属不要找麻烦,适可而止。全体同学群为他治丧送葬,这样的同学情才能走的远!切不能相互指责、推委,此时就看出同学到底有没有情!

8

参照现有的判例以及死者的健康状况才能判定,组织者和参与者有无责任。

1、如果同学聚会中,这位同学在喝酒中的过程中,一直有人在劝酒,此人属于醉酒的状态。回到家中后,第二天因醉酒身体不适,引发其它疾病,组织者和劝酒的人负主要责任,其他参与者负次要责任。

2、在同学聚会中,没有人劝酒,这位同学喝酒后,回家感到不适,第二天死亡。组织者和参与者责任有,但只占一小部分。

3、假如该位同学聚会完毕回家后,非常正常。第二天死亡。对死者进行解剖,认为死亡原因是自身健康出现问题,与饮酒无关。组织者和参与者没有任何责任。

结论,临近年终岁尾,又到了喝酒聚会的高峰期了。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会倒在酒桌上、酒桌下,又有多少人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为了一个人的死亡,亲戚不成亲戚,朋友不成朋友,同学不成同学了。

聚会是好事,喝酒需谨慎啊。

闹上了法院,这个年啊,就是好几家过不好了。

以前我见酒就开心就想喝,现在呢,见酒就想躲,一是喝出病来了;二是真怕把别人喝死了,闹心不。

9

今年4月,几个战友小聚。中午喝了,晚上又喝。其中有个战友,第二天上午九点突然心脏病去世。几个喝酒的战友还有些嘀咕:是不是昨天喝酒有关啊。他老伴也是我们战友,伤心归伤心,也说什么。我们许多战友过来为为他送行,很难过的。

10

这个问题没有把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说出来,少了很多定性的要素,组织者和参与者有没有责任不好判断,我来分析一下,不当之处,敬请酒友们指正。

组织者和参与者在酒桌上有没有劝酒的行为

本来是一场热热闹闹的同学会,大家共述友情,回忆过去,展望未来。有好酒者在酒精的作用下,就会找关系好的同学“加深感情”。现在需要证明的是,死者有没有在表示已经不能再喝的情况下,有同学强行劝酒,甚至灌酒,如果有,强行劝酒的同学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死者有没有醉酒行为的发生及醉酒后有没有被同学安全送回家

死者如果只是轻微饮过酒或根本没有饮酒,聚会后正常离开回家,那么组织者和参与者无须承担责任。如果醉酒后,组织者和参与者及时将死者安全送回了家,已经履行了看护和照顾义务,以后发生的事都和他们无关。

死者的死因需要法医鉴定

死者如果饮酒的当晚死亡,有可能是喝酒引起的,但他是酒后第二天的下午死亡,是否饮酒引起,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签订。

组织者和参与者负不负责任要看家属的态度

有的家属看到的是同学们的友谊,死者已经不在了,同学们即使有一定的过错,家属也不再追究了。有的家属则认为谁该承担责任就应该承担,谁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追究了,一般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按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宣判。

出于道义应该适当补偿

如果组织者和参与者没有责任,出于道义和同学们之间深厚的友谊,也应该适当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具体数额不等,毕竟人不在了,同学一场,适当拿点钱也是应该的。

喝酒有风险聚会需谨慎

有的人有隐形疾病,平常看不出来,一旦喝醉,就可能引发。参加聚会时,一定要注意有疾病的人,尽量不要让他们喝酒,更不要强行劝酒,喝多了就要安排清醒的人负责送回去,切不可一散了之,谁也不管谁,出了问题,让人追悔莫及。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商业用途或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分享

相关信息
 
李靓蕾会原谅王力宏吗

2021-12-30 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