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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大战这个万年梗,近日在江阴上演……

COCO

电脑版   2018-08-26 15:27  

有人说

婆媳关系如戏,相处全靠演技

关于婆媳间的矛盾

从古至今一直是难解的问题....

本案中的李某某和张某

之间的纠纷长达12年

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案情简介

江阴某村民李某某的大儿子因遭遇车祸早已去世,大儿媳张某也已改嫁10多年,但是张某和其女儿的户口一直未迁出。李某某认为张某改嫁了就不再是其家庭成员,其女儿既然随母亲,户口就应该跟母亲一起迁出,所以李某某强烈要求镇人民调委会去做工作,让她们把户口迁出,若户口不迁出则需要大儿媳张某赡养李某某夫妇。

人民调解员接到此案后立即联系张某前来XX镇人民调解委员(简称“镇调委会”),了解详细情况,掌握了事情的原委:发现矛盾一是婆媳关系恶化的导火索。

2003年10月

矛盾一

李某某夫妇因张某不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与其对簿公堂。

矛盾二

李某某坚决认为原来大儿子居住的三间楼房属于他们老夫妻的财产,不同意分割给儿媳妇,这也是要求大儿媳和其女儿户口迁出的主要原因。

2003年10月

调查结果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张某作出了判决,李某某依法获得了应有的赔偿款。

2002年1月

调查结果

经调查房子的所有权确属李某某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妇所有。经材料证明,2002年的1月14日该房屋已经通过村委进行过房屋析产。

根据李某某突然提出由大儿媳妇赡养两位老人的要求,镇调委会调解员结合法院判决书和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李某。

其一,赡养费在2003年10月已经通过法院处理完毕,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尊老爱幼是社会公德,作为调委会工作人员并不反对儿媳赡养公婆;其二,迁户口是双方自愿情况下才可以迁出。

面对白纸黑字的证据,李某某仍然不愿理会一意孤行,她决定通过法律援助和江阴电视台《帮女郎》完成心愿,但回复与镇调委会答复基本一致。无奈之下只好再次求助镇调委会。

调解员联系到了李某某在外地求学的孙女,因母亲和奶奶常年的矛盾关系,自幼跟随母亲生活,对爷爷奶奶的印象几乎为零。调解员打起了亲情牌,以孙女为张某和李某某之间的调和剂,最终解决了长达12年之久的纠纷。

调解结果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应按顺序继承,张某与其女儿,以及李某某夫妇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三间楼房中东面二间归张某和其女儿所有,西面一间归李某某夫妇所有。现三间楼房暂由李某某支配,可以居住或出租,如出租所得租金则用于李某某夫妇养老。待张某女儿成年以后,属于张某女儿的房产由其自行支配,赡养李某某夫妇事宜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至于张某与其女儿的户口,李某某不再执意要求迁出,唯一心愿就是希望孙女常回家探望,张某女儿欣然答应。

全力化解矛盾

用心让亲情回归

为我们的人民调解员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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