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海南22人涉黑组织受审 被指控故意杀人等12项罪名

电脑版   2019-01-03 23:31  

(原标题:海南22人涉黑组织受审 被指控故意杀人罪等12项罪名)

据南国都市报官方微信,1月3日,屯昌“黑老大”郭斌夫妇等22人涉黑犯罪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此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指控郭斌等2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等12项罪,56件犯罪事实,随案移送的案件材料203册。法庭根据犯罪事实逐一审理,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重大,庭审预计持续4天。


庭审现场 通讯员:杨斌摄

“黑老大”丈夫入狱入刑后

妻子“接力”维持组织运转

郭斌,今年40岁,家住屯昌县屯城镇,初中毕业便踏入社会。1997年,18岁的他就因故意伤害罪获刑。2012年,假释期满后的郭斌开始纠集闲散人员混迹社会,实施违法行为。2013年,为树立“江湖地位”,郭斌纠集陈某汉、林某敦、王某、吕某泽、王某军等人与陈某岛恶势力团伙殴斗,先后于同年4月24日、5月15日实施了“陈某岛故意伤害案”、“5.15持枪故意伤害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这是郭斌为首犯罪团伙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

郭斌、陈某汉等人被判刑后,郭斌的妻子林某莉带领组织成员周某、庞某光等人贩卖毒品谋取非法利益,为在押的组织成员定期缴纳生活费,维持组织的运转。

2015年1月,郭斌刑满释放后,为壮大组织势力,相继发展了王某林、周某章等人加入组织,成员达20余人,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进一步巩固了以郭斌为组织者、领导者,陈某汉、林某莉、王某权、庞某光为骨干成员,周某、王某林、周某章、李某天、林某为积极参加者,林某敦、王某、吕某泽等12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控制和管理组织成员,逐步形成组织内部规约。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和利用组织的影响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约人民币138万元,其中部分用于维持组织的运行和发展。为实施暴力活动提供保障,该组织共非法持有枪支4支、管制刀具20余把。同时为便于管理和笼络成员,郭斌和林某莉还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食宿、为组织成员家属安排工作、给被关押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等福利。

开椰子店欺行霸市成“椰霸”

强迫交易22次

郭斌、林某莉是屯昌屯城镇的“椰霸”,控制着当地的椰子批发。林某莉开了一家椰子店,通过郭斌及其手下实施强迫交易行为22次,迫胡某良、林某弟、王某章等椰子批发商只能将椰子低价卖到林某莉的椰子店,强迫叶某芬、黄某芳、黎某焕等椰子零售商必须从林某莉的椰子店高价购买椰子。在屯昌县城从事椰子批发生意的陈某钦一天之内多次被郭斌、陈某汉等人威胁,从此不敢再从事椰子批发生意。

2015年4月20日14时许,陈某汉发现一家水吧的椰子未从林某莉椰子店进货,遂到店内威胁经营者赵某和王某。郭斌了解此事后,遂纠集陈某汉等人到水吧内威胁。期间,郭斌动手打了王某一巴掌,赵某推开郭斌,陈某汉等人便围殴赵某,并将店内的塑料桌椅、验钞机等财物砸坏,混乱中,郭斌被赵某打伤鼻梁。郭斌恼怒之下再次指使手下殴打赵某。当天下午,赵某因受伤到医院包扎后返回水吧,又被郭斌手下持砖头、铁铲等工具追打,引起周围群众围观,造成交通拥堵和公共秩序混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赵某和王某被殴打后,因害怕被郭斌团伙报复,当晚便离开屯昌,并将经营的店铺低价转让,损失10余万元。

除了非法控制屯城镇椰子批发生意,郭斌一伙还通过插手民间纠纷、债务纠纷和砂石土方工程,帮助“菜霸”垄断市场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屯昌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女儿被打母亲找“黑老大”出面

将8女孩拘禁找家长们要了1万元

2016年9月2日,被告人林某微因其女儿被小娜等女孩殴打,与对方家长调解未果后,遂找被告人郭斌出面处理此事。

次日中午,郭斌指使李某天等人通知小娜等8名女孩到屯城镇一家酒店内。郭斌要求陈某汉等人到现场负责看管,不准小娜等女孩离开包厢。当日15时许,小娜等8人陆续来到包厢。郭斌、林某微要求小娜等8名女孩通知各自家长每人交出2000元,郭斌威胁不交钱不准离开包厢,或将女孩卖到妓院。期间,陈某汉等人殴打小娜和另一女孩,引起在场8名女孩恐惧。

在陈某汉等人的看管下,8名女孩不敢离开包厢。数小时后,女孩家长被迫来到包厢承诺将钱交给林某微,郭斌才同意家长将各自小孩带离现场。因小娜家长未能到现场,郭斌指使陈某汉将小娜带到另一家酒店,直到当晚23时许,小娜才得以离开。

后被害人家长陆续向林某微支付钱款,林某微共计收到1万元。

手下扔山猪炮炸死人后

郭斌安排人开车接送、帮其躲藏

因为在屯昌县枫木镇木色湖水库开采河砂引起的利益纠纷,郭斌与陈某等人发生冲突。2017年3月,陈某带人到砂场滋事,郭斌知道后恼怒,多次指使陈某汉等人持刀蓄意报复陈某,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发生多次追打。

2017年10月2日20时许,陈某汉在枫木镇一茶店喝茶时,陈某、陈某寺准备殴打陈某汉,陈某汉见状离开,并向郭斌电话汇报此事。后陈某汉携带一枚 “山猪炮”和一把平头砍刀,带着人去报复。当晚21时许,陈某汉在寻找陈某的过程中,发现陈某寺向其冲过来,遂将“山猪炮”扔向距离他不远,与他面对面的陈某寺头部,当场爆炸致陈某寺死亡,陈某汉的手也被炸伤。

陈某汉随后打电话告知郭斌将人打死一事。”他告诉我不用担心,他找人接我走“,之后,郭斌果然派人接上了陈某汉,并随后赶来与陈某汉会和,并又指使手下将陈某汉等人送至屯城镇大同墟长尾水库一平房内躲藏。次日凌晨,公安民警在该处将陈某汉等人抓获。

随案案卷203册

庭审预计持续4天

据指控,自2013年以来,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屯昌县“屯昌老市”、大华路、昌志路、新建路、枫木镇等地持枪、砍刀等凶器,肆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窝藏犯罪,共造成1人死亡、6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对于郭斌团伙犯罪的指控,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就念了一个多小时。据悉,随案移送的案件材料也达203册。可见郭斌团伙罪行累累。

该案是2019年海南法院系统开庭审理的第一件有影响力涉黑案件,海南一中院高度重视此案审理,王萍院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扫黑除恶总体部署,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以庭审为中心,将此涉黑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海南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重大,庭审预计持续4天。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商业用途或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