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比自己小十岁的老婆,婚后30天就失联
电脑版 2018-08-27 12:09
遵义市绥阳县一对年轻夫妻,在举办婚礼后因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感情不和分开,男方向法院起诉索回彩礼。8月20日,经绥阳县法院调解,女方同意退还1万元。
家住绥阳县风华镇的张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近10岁的当地女子邬某。据张某称,谈恋爱期间他向女方支付各种彩礼共计34000元。
2015年5月,双方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但当时因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据张某称,结婚30天后,邬某及家人与张某一起外出打工,将张某"骗"至浙江后双方失去联系。事隔3年后,邬某返家另行订婚。
张某认为自己被"骗婚",于今年7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34000元。
今年8月,绥阳县法院第一法庭受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双方举行婚礼后,由于没有感情基础,生活在一起后经常发生矛盾,年龄比张某小近10岁的女子邬某,选择离开了张某家,并非张某所说的"骗婚"。
之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认为,两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张某按当地风俗习惯给付邬某的彩礼款,邬某依法应当返还。
但因双方已同居生活,可以不全部退还。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接受邬某只返还彩礼款1万元的协议,邬某也支付了该款,案件得以顺利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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