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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可以开庭才交吗?有什么利弊?

电脑版   2020-11-26 06:03  

答辩状可以开庭才交吗?有什么利弊?:律师观点:答辩状可以开庭才提交,而且最好是开庭时提交。好处就是对方没有办法提前看到,不能进行针对。虽然法院在传票中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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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答辩状可以开庭才提交,而且最好是开庭时提交。好处就是对方没有办法提前看到,不能进行针对。


虽然法院在传票中往往会限定被告人一个答辩期,当时并不意味着超过答辩期就剥夺了被告人的答辩权!答辩权是被告人的法庭权利,不可剥夺。

那么超过答辩期才提交答辩状有什么后果呢?后果就是法院可以不把该答辩状转交给原告,原告无法收到你的答辩意见。

总体来说,让原告提前知道你的答辩意见并没有太多的好处,毕竟有些答辩意见可以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从我的执业经验来看,最好还是不要过早的提交答辩状,当庭交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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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按照这个规定,答辩状和相应的证据应当是在开庭前交到法院,然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但是法律没有规定不交的后果。

有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或律师不愿意提早暴露自己的思路,因此这些东西不提前递交,开庭的时候临时递交。这样做客观上剥夺了对方应对的时间,有突然袭击的意思。但这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这种事情,简单问题一般没人追究,但是遇到案情复杂,有可能有这样三种后果:

第一种,对方当事人或者律师愿意较真的话,他会向法庭提出,这些东西应当庭前交上,以便准备答辩,现在临时提交这些东西,法庭应当准许提供几天的答辩期。如果提出来要求延长答辩期,属于比较正当的要求,法官一般会同意下次开庭讨论相关的问题。

第二种,法官也可以以不按规定提交答辩状为由,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或者干脆不采纳答辩意见。

第三种,现在法院人少案多,法官身上都有一堆案子,这样搞很可能引起法官反感,法官只要稍微倾向一下,就有可能产生对本方不利的后果。

因此,不及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这种动作,可能产生有利于本方的后果,但更多的是产生对本方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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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举证通知,并规定举证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只提交证据而不提交答辩状,证据就无法与答辩状相互配合。

现在有些法官会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如果庭前交换证据,作为被告也要做对证据进行答辩(就是质证)。

提前准备好书面答辩的好处是:提前把自己一方的思路整理清楚,以法官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写成文字。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想和说不是一回事,想、说和写也不是一回事。

如果没有书面答辩状,靠开庭时当场组织思路来回答对方的起诉,效果往往要差许多。根据我的经验,法官往往会更重视证据准备充分、说理清楚的一方的意见。

答辩状的作用并不是把案件的全部内容和自己一方对案件的看法展示给法官,而是通过被告的答辩使法官能够判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并进而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后面的法庭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答辩状还是起诉状,一旦对案件的有关事实做出认可和否认,开庭时就不能随意更改了。

开庭时再提交答辩状,起不到突然袭击的作用,还有可能因为原告需要针对被告的主张补充证据,而再次开庭。如果是在北京的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下一次开庭时间可能就要到几个月之后。如果被告希望这样,倒是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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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想太多了:

①答辩状是法律要求在收到起诉通知或传票后若干日内上交答辩状,但法律并没有强制,很多被告从始至终都没有交过。

②作为职业律师,笔者一般情况下是开完庭后补交,作为法庭笔录不完整的必要补充。

③不要轻易相信或过于看重庭审录像,事实(通过判决观点及理由)证明,很多法官根本没再看过录像,就出了判决。

④答辩状重要,但是不交,庭审表达言简意赅也可以胜诉,不交法院也不会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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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点建议简单的说一下,其实就像其他回答者所说的那样,没有必要就这个问题过多的纠结。

第一,法律有规定,要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里确实明确要求了要在15日之内提交答辩状。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不提交答辩状,就会对当事人进行什么样的惩罚措施,也就是说尽管法律规定了要提交,但是作为当事人是有选择权的,你可以选择提交也可以选择不提交。

甚至还可以选择当庭口头答辩,不提交书面的答辩状。

第二,如果委托的有律师的话,那么律师一般是需要提交书面的答辩状。

律师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提前提交答辩状,一般都会开庭的时候,当庭口头答辩庭后提交一个书面的答辩状。

这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如果过早的提交答辩状,很有可能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杀手锏。

就容易让对方找到你观点里面的漏洞,进行精准打击,那么自己这一方就很有可能处于劣势,进而失败的几率会增大。

第三,如果案件事实法律证据对自己都是完全有利,一点风险都没有,其实也完全可以提前几天将书面的答辩状交给法官。

因为案件一点风险就没有,此时早早的将书面的意见提交给法官或者书记员,会给法官书记员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用行动表明我们会积极的配合法官审理案件。

那么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立即在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无形中法官有可能对自己一方稍微倾向一点。

在大多数案件里面,这一点倾向性已经足够了。因为我们不可能去奢求法官违法办案,也就是说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偏袒自己这一方,除非法官疯了。

希望上述建议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转发出去,帮助更多的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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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因此,提出答辩状是被告的诉讼权利,不应因为法律适用“应当”就机械的认为是被告的义务,被告不提出答辩状最多视为放弃答辩期限内答辩的权利,我认为,被告的答辩权是贯穿民事诉讼的全过程而不应仅局限于答辩期限内,这也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不提出答辩状的法律后果。

答辩状是否可以开庭时提交,根据我多年的实务经验,开庭时提交答辩状是可以的, 选择开庭时提交还是开庭前提交答辩状本质上是一个诉讼策略的问题,至于利弊,要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但我认为如果是被告的代理人在答辩期内提出答辩状是有必要的,主要理由如下:

1、代理人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当然包括程序权利,代理人如在接受案件后,在答辩期内提出答辩,是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要求。

2、可能很多时候处于诉讼策略和技巧的考虑,不想在开庭前暴露己方的诉讼策略和应对方案。提出答辩状就需要一定的技巧,根据实务经验,答辩状应该限定在原告的起诉,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1条的规定。

(2)原告的起诉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

(3)原告在起诉状中是否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

(4)是否符合管辖的规定。

原则上,被告提出答辩状应限定在程序性事项,在证据未固定前尽量不要对实体作出判断或陈述。关于实体的答辩可以在法庭调查程序中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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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审理要求,人民法院一般在收到原告诉讼状后,随即通知被告在法院规定的时效内上交答辨状。也就是原告应该遵循法院要求呈交答辨状。一般按要求被告应在本案开庭前上交答辨状。法院在收到答辨状后,便于蔬理案件事实,寻找案件焦点,还原事实真像~~。待开庭依法尽快审结案。

答辨状也可开庭才交,但这样的方式会给庭审带来诸多不利,比如这种方式常给法庭带来休庭合议、或再审开庭。常常拖累原、被告。

答辨状也可不交,口头答辨。无答辨状,法院也会根据事实和依据依法审结案例。

在开庭才交答辨状和不交答辨状的众多案例中分析,被告唯恐法官向原告泄密应诉答辨理由而导致败诉。

综上所述,被告在开庭才交答辨状和不交答辨状是为了赢得在庭审中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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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扫描作为执业近30年的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答辩状可以开庭的时候再交,利弊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一、关于答辩状的法律规定

《民诉法》规定了被告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进行答辩,这个时间是很紧张的,因为这个时间也是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接到《起诉状》副本后,被告才知道原告的诉请,以及原告的事实与理由,才赶紧召集各部门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了解情况,并通知自己的律师来准备应诉。


所以,15天的时间对被告来说比较紧张,如果不能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证据和理由,仓促进行答辩,将不能充分陈述己方的事实与理由,并有可能将自己一方的主要观点暴漏给原告。

法律同时规定了,如果被告未能在15天内提交《答辩状》的,并不影响法院安排开庭。

二、《答辩状》对法官来说比《代理词》更重要

1、《答辩状》在判决书主文部分会有大段的陈述

从开庭程序上来说,原告宣布《起诉状》后,被告进行答辩,这个时候,合议庭成员都是比较认真听的,毕竟案件刚开始,所有人都想知道双方的主要观点。

而且,在《判决书》的主文部分,要引用被告的《答辩状》内容,但不见得引用被告《代理词》内容,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答辩状》比《代理词》更重要。

2、《答辩状》是针对原告《起诉状》的一个整个答辩,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答辩

而代理意见主要是针对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并不是一个全面的对抗,而是主审法官认为他已经了解了一部分了,有分歧的观点让双方再申辩一下。

合议庭其他成员,也主要关心的是被告答辩的部分,因此《答辩状》更重要一些。

三、《答辩状》开庭才提交的利弊分析

1、有利的地方

原告没法进行有针对性地准备,如果原告早拿到《答辩状》,完全可以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收集法律规定、收集案例,也能知道被告的大致对策。

2、不利的地方

法官认为被告搞突袭,印象不好。


四、结语

《答辩状》是被告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开庭时提交是比较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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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是民事诉讼中法律赋予被告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在诉讼中法院向被告发出举证通知及答辩要求,主要目的是告知被告尽快积极应对诉讼,采取有利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答辩状该什么时候交呢?

01虽然规定答辩状都要在开庭前提交,但是不答辩和口头答辩的存在让递交时间的早晚在实际中影响不大

通常都要求被告在开庭前向法官递交答辩状,方便法官及时梳理出案件的真实情况,找到争议的焦点,更利于安排庭审过程中的重点工作。

但是法律又同时规定,被告有进行口头答辩的权利,甚至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这样来看在法律实体上答辩状就不是必须的法律文书,所以晚交或者不交并不会引起问题,当然许多法官也是包容开庭时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的,这就导致实践中答辩状甚至成为被告的诉讼策略,通过晚交避免原告及时了解自己掌握的情况和诉讼的应对态度及方向。

02答辩状其实很重要,按时交给法官好处很大

虽然在开庭时才递交法官答辩状,看似又省时间又能有突然的效果,但是答辩状如果能按时提交给法官好处更大。

首先,会给法官一种被告积极应对诉讼,重视自己权益维护,尊重法院工作要求并配合工作要求的感觉,在心理认知上并不会将被告放到非常不利的结果。

其次,通过提前提交答辩状给法官,法官可以及时结合双方的证据,起诉状及答辩状,及时的找到案件争议的焦点,在诉讼过程中更科学的引导诉讼的进行,容易让案件事实调查的更轻松,更清楚。

最后,答辩状的提交,如果一份很好的答辩状,能从法律,理性上引起法官的重视,认为案件的争议如答辩所表达的状态,那么内心会倾向于支持被告的理由,花更多心思审查原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为的是尽可能的平衡案件的公平。

结语

所以,答辩状何时提交,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及诉讼策略来决定,即使当庭提交也不会引起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

当然有按时提交,对自己也能带来不少好处,因而该如何应对提交答辩状的事情需要自己认真思考后作出决定,从被告角度来说,肯定是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诉讼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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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的作用就是告知当事人你已经被他人起诉了,具体的事由和对方的诉讼请求都载明于起诉状副本中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应当积极应诉。被告最好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内向发送起诉状副本的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被告的答辩状之后,再将答辩状的副本发送给原告,这样一来,当事人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便于日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民事答辩状

被告有权提交答辩状,也有权不提交答辩状,是否提交答辩状属于被告处分权的范畴。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的,他的辩论权并不会因此丧失,被告可以在诉讼活动的其他阶段进行答辩。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剥夺被告的辩论权利。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到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向人民法院予以自认、否认或者抗辩的诉讼文件。被告在充分阐释答辩理由的基础上,于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和要求。

被告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没有答辩状的就不用宣读答辩状了。被告可以向人民法院出示相关的证据,并与原告一起质证,这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综上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会有什么后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答辩状在开庭时才提交的话,可能在法庭调查阶段会用到;即使被告不曾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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