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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童被继父猥亵案开庭 女童 希望从重处罚他

电脑版   2019-09-03 17:20  

(原标题:“继父”涉嫌猥亵13岁女童案开庭 女童:希望从重处罚他)

今年暑假,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某小区内,13岁的小芳(化名)遭到“继父”(未领证,实为母亲男友)刘某兴猥亵。小芳的母亲知情后报案。不久,刘某兴被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今日(9月3日)上午9时,此案在兴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继父”的行为,开庭前一天,小芳让代理律师在庭上给法官传话说,希望法院从重处罚她的“父亲”(即刘某兴)。

事情源于今年7月8日晚21时许,13岁的小芳和55岁的“继父”刘某兴独处时,遭到继父刘某兴亲吻、抚摸等猥亵行为。事发当晚,小芳向母亲报告,母亲随即让刘某兴以手写形式陈述事发经过并报案。

7月17日,刘某兴被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今日上午9时,刘某兴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在兴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兴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兴以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杨萍是兴国县潋江镇居民,她女儿小芳今年13岁,是一名初一学生。小芳的“继父”刘某兴,今年55岁,在兴国县从事建筑行业,是名包工头。

杨萍说,2009年起她就和刘某兴在一起生活,尽管没领结婚证,但过去十年,刘某兴在生活中一直充当女儿的继父角色。

杨萍的女儿小芳称,7月8日21时许,她和“继父”在外吃完晚饭后回家,被猥亵。

“刘某兴对你进行抚摸,你是否反抗?”面对潋江派出所民警的问询,小芳回答说,“有反抗,我将他的手用力拉开来。”潋江派出所给小芳做笔录时,杨萍一直在身边陪同。杨萍给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问询笔录也证实了小芳的回答内容。

事发当晚,杨萍得知女儿被猥亵后,就让刘某兴手写一份申明书,陈述他猥亵小芳的经过,他还写下“对不起”“保证不会再犯”等语句。

案发后,刘某兴通过书写的形式向杨萍陈述事情的经过。案发后,刘某兴通过书写的形式向杨萍陈述事情的经过。

杨萍说,事发后刘某兴的儿子和刘某兴的哥哥曾到她家做她思想工作,希望杨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一点心情都没有,我才是最痛的,十年感情,两边都是肉。”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和兴国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委托潋江派出所的刘所长给红星新闻记者打来电话说,“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我们肯定会依法侦办,这个请放心,但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具体案情还在侦办中,尚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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